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灞桥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签发人:杨 祎

西港函〔2023〕21号

张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被征地群众生活幸福感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征地农民老年生活保障金。明确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逐步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自托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260元/人养老金。根据市政办发〔2018〕89号文件精神,于2018年10月将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至460元/月。

按照社保相关文件精神及全民参保要求,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按照所选险种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随社平工资逐年提高,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现行发放标准最低可享受1035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随上级文件规定调整而提高,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现行发放标准最低可享受188元/月。

按照相关规定,新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叠加享受新征地农民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按现行政策待遇标准,每月最低待遇标准为648元(460元+188元)。

综上,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稳步推进辖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征地养老保障工作,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做好待遇调整工作。

二、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养老机构。加快构建多渠道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制度,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老年人福利机构扶持力度。

西安国际港务区现有1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均采用公建民营模式,由社会力量运营,并按照西安市相关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各类补贴。目前,新合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港盛社区养老服务站均在建设中,全区10个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营。积极引导专业养老机构在占家村开展了农村互助养老试点项目,盘活幸福院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经各老年家庭自愿申请,我们在全区设置了206张智慧养老床位,将床位直接设置在居民、村民家中,通过智能设备监测老人生活状况,设置人工坐席24小时响应突发事件,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引入专业养老机构开展助餐、配餐、上门照护等服务,试点项目成熟后,逐步向各村推广;二是积极推进回迁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织密养老服务网络,结合回迁社区特点,开展相应养老服务;三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居民知晓区内养老服务设施的位置,都能提供哪些服务,匹配供需双方个性化需求,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率。

三、细分就业群体,开展多样化就业培训工作。针对辖区企业用工实际,开展实用性就业培训,落实辖区企业就业帮扶责任制度,实现群众就近就业。

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设电工、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健康管理师、健康照护师、电子商务师等多个专业班次,截止2023年5月底共计培训1171人次。二是全面加强园区就业帮扶。充分聚焦“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秦云就业—公共就业服务进社区”等主题,依托“秦云就业”小程序、第三方招聘服务平台等,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近100场次,参会企业200余家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近20000个。三是大力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全面推行“135”助企新模式。即:建立“一项机制”,针对企业用工问题,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由区、街道、村组(社区)三级人社用工服务渠道分级响应,提供“一对一”用工服务保障。设立“三张清单”,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建立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储备、上门登记服务“三张清单”,并及时对接匹配。实施“五大行动”,通过用工服务专员包企、专场招聘护企、人力资源机构助企、高校职校帮企、跨区劳务协作援企五大行动,持续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当好企业用工服务“贴心人”。截止2023年5月底,累计实地走访服务企业237家。四是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截止5月底,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总数1100人,其中:省外27人,省内县外182人,县内891人,实现了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2年底水平的目标。

四、完善医疗保障。为享受被征地老年生活保障金困难人员免费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2〕97号)文件要求,目前全省对部分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的人群范围为: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

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做好待遇调整工作。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