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七批)

截止2022年1月8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60件,目前已办结760件,现将第二十七批9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道山任村一组,有人在渭河临潼段挖沙卖沙,有严重的扬尘污染,晚上有很多十轮柴油汽车(车队叫:西安市未央区垃圾运输车队,新城区垃圾清运车队)、五征牌柴油三轮车、报废汽车进行拉运,噪音严重影响市民休息,10多年来多次反映无人处理。310国道渭河大桥两侧属于管控区的千亩沙滩,有人用推土机推平之后倾倒了6千多万立方的混合垃圾,并且上面覆盖黄土,掩盖事实,下雨发洪水的时候从排水管道倒流到雨金街道办任陈村等三个自然村共计两千多亩玉米地里,也淹没了部分房屋、小学。这些垃圾也冲向了下游西安市到延安的专线铁路大桥下,抬高了那里的河床,洪水险些蔓延大桥。渭河非法采砂及倾倒垃圾现象已经蔓延到渭河临潼段白庙大桥下,向东500亩河岸上也非常严重。临潼区何寨街道圣力寺村渭河段也有人倾倒混合垃圾及采砂卖沙。临潼区油槐街道办怀里村东南角有人在河滩上非法采砂。渭南市与临潼区油槐街道办怀里村相邻的那个村,有人在渭河里面非法采砂。

临潼区

经核查,渭河临潼段不流经代王街办,不存在代王街道山任村在渭河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同时查阅近年来临潼区水务局查处的非法采砂案件,未查阅到涉及代王山任村一组河道非法采砂问题;经临潼区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未查到投诉的两家垃圾清运车队的相关信息,当地晚上未发现车队拉运沙子情况,当地未受理过相关投诉。

310国道临潼渭河大桥两侧,涉及雨金街办粉刘村、任陈村两个村,滩地现地势平整。2021年3月31日,省河湖长办巡查发现该桥北侧有大量建筑垃圾堆放,要求临潼区立即清理。雨金街办通过清运和平整耕地,5月完成该点位整改。

投诉反映的洪水倒流问题,为2021年9月27日渭河河道行洪期间关闭滩张干沟闸门后,干沟上游流量无法入渭形成回水,导致任陈村河堤外260亩农田被淹。同时,陵雨干沟上游来水与渭河来水交汇,干沟无法退水,粉刘村河堤内1040亩滩地及堤外250亩农田被淹没。雨金街办粉刘村、任陈村目前无小学及幼儿园,无房屋被淹。

西安市到延安市的专线铁路大桥下,2021年该河段行洪通畅,临潼区从未收到铁路部门关于危及铁路大桥安全的通报,河床未抬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区水务局、属地街办都立即组织清理,同时做好沿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白庙大桥实为秦王一桥,桥下无非法采砂情况,现场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倾倒现象,河湖长办及时督促相关街办已清理完生活垃圾。

渭河临潼段何寨街办圣力寺村存在偷采盗采砂石、倾倒混合垃圾现象,当地村民在一处废弃鱼塘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油槐街道槐李村东南角、渭南市与临潼区槐李村相邻的南赵村河道内存在零星非法采砂问题。临潼区水务局持续加大巡查处置力度,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工作。自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渭河临潼何寨段、油槐段,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起,查扣车辆50辆,拘留非法采砂人员9人。

属实

临潼区水务局负责查处非法采砂案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联合公安临潼分局等部门制定了《渭河临潼段禁采砂石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打击盗采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随时出击查处违法采砂行为;临潼区城管局加强监管,杜绝违规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发生;何寨街办负责督促圣力寺村对鱼塘内所有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并张贴禁止倾倒垃圾标识,待疫情结束后3天内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何寨街道党工委对圣力寺村村主任进行约谈。

D2SN202201030045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中建八局沃家花园二期工程项目部民工生活区粪便、粪水、污水全拿泵抽出来排到后墙外,污染地下水源。陕三建沃家花园二期工程项目部也是大量粪水,污水排到项目部后墙外的空地上,形成了足有200多平米的沼泽区域,气味特别难闻。空港新城T5航站楼枢纽工程项目部也是将大量粪水,污水排到项目部后墙外的空地上,地下埋的暗管被挖了一个坑,坑周围是用围挡围起来的,上面用土覆盖,下面是暗管,直接渗入地下,对环境影响很大。

