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85件,目前已办结578件,现将第十九批2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老王村东庄小组村民反映,有人在耕地上面非法取土,破坏耕地。

阎良区

2021年12月24日,关山资源规划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仅有老王村东庄组一村民砍伐了自家责任田地头一棵大树,形成地貌不平约5平方米,已责令当事人平整、恢复耕种。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220002

12月4日反映西安市高新区秦都街道办南谷子卫村,村干部在生产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破坏了二组的出水桩;12月22日举报人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看到第八批第20条的公示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表示生产路上确实倾倒了建筑垃圾,希望能再次调查。

高新区

2021年12月24日,因疫情原因南谷子卫村封村,秦渡街办向村干部电话询问再次核实,村干部表示生产路建筑垃圾处理情况与公示结果一致。高新区城管局前期核查该村全村11条马路,均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在生产路发现少量垫路砖渣,但未发现堆积的建筑垃圾。经与当地村民了解,该生产路为土路,与村道相平,比耕地略高,雨天后道路泥泞通行不方便,为方便日常生产工作,在路面铺垫了少量砖渣。

属实

秦渡街道城管十大队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渣土清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待疫情结束后,将对路面进行全面清理和保养。

D2SN202112220003

西安市长安区王莽街道孟家村正在进行自来水改造施工,施工车辆经过时及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非常严重。

长安区

经核查,孟家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于2021年10月31日开始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管沟开挖、管道铺设。12月24日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工地存在黄土裸露现象,因防疫管控,现场施工已暂停。

属实

王莽街办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裸露黄土覆盖工作。待具备复工条件后,安排洒水车对进出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同时采取湿法作业,避免施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王莽街办将对该项目扬尘问题定期检查,发现扬尘问题立即处置。

D2SN202112220004

举报人12月6日来电反映:西安市新城区自强东路陕西省交通运输大厦小区,2016年购买的房屋,装修期间发现柴油发电机房停电运行期间和不定期运转期间排出柴油废气,风景置业姓尚的主任让居民自费4万做排风管道设施,安装不到三天就拆除,群众不知是谁拆除的,2021年群众发现补做废气管道设施,但是并未封住管道井口,依旧有废气往外排出,柴油废气依旧排放到居民家里。群众希望彻底解决排烟管道问题。12月22日再次来电表示该问题一直未处理,目前排污管道全部拆除,排污口打开,废气污染比之前更严重。

新城区

2021年12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接到第一次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去现场监督检查,要求陕西交运物业服务公司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12月11日该公司对排气管道进行拆除并进行了封堵。因疫情管控,执法人员无法去现场进一步核查情况,12月23日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询问调查,12月22日该公司未使用柴油发电机。

不属实

该公司计划于2022年1月21日前,选择远离居民处建立新排气管道,并将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向小区居民进行公示,完成整改前不使用柴油发电机。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将督促开发商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建立新排气管道。

D2SN202112220005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奥林匹克花园一期的餐饮商铺湘味楼、张亮麻辣烫等,营业时间为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十一点半,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区内,油烟机运行噪音大。

西咸新区

经核查,湘味楼为独立商铺,商铺西侧为奥林匹克花园小区,中间有绿地将小区与商户分割,商铺西侧外立面设置排烟管道延伸至建筑物顶部,排风口朝上,且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店早10时开始营业,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正常,定期保养、清理。受疫情影响,该商铺已于12月18日暂停营业。

张亮麻辣烫位于湘味楼北侧,为独立商铺,排烟道经北侧外立面延伸至建筑物顶部,出风口朝上,且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店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正常,定期保养、清理。受疫情影响,该店已于12月20日暂停营业。

属实

能源经贸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疫情缓解且商铺正常营业后,组织对湘味楼、张亮麻辣烫油烟机噪声进行监测,结合监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

D2SN202112220016

举报人12月7日来电反映: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草阳巷路是一条新修路,没有环评,路灯设置不合理,晚上灯光直接照到附近居民卧室人的脸上。多次向反映12345反映没有解决。12月22日再次来电表示该问题一直未处理,目前只是将路灯关闭,路灯一直未做调整,希望彻底解决该问题。

莲湖区

经核查,草阳巷断头路是2020年全市实施的58条断头路打通工程之一,于2020年9月30日建成通车。根据相关规定,该条道路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处道路照明符合规范要求。莲湖区住建局已会同建设单位赴投诉人家中进行解释沟通,并关闭了该处点位路灯,后再未开启。

