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双诚劳保物资批发经销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市监处罚﹝2022﹞0122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2022/03/30
处罚内容1、没收侵权商标的手套共计30包; 2、处罚款2970元。
罚款金额(万元)0.29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9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涉嫌销售侵权商标劳保用品手套类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三项之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7日对西安国际港务区双诚劳保物资批发经销处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销售标有“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和“星宇”牌劳保用品手套30包,(单价21元/包,金额630元),经查该批劳保用品手套系刘雪及其丈夫程俊从市场一个登山轮车的老头处购买的,刘雪及其丈夫程俊未索取查验此批劳保用品手套的资质文件及正规票据,也没有这个老头的联系方式。上述劳保用品手套经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该批劳保用品手套非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星宇”牌劳保用品手套产品;且该批劳保用品手套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山东星宇手套有限公司评定该批手套市场价格为:L508乳胶皱纹手套30包、单价33元/包,金额99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100013353155G
公示截止期2025/03/30
数据来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10001335315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