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西安国际港务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联系人:叶梓 联系电话:83332448)

西安国际港务区

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区安全环境总体稳定,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要求,全面发动各街办、各部门广泛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和各类隐患,借助科研院所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科学辨识、超前预判,分级分类、综合施策,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实现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切实防范一般事故,竭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普查工作,明确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辨识的牵头部门;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完成国际港务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级工作,掌握城市安全风险状态;构建国际港务区城市安全风险基础数据库,建立风险点、危险源台账;根据风险评估分级结果,将风险划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绘制出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两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开展动态化、差异化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建立城市安全信息更新与风险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实现管委会、街办、企业多层次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三、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孙艺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翔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宝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局办做好风险点、危险源摸排分级分类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等工作。

四、重点范围

(一)突出重点。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的范围是指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涉及六个重点方面:各类企业;城市综合体、重点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交通设施等大型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立交桥、高架桥)、燃气、管线管廊、特种设备等;易受大风、暴雨影响的自然灾害;其他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城市安全风险。

(二)区级重点。排查整治范围指可能造成较大以上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

(三)基层重点。街办和企业应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点、危险源划分的条件和等级。

五、责任分工

(一)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各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负责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街办抓好落实,全面推动风险点、危险源普查、辨识、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按照市级行业部门确定的标准,细化本行业领域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辨识和分类分级标准;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部门的“一图两清单”风险防控手册。

1.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重点是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和冶金煤气等)等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2.经发局负责油气长输管线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3.安监局负责消防、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运输、民爆运输和使用环节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4.建设局负责公路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城区管道天然气、市政供暖、排水管网、电力设施、道路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地铁建设施工及运营等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5.房管局负责保障房建设项目、小区、危房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6.城乡统筹局负责水务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7.国土局负责土崖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8.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重点突出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9.社会事业局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城市公共交通、校舍、宿舍、学生活动场所、社会福利场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旅游行业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10.征迁安置协调办负责城改、棚户区建设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11.财政局负责做好各有关部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障。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自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二)街办分工。按照分级管控,属地优先的原则,各街办要在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范围规定的内容,做好本辖区内的风险点、危险源摸底统计上报工作;要将双重预防机制责任落实到村庄、社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全面系统、分门别类的做好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准备。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召开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范围和要求,分解任务;督促企业利用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全员发动,落实责任,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和单纯依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两张皮”现象;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排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对企业信息登记时,各级要统一填报《西安市企业基本信息台账》(见附件1),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风险点排查。

(二)风险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和城市安全风险点底数是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监管行业、领域内各类企业落实风险排查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排查程序和方法,重点排查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点及重要建构筑物、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各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排查辨识本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

(三)风险分析。各企业要在对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的基础上,开展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分析工作。风险分析包括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分析和事故后果严重性分析两部分。风险分析可采用定性、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计算和描述,具体参照附件4。

(四)风险定级。各企业要在风险全面排查辨识、分析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以及环境和安全影响),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根据各行业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将风险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4个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自身风险排查辨识和分析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涵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

(五)汇总上报。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排查、分析结果,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清单(见附件2),并上报区安委办。

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对风险点、危险源的调查、辨识、评级要依据省市和行业有关风险评估标准、规范来实施。

七、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11月10日前,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完成各自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方案的制定下发和动员部署工作。区安委办要组织专家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辅导和培训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引路。

(二)核查摸底。2017年12月25日前,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摸底。在摸底基础上,将核查企业情况按行业汇总,统一填报《西安市企业基本信息台账》,企业信息登记要真实、可靠、准确,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区安委办。

(三)组织排查。2018年6月25日前,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完成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各企业完成“一图、两清单”编制工作。

(四)划定等级。2018年9月25日前,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完成对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分析、划分风险等级工作,形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评估台账和“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

八、构建方法

(一)实施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分类。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两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形成“一企一策”和“一地一策”,动态化、差异化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18年年底前,建立园区城市安全“一图、两清单”风险防控手册,并组织专家根据行业和区域特点,结合安全风险状况,形成园区市城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二)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突出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要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各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各街办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要指导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范围职责分工,确定本行业领域重点管控单位(点)。安监局、建设局、各街办原则上要各确定20~30个以上重点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整治单位(点);经发局、综合执法局、社会事业局、房管局要确定10~20个以上管控和整治单位(点);国土局、城乡统筹局要确定5~10个以上管控和整治单位(点)。

(三)实施安全风险公示公告。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四)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运用“一图、两清单”,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动态风险辨识,指导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2018年底,园区要初步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企业要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将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逐步形成政管委会导有力、行业管理部门及街办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工作格局。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将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保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员、全方位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有效推动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制度,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全面排查整治。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力量,彻底排查城市中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要严格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区域和企业,为推进和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严肃考核奖惩。区安委办、督查考核办要根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季度考核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建立情况通报、跟踪督办、工作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由于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街办、行业管理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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