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各办、部、局、中心,陆港集团,各支撑服务体系:

现将《西安国际港务区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际港务区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解决当前铁腕治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大气污染短板,奋力冲刺市考目标,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秋冬季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287号),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产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抓落实,提标准,严问责,促效果,实现今年秋季及今冬明春“冬防期”(2017年11月15日到2018年3月15日)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升,努力实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完成市上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重点任务

在扎实推进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l+l+9”组合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抑制PM10、PM2.5上升趋势,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幅降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重点实施以下22条攻坚措施。

(一)核查重点任务进展。按照《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对工作滞后、虚报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孙艺民、李平伟、李翔

牵头单位:督查考核办、铁腕治霾办

(二)取缔无证煤炭经营场所。11月15日前,经发局根据西安市新调整的禁燃区范围,回收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场所资格证,工商局完成无证无照煤炭经营场所清理取缔,同时加大非法煤炭销售点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牵头领导:黄瑜晖

牵头单位:工商局、经发局

(三)严查供应高污染燃料行为。从11月1日起,综合执法局要协调交警港务中队完成警力部署,配合工商局、经发局对向“禁燃区”运送高污染燃料的车辆进行查扣。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交警港务中队

(四)清理经营性散煤使用。即日起市容环保局(负责工业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洗浴)、综合执法局(负责餐饮、烧烤)、国土局(负责石灰窑、砖瓦窑)、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两类企业”)按照分工,严查经营性单位和个人使用散煤的现象,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铁腕治霾办

(五)实行持证购煤制度。严格按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区禁燃区外的居民,以及因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暂无法到位确需用煤保障日常生活的居民,按照“见证售煤、持证购煤、闭环管理”的原则,发放《购煤本》。新筑、新合街办做好辖区居民用煤统计工作并配合做好购煤本发放工作。

牵头领导:黄瑜晖

牵头单位:经发局

(六)推进整村“煤改洁’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新筑街办南陈村煤改洁示范工程并适时全区推广。

牵头领导:李翔、黄瑜晖

牵头单位:城乡统筹局、经发局

(七)提升工地自动监测水平。在督导建设工地、出土及拆迁工地落实“6个100%”、“7个到位’的基础上,10月15日前完成100%工地视频监控建设,完成涉土工地 100%主要污染物(l+X项目)微型监测系统建设;出土、拆迁工地全部安装电子门系统。11月15日前完成区级工地监控、监测系统建设。12月底前运行调试,实现实时监控监测,按分配的模块和权限接入全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平台。

牵头领导:李翔、苏国峰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出土、拆迁工地)、建设局(建设工地)

(八)严格执行工地管理制度。针对挂红牌的工地或挂黄牌1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由监管部门对监管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15天教育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培训,直至结业考核合格。

牵头领导:苏国峰

牵头单位:建设局

(九)专项整治渣土车污染。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监督冲洗、定点值守、设点检查等制度,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洒、带泥上路等现象。按照工地管理标准,将渣土车停放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对围挡设置不到位、车辆冲洗不及时、场内浮土污染严重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对扬尘污染严重的按要求从严惩处。对车队所属车辆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暂停运营资格,今年秋季及冬防期出现五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向上级部门反映,建议退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十)精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以克论净”、湿法作业,提高机扫率;利用洒水车等提高洒水保湿频次,保障抑尘效果。根据天气状况,在现有保洁的基础上,每天对主(次)干道增加1次冲洗频次,对道路沿线植被每周开展1次大冲洗活动。加强对环卫保洁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环卫保洁人员焚烧树叶、杂草、垃圾现象。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容环保局

(十一)严格落实“路长制”“所长制”。全区各级“路长”“所长”积极开展责任路段、公厕环境容貌秩序排查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区域内发现的问题,冲洗辖区主要道路,擦洗各类城市家具,督促沿街商铺、驻地单位等主动开展环境容貌秩序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十二)严格执行冬防期“禁土令”。按陕西省统一规定,除地铁项目、市政抢修枪险工程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对涉及供水、供暖、供气工程,按照“绿色通道”途径加快审批手续办理,避免冬防期间涉土施工。11月15日起,严查违反“禁土令”规定的行为。