西咸新区

经核查,沃家花园二期工程涉及2个标段,总包单位分别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个项目部均设置化粪池,日常由吸污车每两天对化粪池进行抽排拉运。因疫情管控目前暂无法对化粪池进行抽排拉运,致使化粪池容量饱和外溢。中建八局、陕三建工程项目部临时将部分化粪池污水抽排到项目部墙外空地,排放面积分别约60平方米、150平方米,最深处积水分别约5厘米、10厘米。该区域不涉及地下水水源保护区,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源问题。

空港新城沣泾大道-机场专用高速-T5航站楼枢纽工程项目部污水日排放量约8立方米。现场设置化粪池3处、隔油池1处,最终通过污水管排放至项目部南侧300米处污水井进入秦汉朝阳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周边空地未发现暗管坑及围挡。

属实

2022年1月5日,空港新城住建局分别向中建八局、陕三建下发《责令立即整改通知单》,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给予警告;同时要求空港新城安居置业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对该公司建设的所有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治工作。

空港新城住建局、空港新城安居置业公司协调环卫服务企业,安排吸污车对化粪池及空地存留污水进行抽排拉运,已于2022年1月5日完成;中建八局、陕三建对项目部墙外排放粪水空地进行黄土覆盖及消杀,已于1月6日完成;空港新城安居置业公司已协调环卫服务企业每两天安排吸污车辆对沃家花园二期工程项目部生活区化粪池进行抽排拉运;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接入市政管网。

D2SN202201040052

西安市长安区杨庄街道高山庙村,政府部门在该村库峪河河道里修建溢流堰,破坏河床稳定性。河水暴涨的时候,在溢流堰的部分河床断裂塌陷,形成高6米的瀑布,瀑布下游一公里左右受到河流的冲刷作用,形成深槽,洪水不断向河道两侧蔓延,冲毁了新修的河堤路路基。库峪河高山庙村段有一步行栈道,去年秋季来临的时候,泥沙淤积阻塞河道,河水不断冲刷河道两侧,形成新的地质灾害。库峪河其他段修建了很多溢流堰和步行栈道,库峪河属于浐河上游,属于浐河湿地的范围内,希望政府部门利用冬季有利时机,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所反映的溢流堰实为固床潜坝。库峪河为下切型河道,为调整河道局部纵坡比降、稳固河床,长安区水务局在高山庙段设置固床潜坝1处。2021年汛后,潜坝上游河道河床基本稳定,无下切情况,设置潜坝未破坏河床稳定性。潜坝下游河床被洪水冲刷形成一沟槽,并有洪水冲毁新修河堤路路基约20米。

长安区水务局在潜坝上游约500米处沿河道左岸布设人行栈桥1处。2021年汛后,栈桥及周边堤防均未受损,桥底距现状河床约0.5米净空,人行栈桥设置满足河道行洪要求,未形成新的地质灾害。

库峪河全段已纳入全域治水、三河一山工程治理范围,于2021年5月完成建设任务;对于汛期造成的河床河道受损问题,长安区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2021年12月已完成高山庙段受损堤防路基修复工作。

属实

长安区水务局计划2022年5月底前完成库峪河段河道主槽的修复平整。

D2SN202201040049

举报人2021-12-04反映:行者路紫台福邸小区1号楼距离秦汉大道、快速干道和连霍高速比较近,道路交通噪声比较大,目前仍未改善,没有看到任何措施。在今年省委环保督察过程中投诉过,在第五批通报中第99条。

举报人2022年1月4日再次来电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中购买此户型房屋的业主均是在已知晓价格优惠的情况下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确定合同时是因为房屋位置偏(离地铁口远)的关系,与高速无关。

处理和整改情况中没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整改时间,希望给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限,还有整改完成是否能达到降噪的目的。

