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2月26日至29日,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西安市存在持续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并存在严重污染风险。

为保护公众健康,进一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应急响应,自12月27日7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采取弹性停课措施。

(三)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特此通知

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