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1月6日至8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好转,预计空气质量为轻度至中度污染,满足《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预警级别调整要求。

为进一步精准应对重度污染天气,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1月6日1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特此通知

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