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会商结果:1月28日至29日,西安市地面处于均压场,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持续累积,预测28日为轻度至中度污染,29日为中度污染,30日至31日受雨前增湿和静稳天气影响,污染进一步加重,预计西安市以中度污染为主,存在短时重度污染风险。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4年1月2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停止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三)排污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特此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