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正公开”的招生入学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西安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定?

国际港务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将统筹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学位承载能力、办学历史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

2020年我区凡无毕业年级的小学,暂不划定对口初中学区。此类学校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在区内小学就读的,按照其就读小学对口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未在区内就读的学生,由区招生办公室实行统筹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的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我区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西安国际港务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我区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批准。

四、公办学校如何登记报名?

2020年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一实行线下信息审核,网上报名登记的报名形式。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学生及其家长信息审核之前,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各类学生须按照规定参加信息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各资审点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并为学生打印《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五、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小学:需在国际港务区就读小学的学生,可持家庭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如下程序办理入学。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直接到对应学区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房户不一致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房户不一致且已购房的业主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户不一致且未购房的还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初中:需在国际港务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可持家庭户口本、《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如下程序办理入学。具有区内学籍和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直接到对口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具有区内户籍区外学籍的小学毕业学生,根据辖区中学学位空余情况,实行统筹派位。

2.国际港务区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就读学区学校未拆除的仍在原学区学校入学登记;原学区学校拆除,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划定临时过渡学区。家长可持户口本、拆迁协议到临时过渡学区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安置区建成交付之后,教育主管部门将为安置区重新划分学区。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且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登记。

7月12日-15日,各公办学校录取未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的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学生;7月16日-17日,区招生办公室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各校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的学生进行统筹派位;7月18日-26日,区招生办公室对统筹类学生(政策规定准入类、集体户籍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进行统筹派位。

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请按照民办中小学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

4.统筹派位入学

对于参加统筹派位的各类学生,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居住证年限为主要依据,同时参照是否购房、是否入住、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并参考学生入学意愿,由区招生办公室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实行统筹派位,为辖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公办学校提供学位保障。

所有参加统筹派位入学安排的学生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四证”具体指哪些?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国际港务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具有国际港务区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法人须为孩子父母本人)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孩子在原籍父母双方无监护条件,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今年民办学校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报名学生直接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八、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九、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西安市关于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的政策要求,2020年西安国际港务区辖区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含小学部、初中部)均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十、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后,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布辖区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十一、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十二、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十三、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