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国际港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升级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2024〕3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个转企”适用范围为浐灞国际港辖区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规模、营收水平等,有针对性的对以下三类个体户纳入转型对象培育库,进行重点转型培育:

(一)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二)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三)自身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个转企”,应当先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出“个转企”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个转企”线上线下全程帮办服务,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转型后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股东、发起人)。

(三)登记受理审查。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发放营业执照,并免费刻制一次印章。

(四)许可事项办理。需办理许可证到期换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等事项的,持“个转企”相关材料快速办理。

三、简化登记审批程序

允许沿用原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对公账号,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延续经营许可证和征信记录,连续计算经营期限,支持原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顺利转移。继续在原址经营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四、税费减免政策

为转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税务管家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转企后依法依规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五、发放转企奖励补贴

(一)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提供三年代账服务。

(二)对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全区年平均租金的20%给予三年租金补贴。

(三)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六、拓展融资发展渠道

(一)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融资业务便捷度。

(二)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转型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税银互动”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支持转型企业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对满足条件的转型企业4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财政贴息。

七、加强用工社保帮扶

(一)指导转型企业用好灵活用工平台和服务站点,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为转型企业提供社保政策指导期,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

(三)按照发展需求将转型企业纳入行业部门统一组织的经营管理、财会法务、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培训活动,开展“订单式”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技术创新指导、发展战略规划,帮助理顺企业管理层级,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发展。

八、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对转型后的企业,推行容错纠错机制,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制修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实行首违不罚;初次违法、违法经营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九、强化重点行业培育

(一)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企后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并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

(三)推荐具备条件的进入“升规上限”培育库,对转型后升规纳统的按照升规纳统标准予以奖励。

十、挖掘后续发展潜力

(一)鼓励转型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打造并拓展特色品牌,形成发展优势。

(二)优先将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体系,开展安全、价格、质量、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打造放心消费品牌。

(三)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和发展精品民宿、地方名吃和特色餐饮业,打造特色餐饮民宿品牌。引导电商平台优先吸纳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优的转型企业入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

十一、申报程序

“个转企”扶持资金兑现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认定时间以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每年印发的申报通知文件为准。

(一)由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发布年度“个转企”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时限、申报资料等内容。

(二)申报转型企业向区政务大厅“个转企”工作专窗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以印发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转型企业进行审查,并对上报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四)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由区财政金融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转型企业兑现扶持资金。

(五)扶持资金申请及公示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的;

2、转型后企业住所变更至西安市内其他区或迁出西安市的;

3、转型后企业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年报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情况的;

4、转型后企业已注销或被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六)转型企业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对申报企业虚报材料,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个转企”扶持资金的,将追回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细则由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西安浐灞国际港政务大厅中心(南厅)“个转企”专窗咨询电话:83596039

西安浐灞国际港政务大厅中心(北厅)“个转企”专窗咨询电话:83620329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浐灞生态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9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国际港务区税务局咨询电话:83412366

西安浐灞国际港“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362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