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补贴用工成本保障市场供应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办,区防控指挥部“一办十一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补贴用工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肉菜价格,现就补贴用工成本、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内营业的企业、个体户,在疫情防护期间,经营生鲜、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供应的超市、社区生鲜店。

二、补贴标准

(一)鼓励大型超市在区内各社区(村)设置便民肉菜供应点,依据供应点的规模大小,给予每天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

(二)对于区内面积在500-3000平米的标准超市,给予每个经营门店每天300元用工补贴。

(三)对于区内面积在200-500平米的超市或便利店内设立果蔬肉类专区的,给予每个经营门店每天200元用工补贴。

(四)对于区内面积30-200平米的社区生鲜店(销售果蔬、肉类),给予每个经营门店每天200元用工补贴。

(五)对运输粮油肉菜等民生生活必需品及口罩、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绿色通行证,保障物资及时供应。

(六)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不间断巡查机制,严厉查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三、补贴方式

申报主体向所属街办申报,以补贴资金发放表为依据,经审批后分阶段进行补贴。

四、补贴时间

补贴自2020年1月29日起实施,结束之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申报条件

申请商户须证照齐全,正常经营且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包括每日对经营场所消毒不少于两次,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测温等;每日营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商户无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本实施细则西安国际港务区经发局负责解释。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