莲湖区住建局分别于2021年8月至12月收到4次12345市民热线投诉有关问题后,已会同建设单位通过电话沟通形式向居民解释道路照明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

属实

莲湖区住建局将从设计标准的合理性、对车辆行人安全保障的必要性,耐心向沿线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D2SN202112220018

举报人12月11日来电反映:周至县富仁镇恒洲村辛家寨芦河复耕复绿项目被周至县城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该公司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在辛家寨芦河河道上。该项目批复数据是26万立方米,但现在显示的是260万立方米,之前投诉过,但一直未解决。2020年4月12日,富仁镇政府安排恒洲村在芦河河道就地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举报人12月22日再次来电反映:已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看到第八批第2条的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表示部门公示结果的土地性质不属实,倾倒垃圾处为河道及河道边的耕地,并非工矿用地,2019年时标识牌就显示处置消纳量变更为260万立方米,但垃圾并未清理,只是用砂石掩埋了。且富仁镇政府是在2021年4月12日安排掩埋垃圾并非2020年4月12日。

周至县

因疫情管控原因,该问题公司负责人暂无法回周至配合核查,暂无法对该信访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属实

待疫情管控解除后,由副县长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资源规划局、富仁镇、周至县城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进行实地核查。县城管局负责对当初审批的面积及实际填埋量进行核对;县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测量单位对该地块土地性质采取现场踏勘、定点测量、无人机航拍及影响对比,套合土地现状数据库进行全面、准确的定性;富仁镇负责对该处进行现场开挖,确定是否掩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问题点位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实地监测。周至县成立全域生态治理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专班,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拿出整改方案,优先将该点位纳入整治计划,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

D2SN202112220027

西安市莲湖区东梆子市街口七十中初中部,每天中午高音喇叭噪音很大,希望12点半到14点之间关闭喇叭,其他时间段降低音量。

莲湖区

经核查,七十中初中部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已于12月20日停课,现场未发现存在高音喇叭噪声问题。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七十中初中部负责人,了解到校内喇叭声音主要为上下课、早操、午休、下午眼保健操及离校铃声。其中,12:30有午休铃声、13:50有上课铃声两个喇叭使用。

属实

莲湖区教育局、北院门街办通过电话方式与七十中负责同志沟通,校方已同意取消12:30午休铃声,降低其他时段铃声音量。莲湖区教育局、北院门街办将督促落实。

D2SN202112220034

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关家村原村主任郑某某的儿子将耕地挖了十几亩(郑某某家宅基地后面),并回填了建筑垃圾,现在耕地不好耕种。

长安区

经核查,该地块之前为太乙宫街道关家村沙滩地,总面积约6亩,地势坑洼不平。2015年6月,关家村一村民将该地块租用,实际用途为堆放砂石,并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处理。现约有4亩为荒地,未耕种,其余为菜地和生产生活道路。荒地外围地上存在堆放垃圾、停放机械现象。12月24日,太乙宫街办在该地块内随机选择5个点位进行开挖探查,只有一处点位开挖后发现少量垃圾。

属实

2021年12月23日,太乙宫街办要求该地块承包人对荒地外围地上堆放垃圾进行整治,已进行清理规整,待疫情管控结束后进行清理拉运;督促该地承包人对地块内存在的垃圾进行开挖拉运,并回填黄土进行复耕;要求村干部督促当事人整改,预计2022年6月1日前完成。

D2SN202112220036

10 

西安市蓝田县三里镇乡席家河村没有污水管道,一下雨污水和雨水全流到马路上。

蓝田县

经核查,席家河村内未建污水管道,仅有村口国道沿线住户生活污水排放至蓝田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由于该村地势较低,遇到大雨天气雨水聚集,部分流到马路上。

属实

蓝田县已将该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中,待项目落地后立即组织实施,确保有效收集治理,达标排放。

D2SN202112220041

11 

西安市灞桥区纺科路和纺三路中间,国棉四厂振兴区10、11、12号楼中间有一个上千平米的垃圾堆,倾倒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蚊蝇成堆,四年以来无人解决。

灞桥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地点为国棉四厂振兴区10、11、12 号楼中间拟兴建四棉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工地。为解决群众就近医疗问题,拟将振兴区10、11、12 号楼中间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车棚予以拆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周边住户担心医疗污染阻止建设,该项目暂停,并于2020年10月对建成的部分钢结构进行了拆除,对工地进行了围挡和覆盖。近期,有住户破坏围挡,私自将装修垃圾倾倒至该处。

