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浐灞国际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各街道,各部门,各管理服务机构,各集团,各产业园(示范园),各支撑服务体系:

现将《浐灞国际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浐灞国际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浐灞国际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十一大整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陕西省50项具体措施和西安市60项具体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减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谱写浐灞国际港新篇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实施十大行动,管委会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强烈,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显著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4年底前,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基本消除,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有效遏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形成一批制度性、示范性成果,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更加有力;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运行,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二、组建专班

成立浐灞国际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召  集 人:黄秦政    浐灞国际港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佘志鹏    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新筑街办、新合街办,组织人事部、宣传文体局、经济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产业促进局、公共服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港口管理局,会展产业发展中心、欧亚经济综合产业园、金融商务产业园、数字商贸产业园、湿地文旅产业园、总部创意产业园、雁鸣生态产业园、世园会展产业园、中央商务区及现代商贸产业园、港口及临港产业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园,市场监管浐灞国际港分局、公安浐灞分局、港务消防救援大队、浐灞消防救援大队、交警港浐大队,新筑派出所、新合派出所、水流派出所分管负责人;陆港集团、西安港集团、浐灞集团、世园集团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

职     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委办,由安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和信息组三个工作小组,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

三、任务分工

浐灞国际港安委会根据省、市安委会部署,统筹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依据浐灞国际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细化“十大行动”和“十一大整治”工作任务,分别制定本领域、本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采取工程性、项目性、制度性的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科技兴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十大行动”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模式,组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全覆盖”专题教育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省、市年度行业系统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

(2)组织行业领域教育培训。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逐年度制定行业领域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危化品、交通运输、建材、燃气、校园、民爆、文化旅游、水利、农业、特种设备、体育场馆、油气长输管线、市政、电力、建筑施工、铁路等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商业综合体、医院、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半年培训覆盖率超过50%、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提升教育培训质量。坚持以考促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时,采取考试形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并在本系统予以公开通报。有关部门要将教育培训情况抄送浐灞国际港安委办、消安委办。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应用行动

(4)强化学习运用。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安委办要动态收集整理掌握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有关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性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网络答题、视频解读等线上线下形式,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对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行业部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强化源头治理。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西安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

(6)加强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化品、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等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并落实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7)严格挂牌督办。依据省、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完善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以及整改、复查、审核、销号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挂牌督办1批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跟踪调度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同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8)坚持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配合做好数据库运行管理,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且重大事故隐患延期整改超过1个月或者3个月内有2项及以上延期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4.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实施一批安全科技工程和项目,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钢铁、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同时,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0)推广先进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行动,推广安装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通道监测预警、火眼可视图像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主动安全装置。

(11)加强安全工程治理。深入协调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5.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提升重点岗位人员安全技能。推动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对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13)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性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实习学生、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等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应急装备设施使用方法。从业人员不熟悉避险逃生路线或者不能熟练使用紧急自救装备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4年试点建设,对标国家和我省、我市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2025年底前实现各类大中型企业三级标准化全覆盖,2026年全面启动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电力等行业领域争创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每年向市上推荐,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16)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实施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扩面、提质、联网、增效”工程,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建好、用好双重预防机制,同步加快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建设,推动企业与行业监管部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2024年底前,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力争完成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与省、市双重预防机制平台联网。2025年底前,重点工贸企业全覆盖注册使用省、市双重预防机制平台。2026年底前,力争实现各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覆盖、数据全面联网,形成安全风险全面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常态常效运行模式。

7.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和精准执法行动

(17)开展帮扶指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由安委办组织有关行业部门进行督导帮扶,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特殊时期、关键时段向辖区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派驻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开展驻点盯守、指导帮扶。全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保险机构加大对投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培训服务力度。

(18)强化精准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推进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积极参加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比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9)建强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各街道、产业园应急管理办公室作用,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0)提升执法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按照全市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全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21)注重社会监督。健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力安全意识。

