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西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财政局,西咸新区价格主管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我委在《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财函〔2021〕1149号)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了中央及我省、我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编制了《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和《西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以下总简称《收费标准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标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当国家和我省、我市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及时更新《收费标准清单》,并公布执行。


附件:1.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xlsx

            2.2021年西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xlsx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