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至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1月5日至6日,西安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进一步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为重度至严重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进一步有效应对重度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1月5日15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至Ⅰ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三)公安部门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特此通知

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