属实

灞桥区将对住户私自倾倒的装修垃圾清运至非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因疫情管控暂无法外运,待条件允许后,将第一时间进行清运;对现场进行绿网全覆盖,对围挡进行修复并加固处理;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加大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该地块用途重新进行变更,建设成其他便民设施。

D2SN202112220043

12 

绕城机场专用高速在西安市经开区恒大国际城段噪音大。

经开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2009年7月正式建成通车,位于恒大国际城小区东侧,小区内23#、24#楼距该高速直线距离约50米。因疫情原因,无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监测。

该小区建设时间晚于机场高速建成时间,小区开发商已对所有楼盘安装有双层隔音玻璃,并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售楼部悬挂有不利因素公示,且已告知购房者机场高速、北三环等红线外不利因素,并实行一房一价。

属实

待解除疫情封控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情况协调项目方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做好整改。

D2SN202112220047

13 

高新区灵沼街办正在规划建污水处理厂(未开工),选址在海子村北边的沼泽地上,离村子很近,举报人认为该污水处理厂选址不合理。

高新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实为拟建设的灵沼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选址主要结合地形特点、管网高程和当地主导风向等综合因素,最终选在位于地势相对较低和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海子村西北侧。该项目符合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求,编制了可研报告并经过评审。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220049

14 

有人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火烧寨村村民的耕地(阳光城西西里小区南侧,陇海铁路线以北,绕城高速以西)上倾倒建筑垃圾。

西咸新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地块现状为土丘,外表面已被绿植、杂草等全面覆盖。根据历年影像等资料及国土调查情况,此地块性质为耕地,该处土丘形成于2013年。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进一步的勘察核准。根据市政道路巡查和2021年8月接到两起相关投诉的现场核查,均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情况。

不属实

待疫情解除后,能源经贸区管理办公室将及时组织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该土丘是否为建筑垃圾。

D2SN202112220052

15 

西安市未央区太元路汇林华城小区,近七、八年一直使用地热水。

市水务局

经核查,汇林华城小区有一眼热水井,热水主要用于小区居民洗浴,2012年开始使用。该井有取水许可证,截止有效期2024年12月25日。

属实

无。

D2SN202112220060

16 

西安市鄠邑区甘河镇跃进村一村民反映,2015年村干部在其耕地里倾倒建筑垃圾,2017年又在耕地上修建房子,共破坏七八亩耕地。

鄠邑区

经核查,2014年11月,经跃进村两委会会议研究,将紧邻村庄的二组集体土地在承包到期后作为宅基地预留给村内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随后陆续为符合建房条件的17户村民解决了宅基地问题。2015年该村村民在二组预留宅基地上进行建房,由于原生产路未硬化较为泥泞,跃进村委利用建筑砂石进行了铺垫便于建筑材料运输,2020年跃进村将该生产路申报为扶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对该路进行了硬化。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220061

17 

西安市蓝田县前卫镇政府占用前卫村北边的耕地和西孔滩村、东孔滩村的耕地修了公房,卖给私人。

蓝田县

经核查,前卫镇无西孔滩村与东孔滩村,有东巩村和西巩村。前卫村北边界与东巩村、西巩村南边界之间有一片耕地,属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所有,为国有土地。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220062

18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丰裕口村,西安市警察培训基地里面有一个射击场,目前安装了几个风机,上班期间会产生严重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长安区

2021年12月24日,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滦镇街办工作人员前往西安市警训支队进行核实,该支队有室内靶场。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室内靶场必须安装进风口。靶场现安装6个换气风扇用于靶场排风换气,换气扇出风口全部在警训支队院内,进出风口均向南。靶场使用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50,夜间不使用。因疫情原因,射击场已关闭,排风机停止运转。

属实

待疫情稳定且西安市警训支队解除封闭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靶场风机进行噪音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整改方案。

D2SN202112220079

19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鸿基新城祥园小区三期,2020年10月底23号楼1楼负一层建设了一个交换站,每天24小时有低频噪音,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高新区

经核查,鸿基新城祥园小区三期内热交换站位于23号楼负一层,于2020年6月建成,11月投入使用。该站内高、低温区各有3台水泵,有用有备,24小时运行。在2021年11月、12月两次接到该小区内热交换站运行噪声扰民的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赴现场组织召开纠纷调解会议并敦促小区物业公司、地产公司采取措施。因供热不能中断,小区物业公司先对热交换站内水泵频率进行调整,后更换了热交换站水泵止回阀,以减少噪声影响。现因疫情原因,工作人员无法赴现场调查。

