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会商预测,11月10日夜间至13日上午,我市地面气压场较弱,风力较弱,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预测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11月13日下午,风力逐渐加强,大气扩散条件转好,预测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1月9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扬尘源从11月9日20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源、移动源从11月10日18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特此通知

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