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推进2017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办、部、局、中心: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0号)要求,各区县企事业单位须率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0号)中关于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委范围内迅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市级部门的年终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品质西安、共享绿色家园的目标,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逐步在全区企事业单位实现可回收垃圾、一般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创建文明、环保、集约、生态的国际港务区社会环境。

二、任务步骤及分工

(一)制订计划,工作筹备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管委会综合楼(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新筑街办、新合街办、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及全区30%的学校及卫生院(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定一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员,并上报分类垃圾桶需求计划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执法局)。

(二)设施配置,宣传推广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由市容环保局负责分类垃圾桶的采买、配发工作(11月10前完成)。各单位在办公驻地区域完成分类垃圾桶对传统垃圾桶的替换,替换率达到100%,并设置1处有害垃圾桶。各单位要做到分类垃圾桶配置齐全、数量合理、外观清洁、维护及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一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并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办公驻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干部员工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三)巩固成果,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按照本活动方案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未按期完成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培训宣传工作的,由督察考核办进行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加大投入,及时完善设备,积极支持和配合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员的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要发挥职能,每周开展现场指导工作,每月制订月度指导服务计划并抓好落实,及时对本单位人员、保洁员、物管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指导员要加强保洁队伍管理,确保垃圾按时清理,分类处理。

各单位在每周三17:00前,向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

(三)持续宣传引导,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利用微信、电子屏幕等新媒体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垃圾分类工作良好氛围。要将此项任务长期来抓,确保形成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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