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办、部、局、中心,陆港集团:

《西安国际港务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2017年8月22日中共西安国际港务区工作委员会第12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工委、管委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提高信访案件化解效率,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中央、省、市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西安国际港务区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信访联席会议”)。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艺民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主任

召 集 人:李平伟 西安国际港务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 翔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新筑街道办事处、新合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织人事局、城乡统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安监局、市容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房屋管理局、港口与口岸业务推进局、宣传部、社会事业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征迁安置协调办、维稳信访办公室、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招商三局,陆港集团公司。

信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稳信访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维稳信访办主任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信访工作领导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信访联席会议职责

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导各街办各部门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

(二)总召集人职责

总召集人是区联席会议总责任人,对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负总责,定期主持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全区信访工作,统筹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召集人职责

召集人是区信访联席会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系列部署;受总召集人委托主持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协调处理信访维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组织研判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信访事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督促检查信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的安排,拟报联席会议议题,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会务、记录和文电办理工作;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联络、沟通和协调;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信访工作中需启动责任查究的事项,提出责任查究建议;收集、汇总、拟写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相关材料上报联席会议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有关信息的收集、综合、上报工作;分解和督促落实中、省、市信访联席办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和有关工作;指导各街办、各部门信访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工作规则

(一)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涉及本区范围能够解决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有决定权、责令处理权、调处权以及对涉事人员、涉事单位的处理建议权。

(二)信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会议内容主要是:分析研判全区信访维稳形势及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总结推广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信访积案及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明确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办理时限,并进行交办、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信访突出问题、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及信访维稳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责任查究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跨区调、跨部门信访事项和带共性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讨论决定信访联席办及各专项工作小组提请研究的事项。联席会议的议题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信访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成员单位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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