属实

小区物业公司原定于12月18日安排热交换站设备方对噪声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因疫情原因未能进行;承诺待疫情防控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D2SN202112220081

20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西路,河南远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房)夜间施工的时候噪音非常大,露天刷漆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阎良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项目工地为居圣苑A区。其中1号楼和2号楼三层办公楼已于2020年12月前已完成室内外装饰装修,基本建成并投用,2号楼展厅部分现为室内装饰装修收尾阶段。2021年1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现场核查,2号楼展厅装饰装修因疫情原因导致暂停收尾及交付。现场未施工,场内无作业人员,未发现露天喷刷漆痕迹。建设方反映2号楼展厅内部装修期间无夜间施工行为,无露天喷刷漆工艺。收尾工作将于复工复产后1周内完成。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将加强对该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D2SN202112220082

21 

灞桥区东三环辅道东侧,北邻灞桥热电厂第一社区,南邻灞桥热电厂第三社区,东邻原西安电力技工学校家属区,2021年夏天有人在该处建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废品回收站,回收种类多、数量大,但清理转运不够及时,致使许多废品堆积,污染空气。

灞桥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废品回收企业为陕西博睿纳商贸有限公司,未纳入灞桥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内网点。按照相关要求,由席王街办对其清理取缔。

属实

席王街办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对回收站门头牌匾进行拆除;待疫情防控结束后督导该公司对现场货物进行清运,限期搬离;后期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死灰复燃情况。

X2SN202112220001

22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椿树村前任村主任和现任村主任、村副主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了几个沙场,一个建筑垃圾粉碎厂,并成立了秦辉建筑有限公司,     租赁本村村北组60余亩基本农田建商品混凝土站。现任村主任在郭王组填埋垃圾毁田约7亩;前任村主任等人在村南西组租用10亩基本农田建大棚房搞塑料粉碎加工场;2017年6月,现任村副主任在本村椿北组二愣子地挖沙,用垃圾回填;村前任主任和现任副主任等人在椿北组、南东组共约20多亩地里挖沙,毁坏可耕地,用垃圾填埋,租用本村南东组、南西组60多亩基本农田建设钢材仓库,还在村口210国道路西开办沙石场,毁田约30多亩地。

临潼区

经核查,投诉区域共有3个沙场、1个建筑垃圾粉碎场,均为违法占地所建,现已停工覆盖。2020年5月,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对3个沙场立案调查,同年6月分别对3个沙场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2021年1月5日,临潼区整治办按照法院裁定要求西泉街办对该宗违法用地项目拆除、复耕到位。

2021年6月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对该建筑垃圾粉碎场立案调查,7月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整改;将该案法院裁定的情况上报临潼区政府。

秦辉建筑有限公司为陕西建工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建,于2021年9月获得资源规划临潼分局批复,同意临时占用西泉街办椿树村范围内土地作为项目配套预拌混凝土生产站使用,目前已停工。

现场勘查和走访,未发现椿树村现任村主任在郭王组填埋垃圾毁田约7亩的情况。

椿树村村委会违规修建的两处公共设施,分别是椿树村椿北组垃圾消纳池和污水排放池。2017年7月,西泉街办责令垃圾消纳池项目停止建设并于当月回填,没有取土挖沙的情况,现土地已平整,土地已退还村民;2017年1月,斜口资源规划所对污水排放池项目立案调查,4月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对椿树村村委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整改。2018年3月,西泉街办对污水排放池拆除,回填平整,土地已退还给村民。目前,垃圾消纳池和污水排放池处为空地,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堆放的情况。

钢材仓库和塑料粉碎场在同一场地内,目前均已停工。2016年12月,资源规划临潼分局立案调查,于2017年4月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属实

西泉街办将督促当事人配合执法行为,监督砂场全部覆盖、禁止动工,待疫情结束后3日对占用耕地的砂石厂进行取缔,清空所有砂石物料、拆除所有设备;疫情结束后15天之内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全面复耕,达到耕种条件;督促钢材仓库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全部清空,不再经营,清空后将地面全部覆盖复耕;塑料加工厂疫情结束后1月内全部清空。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将加强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杜绝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临潼区城管局加强对该村区域巡查频次,督促西泉街办继续细化整改,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临潼区对西泉街办主任、副主任约谈。西泉街办党工委给予椿树村村委会一名委员、西泉街办土地管理科科长诫勉处分。

