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国际港务区分局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1、检查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竣工验收执行情况;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的落实情况;企业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相关资料等内容。

2、检查企业生产运行工作状况。检查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现状以及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规模,是否与环评一致。工艺、设备布局是否擅自变更而易导致环境污染或发生污染事故;生产来料、燃料、产品、产能等是否与环评文件一致。

3、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污染物产生环节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和运行,核查已经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运行等情况。依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范(说明),对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温度、压力、电压、电流、流量、加药量等重点运行参数进行检查,确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检查污染物处置排放情况。查看污染物种类、毒性是否与环评一致,污染物的处置、排放方式和去向是否规范,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在许可量内。通过查阅图纸,现场核查的方式,核查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渗坑等违法排污行为;是否在非应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方式排污等行为。

5、检查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问题的限期治理整改落实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