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筑、新合街办,各成员单位:

现将《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国际港务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前,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区要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西安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西安国际港务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品质西安国际港务区 最美城区”发展思路,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我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推动我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西安国际港务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助力西安国际港务区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全面推进农村改革,不断激发农村活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全面振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稳步加强。全面完成市级乡村振兴24项具体任务,形成以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

三、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强化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以及大规模增贫返贫现象发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细落实,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不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减贫工作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减少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标准差距。(脱贫办、农水局、组织人事局、交通住建局、资源规划局、教育卫健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二)有序实现体制机制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发力,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过渡期内扶贫投入力度不变,专项扶贫资金相对稳定。持续优化现有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逐步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组扶贫机构,有序做好职能优化,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脱贫办、组织人事局、经发局、财政局、农水局、交通住建局、资源规划局、教育卫健局、社会事业局)

(三)聚力推进涉贫农村乡村振兴。深化扶贫带贫益贫机制创新,引导和支持贫困群众与经营主体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群众将土地、果园等生产资料委托租赁给运营良好的带贫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抓好产业就业增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机制,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推进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工作,搭建贫困群众就业平台,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全面改善涉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均衡发展。(脱贫办、农水局、经发局、组织人事局、财政局、育卫健局、交通住建局)

四、加快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四)强化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保障。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面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着力抓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坚持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农田水分与养分相耦合,大力推广配方肥、增施有机肥、统防统治小麦条锈病、玉米草地贪夜蛾等措施,发挥好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的综合效用。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左右,年产量0.5万吨以上。推动蔬菜产业稳步发展,全区蔬菜生产面积稳定在1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2万吨。狠抓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农水局)

(五)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减肥增效。大力宣传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鼓励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解决农作物秸秆堆积问题。到2021年底,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农水局)

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六)构建城乡融合产业体系

1.强化农业品牌提升。围绕保障“十四运”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支持运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2021年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2800批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报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诚信、自律、管理,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2021年加强西安农业品牌宣传和推介,注册农产品企业品牌(商标)2个、创建市级及以上品牌1个。(农水局)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围绕西安奥体中心强化道路、客运、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确保达到5A、4A和乡村旅游点公路等级标准。加快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以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农事体验、乡村休闲为重点,加快农旅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依托“新筑红色文化展览馆”的全面改造提升,将其打造为西安国际港务区红色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基地。联合延安等省内外红色旅游景区,交流革命精神、弘扬红色文化。围绕长安号货运班列,西安奥体中心、灞河两岸改造、爱菊粮油基地等,设计精品旅行线路,打造具有西安港特色的品牌文旅活动。(社会事业局)

(七)构建城乡融合空间体系

1.实施城乡产业、建设、治理一体规划、一体推进,建设大都市功能外溢的主承接区。推动产业、人口、要素在城乡梯度布局,构建设施联通、产业互动、资源开放、生态共治、服务共享的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区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农水局)

2.加快城乡规划一体化进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推动形成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强化城区综合服务能力,把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完善县(区)域布局规划。全面开展村庄分类再论证,提高村庄分类科学性。按照“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的原则,继续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探索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路径。对暂时未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持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乡村体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水局)

(八)构建城乡融合人才体系

1.培育高素质农民。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新模式,对学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育,做到因材施教、按需施教;推进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发展“职业农民学院集中培训+实训基地+农技推广部门跟踪服务”的培训模式。打造一只有着领军人才精英群体、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核心群体、技术能手主要群体的立体化高素质农民队伍。(农水局)

2.加强农村人才培养。结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引进具有专业技能或专业素养的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创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引导鼓励农科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做好创业培训。(农水局、组织人事局)

3.吸引各类人才回乡支乡。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发现、激励平台,加强农业合作人才培养和引智工作。支持退伍军人、大学生、城镇居民等人员支乡下乡创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鼓励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人才、退休党政干部职工等各类人才回乡参与乡村振兴。(组织人事局)

(九)构建城乡融合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践行“两学一做”,组织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党的最新指导思想,开展“书记讲党课”,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把政策宣讲送到田间地头,把党的好声音送到群众心里。引导居民开展互助,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推动党建工作和管理服务全覆盖,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乡村综合治理,推进高水平平安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排查和打击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和各类“村霸”行为。完善村级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村级财务培训指导,防止资金违规使用,推进乡村依法行政。积极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组织人事局、平安办、宣传部、社会事业局、农水局)

