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灞桥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范 明

西港函〔2022〕51号

武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守好学校主阵地,落实“双减”成效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际港务区全面落实国家、陕西省、西安市“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压总量、提质量、减压力、优服务”的思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双减”治理成果

(一)学生作业减负方面

根据《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条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下发《西安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条措施》,进一步规范各校的作业管理工作。

“双减”政策出台后,积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双减”政策,夯实“双减”工作学校主体责任。目前我区22所义务段学校(小学16所,初中6所)均出台了作业管理细则,建立了作业公示制度,作业时间(控制)达标。辖区各校“双减”工作已在陆港教育进行了多轮次的宣传,并在人民日报--陕教融媒、华商网、新华网--陕西频道、教师报等转载。形成了“双减”工作社会知晓率高,学生参与率高,家长满意率高的良好局面。

各校在严格落实作业管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均能创造性的进行探索和研究,初步形成了本校作业管理的有效或特色做法。

陕西师范大学陆港小学的“双减”工作被省“双减”办选做“双减”工作经典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国际港务区实验小学实行“1+2+3”作业管理模式,推进作业细化、实现作业育人;陆港一小着力打造“第二课堂”,每周设置两天“无作业日”;西安国际陆港第二小学助推“双减”落地生花,有效落实“1+2+X”梯式作业,实现作业“三级”管理。做到统筹安排,分层落实,尊重差异,因材施教,讲评及时,家校共育;师大附中陆港初级中学各班每日作业布置在教室白板,在公示栏进行作业公示,接受家长学生监督。

(二)校外培训减负方面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国际港务区认真落实“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项方针政策,第一时间成立西安国际港务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印发《关于成立西安国际港务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工作措施》,并由分管委领导定期(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双减”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通过“双减”政策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截至目前,国际港务区原有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注销3家、转型为非学科类机构4家,压减率100%。目前全区共有10家校外培训机构,均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资金监管方面,全区10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完成资金监管,资金监管率100%。在资金监管方式上,积极从“最低余额保证金”向“一课一消”转变,辖区已有2家机构转变成功,真正实现预收费资金全额监管。由于在机构中反复宣传政策和消解矛盾前置,暂无暴雷、冒烟风险机构。

同时,国际港务区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持续监管,不断完善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机制,严防各类风险负面事件发生。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暗访或联合执法,对于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法违规机构坚决予以“严厉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2022年,区“双减”工作专班将继续把“双减”作为教育领域的“一号工程”常抓不懈,持续开展校内、校外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助力监督,做好常态化风险防控,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效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

深入落实《西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十条措施》,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各义务段学校继续完善学校作业管理细则,确保学校作业总量统筹、作业时间控制、作业公示制度等符合要求,实现“小学生作业不离校、初中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指导各校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提高作业质量,分层布置作业,不随意布置作业,达到减负提质。各校形成本校作业管理和设计的经验材料、典型案例,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与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

2.加强教学指导

组建成立西安国际港务区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教研员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定期聘请区外教研员、专家进区入校开展培训诊断等,切实提高指导教学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3.创新教育教学管理

落实《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规范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优化教学环节和课堂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注重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开展问诊课堂等专题活动;开展精品课程培育建设和精品课遴选工作。开展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创建活动。

4.加强考试管理

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考试结束后,各校建立常态化评价、质量分析反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改进课堂教学及其他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5.严格教材教辅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教学用书的有关要求,加强义务教育教科书版本选用、征订、发放及循环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严格规范教辅材料选用。

6.建立教科研奖励激励机制

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审,优秀教育论文评审,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和管理、研究人员在基础教育领域不断开展教学改革和实践创新,发挥教学成果、论文的引领作用。按照《教研员年度考核细则》评选表彰优秀教研员,激励教研员在服务教育管理决策、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情况下,拓宽渠道,支持各学段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和教辅人员外出学习培训。

7.科学实施教育质量评价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改革学校评价,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二)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课后服务以学生需求和学校发展为导向,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2021年9月开始西安国际港务区各中小学校均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校均严格按照“5+2”方式开展。教育卫体局指导各校根据学生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学生自愿选择。同时支持学校师资配备,组织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指导其在校内认真、有效完成作业。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进行集体教学、讲授新课等变相加重学生作业负担活动。通过课后服务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更好满足辖区群众的需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1.坚持从严审批机构,持续压减巩固培训机构数量

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规定。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类别,明确责任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分类管理。按照省、市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文件要求,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的管理;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

2.大力查处“无证”培训机构

牵头部门牵头,对“无证”的培训机构,定期、不定期进行暗访或联合执法,对于各类隐性变异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法违规机构坚决予以“严厉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3.严控校外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国家规定时间。常态化开展巡查巡访、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要求线下培训机构完善课堂录播监控系统。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用在职教师,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对机构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等进行公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非义务段校外培训综合治理

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面向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参照义务段培训机构管理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国际港务区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