临潼区

经核查,连霍高速位于该小区西侧50-150米,秦汉大道位于该小区北侧约380米,快速干道距离该小区约1.69公里。秦汉大道、快速干道距该小区较远,不会产生扰民噪音。连霍高速距该小区较近,车辆行驶产生噪音。该小区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时间晚于连霍高速建成时间。小区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房屋装有双层隔音玻璃,在销售过程中,宣传单页、对外的广告均体现高速公路的存在,对靠近声源方向的房屋,考虑到噪音缺陷而降低了房屋单价。地铁站离整个项目远。购买此户型房屋的业主均是在已知晓价格优惠的情况下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交付时,业主未提出异议,全部收房。建设单位前期已对绿化带内加种乔木灌木形成隔音屏障。

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监测站于2021年12月8日在该小区1号楼外围布置3个噪音敏感点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夜间监测数值均超标。

属实

临潼区交运局联系省高速管理单位,指导该小区在高速公路过小区段采取降噪措施;行者街办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负责整改工程完工后噪声污染监测工作;该小区开发商已采取绿植吸音降噪方法进行处理,目前种植率90%,因受疫情影响,剩余种植完成时限为2022年3月底。

D2SN202201040055

西安市曲江新区108坊社区中海熙岸小区19号楼楼下,两家餐饮店有严重的油烟和噪音污染;曲江大道车辆经过高架桥的时候有严重的噪音,建议加装隔音设施。

曲江新区

经核查,中海熙岸小区19号楼楼下餐饮店已于2021年10月关门倒闭,目前商铺处于闲置状态。

高架桥实为西延路与西影路立交工程,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工程桥梁段全段安装了2.5米高声屏障。2020年10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桥梁工程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属实

曲江新区将会加大对中海熙岸小区商铺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D2SN202201040044

西安市碑林区大车家巷阿Q餐厅和泡馍馆,油烟污染非常严重。

碑林区

经核查,投诉的餐厅为阿Q餐厅和老刘家泡馍馆,均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因疫情管控,两家商铺已于2021年12月22日停业。

属实

待疫情管控结束后,碑林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约束商铺规范经营,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加大清洗频次,尽最大努力降低油烟影响;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油烟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D2SN202201040038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道办子里小学向北700米左右,秦岭北麓违建垃圾消纳点,占用农用地100亩左右,有扬尘污染,废水随意乱排现象。新丰街道办刘寨村,村委会东边500米处有一个垃圾消纳点,存在扬尘污染,废水随意乱排现象,该处垃圾消纳点以西,另一个垃圾消纳点,占用300多亩农用地。村委会西边500米处垃圾消纳点,存在扬尘污染,废水随意乱排现象。代王街道办山任村任一组,任某某村民在秦岭拆除别墅后的区域内养羊60多只。

临潼区

经核查,反映的第一处垃圾消纳点为西安市临潼区长江仿古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占地60余亩,为工矿用地。该企业采矿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等手续齐全,作业现场铺设了防风抑尘网,喷淋设施、滤网覆盖、主要道路保洁措施全面。该企业在今年冬防期已停产,无生产废水排放;建立了2个沉淀化粪池,对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定期拉运。

第二处为刘寨村一村民设置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现状为耕地。因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垃圾消纳点已于2021年9月关停。

第三处为西安市临潼区东裕新型环保建材厂,租用刘寨村南杜组集体土地,占地面积为16亩,现状为采矿用地。该企业办有营业执照、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等手续,自2021年12月8日至今未生产,场内堆放有建筑垃圾。

第四处位置不属于垃圾消纳点,为西安运顺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因地下埋有国防光缆,已于2021年12月初停工,厂内绿网覆盖、未发现建筑垃圾。

经核查,代王街办山任村一组任某某目前养羊35只,养殖产生的污水粪污经发酵后农田利用。该养殖户在自家石榴园内搭建简易圈舍养羊,不在秦岭保护范围内。

2021年12月13日,秦陵资源规划所日常巡查中发现刘寨村南杜组存在的西安市临潼区东裕新型环保建材厂和赵某非法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置。因疫情原因,该厂和赵某均对堆放垃圾还未清理。

属实

新丰街办督促涉事单位、当事人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将厂内所堆放的水泥块清理到正规垃圾消纳点,恢复土地原貌;资源规划临潼分局负责按法律程序对新丰街办刘寨村两宗非法堆放建筑垃圾进行办理;临潼区城管局负责监管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养殖户对养殖粪污进行合理化还田利用,并做好日常消毒防疫工作;区秦岭保护局负责秦岭保护区范围内的执法工作。

