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筑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新筑正街新筑街道办事处,邮编:710026,电话:029-83411364)。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新筑街道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新筑街道办事处以管委会门户网站、“新筑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全方位、多渠道的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篇,定期通过“新筑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栏公开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府会议、重点工作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等有关规定,2020年,新筑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共收到办理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7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及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组成,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收集政府工作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迅速。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信息采编审核、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履行保密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新筑街道信息公开平台以国际港务区门户网站、“新筑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政务宣传栏为主,定期进行维护更新,所有的信息公开均须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开,严禁保密信息外泄。各部门要及时报送部门工作动态,对报送不及时的予以督催,必要情况下进行通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新筑街道实际,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新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注重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294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7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5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2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78 | 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2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随着新筑辖区征迁工作的不断推进,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频率不断提高,2020年度新筑街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类申请文书数量相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对于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但部分办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尤其答复的时效观念不够,有时在最后期限才进行处理,给公开工作造成被动。此外,对于申请内容不够明确的信件,经办人员缺乏与申请人主动沟通交流的意识,答复内容有时不能让申请人满意。
2.基层工作繁杂,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需从体制改革入手,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比例。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与管委会政务公开机构沟通交流,加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类信息公开文件具体要求,梳理重点信息公开事项,提高业务能力,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主动与申请人对接联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2.及时采集汇总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并及时主动公开,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