X2SN202112220003

23 

2018年至今,中铁三局西康高铁XRIQ-2栋段项目(大兴山隧道)在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办大峪口新村西南角山坡上,打着国家重点工程旗号,无任何公示信息及施工手续,违法砍伐树木、乱建炸药库、乱堆弃渣,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另外,该村村书记违规将复耕还在保护期内的工矿用地私下租给中铁三局使用。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项目为西康高铁主体工程长安段工程,隧道口设有公示牌。该项目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项目使用林地手续齐全。中铁三局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证时先行采伐了林木,长安区秦岭保护局已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报告。

该项目隧道西侧有一处在建厂房,为民爆物品库房。2021年10月,中铁三局经引镇街办批准同意建设该库房,并于11月取得公安长安分局治安大队的同意,待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现该库房正在建设,尚未投入使用。项目施工过程中自然产生废渣(黄土和石块),临时堆放在民爆物品库房西侧的一处空地,该地块中铁三局与引镇街道已签订临时租地协议,且租地行为是经由大峪口新村村委会集体研判通过。

属实

2021年11月23日,长安区秦岭保护局前往现场进行了勘验,会同引镇街办组织中铁三局、有关村组召开了研判会议,已完成案件卷宗整理;待疫情结束后,根据法律顾问反馈意见,对接公安长安分局进行侦办。

长安区秦岭保护局责令中铁三局在2022年3月20日前异地复绿。12月25日,中铁三局制定了《异地复绿方案》,由长安区秦岭保护局给予复绿点选址建议,在不压占耕地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复绿。

X2SN202112220005

24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宫子村很多村民在农田挖沙,共挖了近500多亩地直到挖到地下水出现,导致好多小孩被淹死在沙坑里。2010年开始,城市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甚至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都倒进水坑里,从那时起村民从水井抽上来的水都带有黑色的油。现在沙坑里垃圾堆积成山,几百亩耕地无法耕种,地下水受到污染。

长安区

经核查,宫子村辖区南横线以北属于沙地农田,地块总面积约300亩。该地块为潏河古河道,土壤含沙量大,10多年前有部分群众在自家农田挖沙,地下水位较浅,地下水渗透容易形成积水坑。

2012年8月,宫子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审批后设立,2012年11月关闭。2014年4月,宫子村村委会经长安区城管局同意后,对南横线小区域内约70亩沟壑水坑使用黄土进行填埋。2016年3月,长安区林业局在进行绿化时,发现该地块存在前期倾倒的建筑垃圾,分别于当月和2017年2月向长安区城管局申请拉运黄土覆盖建筑垃圾。宫子村自2018年11月以来已对南横线沿线修建围墙、设置限高杆,杜绝挖沙毁田、乱倒建筑垃圾现象。2021年12月21日,长安区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现场植被茂密,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堆积情况。

2009年,长安区水务局为宫子村修建深水井进行集中供水,2021年宫子村村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本村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报告显示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明显油状污染物。

属实

待疫情缓解后,长安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地下水进行监测。

X2SN2021122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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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于12月8日来电(举报编号D2SN202100187)、9日来信(举报编号X2SN202100047)反映:西安市灞桥区原国棉五厂劳动幸福小区,2021年6月份开始老旧小区改造,1、物业告知小区树木影响施工,要求砍伐树木,严重破坏小区的生态环境,实际树木并不影响施工,物业此行为就是为了建停车场;2、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下水管道由于常年腐蚀,破损严重,污水和粪便经常会通过地漏返到一楼住户家中,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老旧小区改造其中就包括上下水管道改造,但是物业并未改造,只是进行了清理,还要求住户承担维修费,大家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有专项资金,不应该由住户承担;3、物业自作主张在小区内建营利性营业房对外出租,给关系户谋取私利,以上问题希望得到解决。

看到关于反映问题的回复后再次来信:1、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规定,砍树必须要由市城管局审批,但是灞桥控股公司物业部门将小区六十年的大树砍掉的审批单位是区公用事业局,回复称砍树原因是影响施工与实际不符;2、未经过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动用老旧小区政府拨付的资金大肆建设盈利性的营业房对外出租,谋取私利;3、楼下下水管道腐烂破损不能正常排污,实际上并未改造,区领导也现场检查过,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灞桥区

