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办、部、局、中心,陆港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各支撑服务体系: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美丽西安和品质西安建设,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根据《西安市拆墙透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即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截止2018年底,基本完成区内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为确保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园区提出的“聚焦三四九,建设大通道”的奋斗目标,按照西安国际港务区“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园区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美化园区环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持续提升园区环境品质,使西安国际港务区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业宜居之城,实现“水净港绿灞渭清,漕渠沚岸产业城”的发展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2017年9月开展排查摸底工作,9月30日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后建立台账,2017年年底启动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底,基本完成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工作,力争实施2公里以上。具体任务为:

(一)对沿街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各类公园、绿地、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各职能部门带头实施。

(二)对需要保留围墙的,改建为透空围墙,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对确需保留实体围墙的,可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实施文化墙。

(三)对拆除违建、临建后沿街空地,优先保证用于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严格控制园区主要道路沿线临建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

(四)对已实施拆墙透绿但标准不高、绿量不足以及院内环境脏乱差的单位、小区,应重新设计,提高标准,增绿造景,提升环境品质。

(五)对沿街有条件的建筑推进屋顶绿化、墙面立体绿化,提升院落景观,与街景呼应,彰显园区绿化品位。

(六)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对沿街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政府储备待建闲置空地,自行或委托实施拆墙透绿或立体绿化。

(七)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封闭式街区,引导单位小区院落景观与沿街道路景观融为一体。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在园区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两侧进行围墙拆墙透绿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协调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建设工作副主任苏国峰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各办、部、局、中心,陆港集团及下属各公司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建设局局长任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拆墙透绿工作整体协调和部署,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沿街单位及小区围墙开展调查摸底,收集信息、建立台账;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宣传引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沿街单位、企业、住宅小区按照要求,推进拆墙透绿工作实施。

(二)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牵头全区拆墙透绿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业务和工作职责,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1.建设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奖补办法;负责组织过程检查、日常工作考核;负责制定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评选;负责建立绿色通道,办理拆墙透绿相关占道手续;负责督促各类占道围墙、围挡及时拆除;负责将拆墙透绿费用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围墙、违建拆除。

3.宣传部:负责做好拆墙透绿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对临街确需保留的实体围墙,结合园区特色实施文化墙建设。

4.规划局: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认定;建立长效机制,严控道路沿线临建审批,从规划审批到验收环节落实开放街区和拆墙透绿工作。

5.国土局:负责加强闲置土地管理,督促指导对闲置空地业主单位实施临时绿化,拆墙透绿或墙体绿化。

6.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物业公司,各类直管保障房、公租房小区做好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7.经发局:负责指导督促园区内已入区各类企业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8.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园区内各级学校、医院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9.市容环保局:负责加强绿化指导并细化标准;负责指导开展沿街建筑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负责指导、协调绿化项目施工工地围墙、园区公园、开放性绿地、苗圃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10.财政局:负责做好拆墙透绿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经管委会等机构审查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负责经费保障。

11.信访办:负责做好因拆墙透绿工作引发信访问题的接访和协调处置工作。

12.督查考核办(纪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会同拆墙透绿领导小组做好拆墙透绿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3.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类征地拆迁项目围墙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14.陆港集团及下属各分公司、各园区企事业单位:做好自建项目拆墙透绿工作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15.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协调各征地拆迁项目围墙和辖区内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六、工作步骤

(一)2017年9月底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的原则,组织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工作计划,统计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7年10月~12月,组织启动实施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三)2018年1月~10月,基本完成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四)2018年11月~12月,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拆墙透绿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落实各项工作奖励,并汇总资料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七、奖补标准

根据当前实际,确定以下奖补政策,给予工作奖励。

(一)建设开放式街区,拆除原围墙或违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延米奖励150元;拆除临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二)拆除实体围墙,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100元;拆除临建、危房,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150元。

(三)已实施拆墙透绿增绿项目,对围墙10米范围内进行增绿、添绿,加大绿量的,每平方米奖励50元。

(四)新建达到一般绿化标准,基本实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75元。新建达到精品绿化标准,具有景观效果,体现文化特色,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

(五)市容环保局负责公园、绿地、苗圃等拆墙透绿增绿项目,组织实施,改造资金由城建计划列支。

(六)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执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城管发〔2017〕50号)的绿化标准及补助政策。

(七)设立专项资金,根据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考核情况,评选出3—5家工作先进部门或单位进行奖励,评选范围为各街道办事处,各办、部、局、中心,陆港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各支撑服务体系、各入区企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研究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力度,出台具体政策措施,解决好拆墙拆临拆违、融资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规划引领。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贯彻园区双修理念,结合园区设计工作,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设计,确保建成一批精品项目。

(三)确保资金投入。各职能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该项工作,鼓励拆墙透绿范围内沿线单位和住户自行进行拆墙透绿增绿,按照补助标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充分调动沿街单位、居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拆墙透绿增绿工程纳入对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开展综合评选,对年度任务完成出色的通报表彰,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应拆未拆的通报批评。

(六)认真组织,快速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快速响应,积极摸底,抓紧开展工作。为加强沟通联系,全面做好全区拆墙透绿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相关事宜,并请于9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建设局。各联络员应于9月28日17:00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人:杨超 电 话:029-83332325

电子邮箱:775464132@qq.com

附件:1.拆墙透绿摸底表填表说明

2.拆墙透绿市级补助标准及类别划分

3.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摸底表

4.西安国际港务区拆墙透绿摸底汇总表

附件1

拆墙透绿摸底表填表说明

一、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对全区主要道路两侧围墙现状进行摸底,分类统计,建立工作台账,9月28日前,报建设局。

二、主要道路包括辖区内全部主干路、次干路,以及重要节点支路。

三、2017年基本完成主干路沿线拆墙透绿工作,形成示范;2018年全面完成。

四、调表说明

(一)本表结合市级补助标准制定,请按照分类情况认真填报,以备用于核算市级补助资金;

(二)摸底按照道路起点依次开展,不得遗漏;

(三)围墙现状包括: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透空围墙、施工及闲置空地围墙;

(四)实施类别(见附表,包括围墙及绿化);

(五)实体围墙改造标准,按照市文广新局文化墙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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