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功能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部、局,各支撑服务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35 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我区制定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功能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功能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