经核查,根据灞桥区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中涵盖单位、居住区内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该小区老龄化普遍,出行较为不便,为方便小区住户日常生活,改造单位根据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通过征集住户代表意见和建议,现场调研选址,设置了一批集装箱式公共便民设施用房。改造单位对外出租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民意调查结果确定承租范围与用途,出租严格按照公司商业房出租价格执行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依规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维修改造前改造单位对该小区下水管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破损严重的室外下水管道已全部进行了更换。“三供一业”及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中,住户室内旧管线改造不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内,且规定:“对具备条件,群众意见统一且承担改造资金的,可同步对室内老旧管线进行改造”。考虑到原企业未收取大修基金且小区住户多为纺织企业老职工,为减轻住户负担,区政府研究决定室内下水改造费用由区财政和住户按比例承担,对同意改造的单元先行改造。目前,改造单位正在加强宣传引导,征求住户意见,同意一个单元改造一个单元。

不属实

改造单位将定期开展“群众面对面”座谈活动,就物业日常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听取、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就合理化建议,立行立改,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同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管网及公共设施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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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姬家乡雷家三组侵占可耕农田乱搭乱建,自2014年雷家三组310国道拆迁以来,雷家三组陆续出现了近万平米的违法建筑物,具体表现为:1.郑某在村民的基本农田违法搭建钢构房约一千平米,用于开办铁艺加工厂;2.郭某2014年在自家基本农田私搭乱建约1000平米,用于建筑设备租赁;3.雷某某1在自家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500平米;4.田某某在自家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600平米;5.田某在村民的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400平米;6.白某在自家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400平米;7.雷某某2在自家宅基地后非法搭建住房约500平米;8.雷某1在村民的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500平米;9.雷某某3在自家宅基地后非法搭建住房约300平米;10.雷某某4在自家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1000平米;11.雷某2在自家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1000平米;12.雷某某5在村民的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住房约400平米;13.雷某某6在村民的基本农田上非法搭建约1000平米住房,经举报拆除后,又在原址上非法搭建约700平米的住房。除此之外还有个别村干部伙同村民在原雷家村砖厂非法搭建住房约2000平米。

高陵区

经高陵区工作人员逐户核查,投诉问题共14处,其中郑某建设库房用于铁门存放;郭某场地用于钢管租赁;雷某某1停车场用于建筑机械停放;原砖厂属于采矿用地,现为一村民的养殖场,以上四项均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剩余10处村民所占地均为宅基地。因疫情原因,无法核实非法搭建内容是否属实,待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核查。

不属实

计划于疫情结束后七日内完成相关问题的查处、追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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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航建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在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永贤路投资建设的西安航天常青苑小区,位于国家地下水超采区规划内,2011年10月交房启动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后,共建设了7口地下水井,违法采取地下水,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以及取水许可证,该公司设计设置了强排机关,抽取地下水用于中央空调系统循环之后全部强排至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该系统运行十年之久,拒不办理采水许可证,也不缴纳任何相关费用,投诉人初步测算每小时使用水量120吨。开采地下水使用的七口井全部在安全限制距离之内,有的甚至在高层住宅楼门口。长期采取地下水来回灌至回灌井,导致常青苑小区地下水失去平衡,地层变化引发塌方。

市水务局

经核查,航天常青苑小区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建有7眼自备井,2眼为抽水井,5眼为回灌井。每年运行时间为7个月,供小区业主夏季制冷和冬季取暖使用,安装有计量水表,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未缴纳水费。

2021年12月12日、15日,市水务局对该小区及周边全部雨水井、污水井及相关地下管网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在小区东南角有两眼污水井均有较清澈的排水,疑似未回灌的地下水;12月22日,市水政监察支队对该水体、回灌水、自来水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后初步断定水源热泵取用水未全部回灌,直排市政管网;12月24日,市水务局立案查处,并安排由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市水资源保护中心相关专家,对小区地下管网进行排查、检测,对存疑区域进行开挖,全面查清、核算取水量、回灌水量和直排水量,依照标准核定水费。

属实

2021年12月24日,市水务局依法对陕西航天华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10万元;就地层变化引发塌方问题,于12月25日函告市住建局。因疫情影响,目前市住建局相关探测工作暂不能进行,待疫情趋稳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2月25日,市水务局要求物业公司在不影响小区业主冬季供暖的情况下,配合执法调查、取证;组织第三方对热泵项目进行全面技术论证,制定改造方案;对回灌井、管道及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测,排查回灌管网直排点位;此供暖季结束后,立即组织对系统进行改造,确保全部回灌,项目改造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市水政监察支队依法核定水源热泵项目违法取水量、回灌量及直排水量,对照征收标准,核定相关水费和水资源税基准水量。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依法做好后续相关水费征缴、自备用户用水计划下达及用水量核定。整改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物业公司可依法向市水务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检查,严查违法行为,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市水务局对市水政监察支队、市节水服务中心、局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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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