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333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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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71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机构

1

海门市帕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城市地下管廊新技术研发生产项目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新合村一组南侧

海门市帕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该项目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街办新合村一组南侧帕源路桥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现有项目内。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建筑面积3384m2,年生产钢模300t,混凝土预制件1800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切割焊接车间和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工段等及其环保设施等,项目其余辅助设施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的1.5%。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新增职工食堂餐饮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减霾、防尘、降噪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施工,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须严格遵守夜间施工备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做好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处置,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以及混凝土搅拌过程中砂石等物料卸料、储存、输送时产生粉尘。项目焊接烟尘设置5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焊接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混凝土搅拌中砂石料须采用封闭料棚堆存,定期洒水降尘;配送均应以封闭式输送机供料,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5mg/m3)的要求。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混凝土料仓及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须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8)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要求。

新增加职工就餐产生的餐饮油烟须依托现有食堂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置,经专用油烟烟道从建筑物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由于该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未敷设到位,项目新增职工食堂餐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项目现有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待项目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敷设到位后,该项目生活污水须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搅拌机、切割机、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焊渣等一般固废经分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食堂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项目设备保养或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存于项目原有危废暂存设施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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