2.大力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美丽庭院”创建,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推动乡村“软实力”建设。2021年,95%的村庄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和订立悬挂家风家训活动,80%的村庄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并设有善行义举榜。创建200户区级以上“美丽庭院”。(宣传部、组织人事局)

(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1.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释放农村发展活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完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调处率达90%以上。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鼓励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土地经营权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长期流转试点,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对接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规范街道审批管理,促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在全区2个村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搭建融资对接平台,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力度。(农水局、财政局)

2.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农业健康发展。积极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扶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农水局、招商二局)

3.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借鉴兄弟区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全力壮大集体经济,推进集体经济建设提质增效,加大集体经济服务力度,创新推进办法,开拓发展思路,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集体经济,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2021年培育3家年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水局)

4.想方设法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提升致富本领,找到致富门路,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市居民收入一个百分点。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农业产业和自然资源优势,高标准抓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带动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推动规模化发展,提高质量,增加农业直接效益,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养技能,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加强就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就近转移农民,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吸纳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拉动社会需求,有效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改造农房发展“房东经济”,实现房租增收;发展股份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分红增收;增强农民投资理财观念,增加资金财产性收入。着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用足农业补贴政策,扩大农业补贴的受益面,落实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21年完成中、省、市政策性保险工作。吸引城市资本进农村,让“资本下乡”“市民下乡”刺激农村消费,带动农民增收。(农水局、组织人事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教育卫健局)

六、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一)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农村水、电、路、气、讯等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对标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标准,继续做好全区农村饮水工程提升项目,确保安全饮水率稳定达标,2021年安全饮水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系统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2021年全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50%,完善路灯管护机制,确保出村路和村内街道装灯率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区街公路改建、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整治、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示范区创建,积极推广农村公路“路长制”,健全长效化养护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线和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燃气管线建设,实现农村能源革命新突破,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延伸升级,加快5G网络建设,开展电信服务优化提升,落实资费优惠政策,让更多农民群众受益。(农水局、交通住建局、经发局、城管局)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加快2020年美丽乡村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形成马寨村、呼侯村和占家村集中连片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个,确保所有工程项目2021年6月底完成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实施农村“垃圾革命”,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均达到100%。实施农村“污水革命”,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70%和30%。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户厕无害化提升改造,2021年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全区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干净适用、管理规范的农村公共厕所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农村公共厕所的档次和管理水平。建立全区村庄绿化美化长效管护机制,全区村庄林木覆盖率稳定达到30%以上。提升改造村庄道路路面,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全覆盖。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清洁田园”建设全区域、全产业覆盖,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不断提升美丽庭院创建工程。(人居办、农水局、城管局、市容环境局、交通住建局、宣传部、组织人事局)

(十三)优先发展乡村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环境。积极发展乡村学前教育,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落实好教师待遇和生活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城乡学校间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教育卫健局)

(十四)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健康村庄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医疗条件,积极推进街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街、村(社区)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加大对乡村医生的监管、巡查、培训、考核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价廉质优的医疗卫生服务。健全街、村(社区)两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教育卫健局)

(十五)统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工作。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在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把握低保审批程序,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督促各街道定期将救助结果在各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落实医保政策,减轻农村医疗负担,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统筹运用各项帮扶,进一步降低大病重病贫困患者医疗负担,筑牢医疗保障防线。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多层级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组织人事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教育卫健局)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好中省市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领导。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等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村、社区派驻第一书记。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加大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定期排查并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问题,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组织人事局、区委农办)

(十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成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根据推动“五大振兴”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部门,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机构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职能,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强化区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区委农办机构编制和人员设置。(区委农办、组织人事局)

(十八)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有效投入,不断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不断扩大贴息贷款、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和贷款补贴、资金配套等投入方式的比重,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增强财政支农资金的聚焦效应;实施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维护好农民主体地位权益,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政府、金融、企业多方合作模式,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投放规模,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购买服务和公共产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农村建设。(财政局、区委农办)

(十九)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机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立足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把握好农村各项工作的时度效。加强“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和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督查考核办、区委农办、组织人事局、脱贫办、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