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西安国际港务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序号 | 行政审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收费情况 | 项目是否执收 | 备注 | |||||
收费名称 | 执收 单位 | 执收单位性质 | 收费 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
1.组织人事局 | ||||||||||||
1 |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 行政备案 |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离任财务审查情况报告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第686号修订)《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2006年第4号) |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收费 | 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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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第686号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 | 出具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收费 |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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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发展局 | ||||||||||||
3 |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发布,2015年第2号修订) | 出具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收费 | 会计师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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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审计报告 |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发布,2015年第2号修订) | 出具审计报告收费 | 会计师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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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行政许可 | 验资报告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 出具验资报告收费 | 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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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国防科工委令2006年第18号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5年第29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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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国防科工委令2006年第18号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5年第29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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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5年第30号)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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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产品质量检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5年第30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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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 ||||||||||||
1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订)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 |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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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许可 |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订)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 |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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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许可 | 本年度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 | 出具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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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外国医师学位证书公证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1992年第24号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6年第8号修订) | 外国医师学位证书公证收费 | 公证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按照收费依据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 陕价费调发〔2000〕25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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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公证) | 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公证)收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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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外国医师健康证明 | 体检费 | 二甲以上医疗机构 | 企业、 事业单位 |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公立医院按照《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
| 否 | 健康体检证明在西安市卫计委官网及西安疾病控制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医疗机构办理 | |||
4.社会事业局 | ||||||||||||
16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初审 | 行政备案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出具验资报告收费 | 会计 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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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新材料 |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13年第17号发布,2014年第19号修订) | 体育设施检测收费 | 体育服务认证机构、检测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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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8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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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行政许可 | 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三条; 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第五条 | 出具验资报告收费 | 会计 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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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08—2007)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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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临时用地 审批 | 行政许可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收费 | 具有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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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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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2016年第69号)《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出具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制土地估价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及勘测定界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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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中介服务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 编制土地估价报告收费 | 有资格的土地估价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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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 ||||||||||||
2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发布,第622号、第687号修订)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 | 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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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
26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第548号、第671号修订)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2003〕344号) | 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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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水利部令2017年第49号修订) | 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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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 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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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编制 | 《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 编制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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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2007年第31号发布,2015年第47号、2017年第49号修订) | 编制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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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行政许可 | 出具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涵盖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主成分指标和卫生指标的复核检测报告 |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1999年第23号发布,2004年第38号、2010年第11号、农业部令2012年5号修订) | 出具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涵盖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主成分指标和卫生指标的复核检测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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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出具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家畜遗传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5号发布,2015年第3号修订) | 出具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家畜遗传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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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急管理局 | ||||||||||||
33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第638号、第653号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第591号、第645号修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发布,2015年第79号、2017年第89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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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20号发布,2015年第78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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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年第20号发布,2015年第78号修订) | 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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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第591号、第645号修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发布,2015年第79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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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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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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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评价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666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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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烟花爆竹经营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666号修订) | 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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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第638号、第653号修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发布,第666号修订)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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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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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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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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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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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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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45号发布,2015年第79号修订) | 安全设施设计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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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发布,第591号、第645号修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发布,2015年第79号修订) | 安全评价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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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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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6号发布,2015年第77号修订)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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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审批服务局 | ||||||||||||
5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收费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编制单位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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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 备案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7号 | 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收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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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666号修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011年第80号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8号修订)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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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三条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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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清洗记录及清池后化验报告 |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1995年3月2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2012年3月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 清洗记录及清池后化验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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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行政许可 | 水质检验报告 | 《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 | 出具水质检验报告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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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商港务分局 | ||||||||||||
57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行政许可 | 验资报告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1992年第10号发布,2016年第86号、2017年第92号修订);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 出具验资报告收费 | 会计师事务所 | 企业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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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药监局 | ||||||||||||
58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生产环境检测 |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卫生部令第3号)第五条;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监督发〔2005〕190号)第三条;5、法定办结时限为60日的法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26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章审查与决定第二章第七条 | 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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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水质检测 |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卫生部令第3号)第五条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监督发〔2005〕190号)第三条5、法定办结时限为60日的法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26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章审查与决定第二章第七条 | 水质检测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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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行政许可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发布,第588号、第650号修订)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收费 |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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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行政许可 | 委托生产连续三批产品检验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14号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七款 | 委托生产连续三批产品检验报告收费 | 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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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和制剂调剂审批 | 行政许可 | 制剂品种注册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18号发布,2015年4月24日第45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 制剂品种注册检验报告收费 | 陕西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或各设区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心)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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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食品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报告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0第129号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16号、2017年第37号修订)第十四条。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 省级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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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批准 | 行政 许可 | 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检验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委托配制的前三批制剂检验报告收费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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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质监港务分局 | ||||||||||||
65 | 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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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行政许可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 |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收费 | 有资质的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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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80号发布,2010年第130号、2014年第156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检验收费 | 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 企业、事业单位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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