新丰街道纪工委对刘寨村村委会一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D2SN202201040039

2021年7月份,西安市鄠邑区石井街道办曹家堡村的村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给皂浴河桥头东南角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并使用黄土覆盖。

鄠邑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地块为曹家堡村集体用地,土地性质为耕地,由该村一村民耕种。2020年下半年曹家堡村按要求开展危旧土坯房拆除工作,个别村民因盖新房将拆除后垃圾倾倒在该地块,曹家堡村村干部立即进行制止。2021年4月,曹家堡村村委会已对该地块的建筑垃圾完成清运,因该地块地势较低,5月向该地块覆盖黄土3车,后由村民种植小麦复耕。

不属实

待疫情结束后,石井街办联合辖区国土所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土地进行鉴定,如达到耕种要求,由村民继续耕种,如达不到耕种要求,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D2SN202201040026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道山任村一组村民反映,村里的2000多亩耕地被任某某四人,代王街办的主任私自建设14个混合垃圾场。混合垃圾场的位置分别为:第1个在陕西鼓风机厂上方的泄洪坝里倾倒30多万方,堵塞行洪,毁树木1000多棵;第2个在秦陵街办王硷村唐家组行洪沟里倾倒2000万立方,堵塞行洪,毁树木8000多棵;第3个在该村二组南边行洪沟里,倾倒500多万方,堵塞行洪,毁树木7000多棵;第4个在该村一组抗旱水池里,倾倒2000多方;第5个在任某某的自留地里,挖坑埋了5000多立方;第6个在该村三组,倾倒2000多立方;第7个在该村一组村东移动信号塔处,倾倒100多万立方,毁树木2000多棵;第8、9、10、11个分别在区政府征收的储备地里,共计面积为500多亩地,东西南北各建一个垃圾场,共计5万多方;第12个,崖王村渭河支流的戏河西边行洪沟里,倾倒1000多万,堵塞行洪,毁树木10000多棵;第13个渭河支流戏河东岸,临马公路北边,倾倒500多万方,10000多棵;14个在西柳村安息组村北,倾倒300多立方垃圾。倾倒垃圾车队分别是西安市碑林区车队、新城区车队、未央区车队、灞桥区车队、临潼区的三个车队,以上垃圾总计41359000立方,非法收入11亿元,毁树总计38000棵,要求将垃圾挪移到区政府指定的垃圾场。另外,该村山孙组东沟桥北倾倒生活垃圾500多立方,该村山魏组沟里倾倒生活垃圾300多立方。任某某在该村水池里私自建了墓园毁树500余棵,属秦岭范围内。

临潼区

经核查,第4个在该村一组抗旱水池里现场倾倒建筑垃圾500多立方。倾倒的水池目前已废弃,失去蓄水功能,且临近主村道,存在安全隐患。经征求村民意见,该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倾倒点建设休闲健身文化广场供村民使用,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平整,目前代王街办已上报区城管局申报相关手续,待手续批复、疫情结束后即开工。该抗旱水池不在泄洪通道,不存在影响泄洪问题。

投诉反映的第14个西柳村安息组村北位于西柳村安一、安二组,该村北发现有群众偷倒少量混合垃圾及农作物秸秆,现场倾倒100多立方米垃圾,现已责令村委会与疫情管控结束后15日内完成整改。

代王街办山任村一组水池以西100米处有一墓园,墓园内无毁坏树木残留的树根、树干和枝条。针对山任村村委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违法占地建墓园的行为,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已立案查处,并于2013年11月29日下发《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诉的其他问题均不属实。

属实

资源规划临潼分局负责加大巡查频次,杜绝出现违法占地现象;临潼区城管局负责监管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待疫情管控结束后,临潼区秦岭保护局将会同公安临潼分局、资源规划临潼分局、代王街办、秦陵街办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点位涉及毁坏树木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

代王街办纪工委对山任村委会一委员、西柳村村委委员兼西一组村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对山任村任一组组长、安二组组长进行批评教育。临潼区城管局对新丰中队、代王中队、雨金中队的中队长和建筑垃圾管理所副所长、建筑垃圾综治办网格管理员等5人进行诫勉谈话。

D2SN202201040041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