关于申报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补贴的通知

按照西安市《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9月25日前新建成投运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申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9月25日前在园区范围内新建设投运(投运时间以电力部门供电答复单时间为准)、接入市级平台、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市政办发〔2017〕80号)文件明确的“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三、申报资料

1.验收申请表;2.备案确认书;3.单位营业执照;4.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5.接入市级平台证明材料;6.安评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7.第三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8.在自有土地上建设的提供土地合法手续,租赁土地上建设的提供双方协议(合同)文件;9.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充电桩安全检测报告;10.电力部门供电答复单;11.合伙经营的充电站,需提供双方补充协议,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51218时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经发局,逾期不再受理对申报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西安市发改委关于申报充电桩市级补贴的通知.pdf

附件2:西安市公共(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


西安国际港务区经发局

2021423

(联系电话:029-8333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