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双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上双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西安国际港务区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涉及省市重点项目华南城用地。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如期实施,现就项目改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为:东至新寺村,南至兰家村,西至港务西路,北至柳新路,具体范围以规范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上双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由西安国际港务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牵头,对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单位要妥善安置补偿,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要停止拆迁范围内宅基地手续审批工作,不再新划宅基地。在拆迁范围内严禁突击建房,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四、2013年8月15日24时整为上双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农业人口户籍认定截止日。

  五、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搬离拆迁区域。

  六、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在上双寨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安置中,将由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执法、公安等部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组)等相关单位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行其职,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单位、企业,要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建设。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上双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集体、个体工商户应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具体规定以相关通知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拆除现场。

  十、本通告解释权归西安国际港务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所有。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