8.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2)加强全民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区域现状,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联系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应急管理局制作警示教育片,涉及的行业、属地要组织相关企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3)普及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学习交流论坛、普法活动、标准化活动创建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各类媒介,采取专题、专片、访谈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24)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扎实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向省、市推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一批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9.开展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行动

(25)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规范并建立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并将履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

(26)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学习必修内容,并按要求参加省、市“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内容。

(27)推进真督实查。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四不两直”检查,直奔一线、直插现场,督导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上级通报、移交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及时协调和督促整改。

(28)全链条落实责任。参照省、市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制定浐灞国际港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建立健全管委会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治本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研究解决治本攻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组织推动原则,2024年底前制定出台浐灞国际港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由安委办及时明确监督管理部门,报管委会批准,压实“一件事”牵头责任,严防安全风险失控漏管。

(29)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并落实学习培训、工作例会、督导检查、会商研判、警示提醒、考核评价、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每月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委办每季度对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专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0)持续推动企业开展“54321”活动。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深入开展“54321”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各行业领域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此为契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抓源头、抓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隐患,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0.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落实行动

(3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依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集中治理。对标组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是否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带动各级负责人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32)压实员工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传导、细化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的每个岗位、每个层级和每个员工,建立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提高企业员工岗位风险辨识、初期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发生,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形成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建设工程安全整治。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针对塔吊、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非法分包、转包工程,违法改建扩建和挂靠、无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批先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市政工程工地临时搭建工棚等场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和重点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乡客运的安全监管,严禁人员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全面排查整治车站安全隐患,加强整治城郊、城乡结合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坚持“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用现代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质效)工作主线。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精准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健全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和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程、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工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作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题培训,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4.工业安全整治。围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10项)和有限空间作业(2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

5.消防安全整治。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做到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及公示承诺;深化“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老旧商场等消防隐患突出场所消防专项整治,持续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强化消防安全检查,聚焦“六个重点”,全面更新、完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工业企业、养老院、医院场所的底数,掌握基础信息,扭转底数不清晰、风险不托底的被动局面,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

6.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紧盯“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针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违规充装、非法掺混二甲醚、占压燃气管道、生产和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和使用燃气、擅自改装和拆除燃气设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具和连接管、餐饮等经营场所未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突出问题,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等重点环节,以及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7.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和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加强A级景区内的旅游新业态的安全监管力度;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抓好“网红桥”、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机动车辆等相关设施定期检测、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加大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监管,消除逃生通道锁闭、消防设施不完备不完好等问题隐患。加强旅游包车监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文化旅游领域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整治。

8.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精准识别和防范安全风险,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推广电梯、气瓶安全责任保险,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压力管道检验以及气瓶、老旧住宅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扎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9.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对学校校园、校舍、校车、学科类校外辅导机构等场所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应急演练,保证安全制度及设施规范化运行,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防滑防溺水宣传,防范溺水事件发生。

10.医疗卫生安全整治。重点对区内各类医院、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易燃物品储存使用、消防验收、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线路、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等重点检查。开展“一老一小”机构场所排查整治,高度关注老年活动中心、医养结合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病区(房)、安宁疗护病区(房)等机构和场所,以及母婴照料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11.商贸安全整治。重点对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娱乐场所(项目)、消控、特种设备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持续推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

五、实施步骤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制定印发浐灞国际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安排部署。新筑街办、新合街办,各有关部门、各产业园要结合实际组织监管行业领域、属地重点企业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安委办。

(二)全面实施(2024年2月8日至2026年10月)。聚焦“十大行动”“十一大整治”逐一制定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台账,建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重要制度机制清单、安全提升工程清单等“一表三清单”,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对账销号。2024年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十一大整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有效消减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重点实施一批安全提升工程,形成一批重要制度性成果;2026年培育一批区域应急特色品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1月至12月)。全面评估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和特色亮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固化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按照全市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分季度总结,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报送安委办,12月1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由安委办汇总上报市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办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开展情况,协调推动本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落实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提供支撑保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将上报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安委办将结合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安委办推荐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取市级表彰。

(五)强化督导考核。安委办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干部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同时,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责任问效,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