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残疾人证办理须知

一、残疾人证办理条件

凡是户籍在国际港务区辖区内,经定点医院鉴定,符合办证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二、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1.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在街办领取);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

3.既往就诊的病历资料;

4.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3张。

三、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管委会综合楼一楼社会事业局119办公室(残联咨询电话:83620883)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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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港务区残疾鉴定定点医院

1.西安中医脑病医院(肢体、视力、多重、智力、听力、言语类);

2.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精神类)。

备注: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周四在

新筑卫生院(上午)和新合卫生院(下午)进行坐诊。

六、残疾人证遗失

残疾人证遗失,持证人应及时报告社会事业局,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1.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3.挂失登报的报纸《西安晚报》《西安日报》《三秦都市报》《华商报》或当地政府主导的报纸,任选其一。刊登姓名和残疾人证号)。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七、残疾人证变更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事业局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社会事业局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1.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申请后新的医学评定结论);3.相关住院病历资料)。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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