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

 

政策解读链接:图解:西安国际港务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政策解读及学区划分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人口分布、中小学布局等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

一、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公正性、公益性的原则。

2.坚持具有学区内正式户籍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的户口应与其父母或父母一方的户口在一起,特殊情况应与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一起。

3.结合我区校点布局、生源实际和学校容量划分学区,坚持全覆盖、零对接和不留空白地带的原则。

4.新建住宅小区具备户籍落户条件的,由教育部门为其划定公办学区,业主子女按照学区划分办理入学;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小区,原则上不划定学区,业主子女应按照其户籍情况,分类入学。 

二、工作要求

1.承担规定学区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各单位要在6月30前给各自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接到《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按照学区划分招生的基本原则,严禁违规跨学区招生、超计划招生。在确保本学区范围内正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由西安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4.本方案解释权属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附件:1.西安国际港务区义务段小学学区划分表(新合街道).doc

                  2.西安国际港务区义务段小学学区划分表(新筑街道).doc

                  3.西安国际港务区义务段初中学区划分表.doc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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