牵头领导:李翔、苏国峰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

(十三)全面实行冬防期驻场监管。11月1日开始,对全市各类非涉土工地和办理了施工备案的涉土工地,以及未实现全密闭的堆(料)场、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驻场监管方案(名单)11月15日之前报区铁腕治霾办。

牵头领导:李翔、苏国峰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

(十四)强力整治高排放、冒黑烟重点车辆。对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用途的低速汽车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冒黑烟车辆,对高排放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进行查扣。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十五)强力整治夜市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进一步强化划定区域内夜市烧烤监管,凡发现建成区内所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露天夜市烧烤摊点一律清理取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划定区域内夜市烧烤摊点油烟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一律从严查处。10月15日前,完成建成区内所有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全口径统计、动态化管理;对未完成油烟治理任务的餐饮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十六)严防死守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以限为主,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等文明过节方式,合理划定区域、明确燃放时限,严格控制传统烟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以禁为主,对社区、酒店、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引导、宣传和巡查,建成区内禁止传统烟花爆竹燃放,减轻污染叠加影响。

牵头领导:李平伟、苏国峰

牵头单位:综治办(协调公安部门严查燃放)、安监局(禁售)

(十七)有效控制焚烧污染。严禁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以街道、村组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凡市级层面检查发现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的,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十八)细化“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陶瓷烧制、铸造、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经发局要制定详细的清理取缔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清理取缔主体责任和工作分工,针对复杂情况可采取部门联合的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各街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认定为散乱污企业一律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持续开展补充摸排工作,10月底前完成新摸排量40%的“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任务。

牵头领导:黄瑜晖

牵头单位:经发局

(十九)加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10月底前,由二级网格对网格员统一聘用、管理、考核、奖惩,每个三级网格须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职网格员队伍。

牵头领导:李平伟、李翔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局、铁腕治霾办

(二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按要求完善和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精准编制污染源管控清单,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实施清单化管理,力争将重污染天气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铁腕治霾办

(二十一)落实全市铁腕治霾交叉督查。9月下旬起至2018年3月15日,市政府要求从各区县、开发区、西咸新区每个新城分批次抽调人员(每批次各相关部门共抽调10人),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各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严格按照要求派员参加,并对检查通报的问题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改,党政办、组织人事局、财政局要做好工作保障,确保一线督查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领导:李平伟、李翔

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局、财政局、铁腕治霾办

(二十二)加快实施秋冬季增绿工程。按照全市“五路两侧增绿”和“花园之城”的工作要求,迅速落实、加快实施秋冬季绿化和街景布置工作,对已进场项目督促进度、把控质量,对即将实施的项目做好协调工作,督促尽快进场施工,避免冬防期涉土作业。同时强化养护监督,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督查考核。

牵头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容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思想认识保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大气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将开展攻坚行动、改善空气质量、力争实现“追赶超越”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自身在治霾工作中的角色定位、职责职能、工作任务和标准要求,充分动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提供强大的思想认识保障。

(二)组织领导保障。管委会各分管领导作为该项工作的总协调督导和包抓责任人,每周要了解工作进展,研究推进该项工作;定期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自身履行协调督导和包抓职责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传达省市要求,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牵头单位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职能,督促好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运行机制保障。要以《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腕治霾“1+1+9”组合方案》明确的职责为基本分工,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街办要在各职能部门督导下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要进一步理顺铁腕治霾工作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和“六定原则”,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依据当前形势任务,调整优化工作部署、人员力量搭配、资金设备配置,倒排工期、加强调度、督导攻坚,为推进工作、完成任务提供运行机制保障。

(四)考核问责保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观念、时效观念和纪律观念,按节点、按标准完成任务,按时限、按调度上报信息。铁腕治霾办及督查考核办要强化督导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除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兑现外,还要从严问责追责,通过严格考核、铁面问责,倒逼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

(五)舆论宣传保障。宣传部要联合各部门充分利用官网、官方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等对雾霾成因、机理、危害以及防治常识等进行科普宣传,增强公众对治霾工作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铁腕治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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