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业务主管部门 |
1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项目 | 户籍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年满 70 周岁,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 | 1、70-79 周岁,每月50 元/人/月; 2、80-89 周岁,每月100 元/人/月; 3、90-99 周岁,每月200 元/人/月; 4、100 周岁以上(含),每月360 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2 | 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18岁周止,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 | 30元/户/月(15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3 | 失独家庭养老安置补助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孩期间,失去生活能力及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户籍在本区县,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 | 300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4 | 村卫生计生专干补助 | 农村村级卫生计生专干 | 1、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计生专干补助标准为:260元/人/月; 2、1000人-2000人的行政村补助标准为:280元/人/月; 3、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计生专干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5 | 中心户长补助 | 农村村级中心户长 | 60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6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孩期间,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计生家庭,户籍在本区县,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 | 100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孩期间,失独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户籍在本区县,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 | 1、49-59 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590 元/人/月,60-69 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1100 元/人/月,70 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1200 元/人/月。 2、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460 元/人/月。 3、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520 元、400 元、300 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8 | 其他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孩期间,其他城市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户籍在本区县,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 | 106元/人/月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