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批)

截止2021年12月22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18件,目前已办结240件,现将第十批38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南午台沟因旅游过度开发,水质被轻度污染,水中石头上滋生了絮状物,导致水无法直接饮用。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的南午台沟为台沟,全长11公里,为天然形成沟道,沟道内无村庄、无群众居住,沟道两侧也未开办农家乐、民宿,不存在排污现象。台沟沟口距离南五台景区大门约500米,未流经南五台景区内部,台沟未被开发,不存在因景区过度开发水质污染现象。经长安区水务局现场勘查,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明显沉淀物,石头上絮状物为自然生长水生植物。该沟道内溪水不是饮水水源,台沟附近村庄已全部接通符合饮用标准自来水。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30010

2

二曲街道渭旗村渭河桥公安检查站东边100米处,有人用挖掘机毁坏树木,盗取砂石,黄土裸露,破坏生态。目前已经挖了十几米的大坑,还在继续挖。

周至县

查,投诉反映问题为清水河河道修复工作。2021年6-10月,周至县连续出现强降雨,清水河上游仰天河水库出现险情全部泄洪,加哑柏、四屯境内仰天河、阳化河等河流和排洪渠道洪水全部流入清水河,经二曲辖区汇入渭河。由于清水河渭旗村段河道年久失修,加之群众对河道填平栽种苗木,改变水流方向,影响正常泄洪,致使清水河上游来水无法流入河道,洪水经地表径流,造成上游四屯镇沿线及渭旗村段大面积农田被浸泡。9月28日,渭旗村两委班子召开河道修复专题会,决定对辖区河道进行修复并制定了修复方案。10月30日,渭旗村对河道修复工作在村上进行了公告,要求村民将河道内种植的树木十日内自行移除。大部分群众对河道内种植树木进行了自行迁移,对个别没有按期移除的,渭旗村村委会按照公告规定集中进行了移除。公告结束后,渭旗村村委会开始对河道进行修复,在清理河道杂物后,将表面腐殖质土和开挖沙土全部用于旁边集体荒滩地土地平整,因此不存在毁坏树木,盗采砂石的问题。在荒滩地土地平整过程中,由于未及时将堆放沙土推平平整到位,有成堆的现象,加之未进行覆盖,造成黄土裸露。

不属实

目前,二曲街道已对荒滩地堆放沙土进行了平整,并进行覆土复绿。

D2SN202112130013

3

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高架桥距离昆明大厦小区仅3米左右,汽车过往噪音大。

市住建局

经核查,根据施工图纸和现场测量,昆明路高架桥距离昆明大厦小区最近处约13.3米。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于2021年11月21日、24日到昆明大厦小区7个楼层居民家中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夜间噪声值均超标。

昆明路快速路工程环评批复要求高架桥工程以及西南二环昆明路立交工程(落地匝道除外)全线两侧安装不低于2.5米隔声屏障,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设计单位按照环评要求设计建设了3.5米声屏障。

属实

市住建局协调市城管部门加大对该路段渣土车查处力度;协调市交管部门对中、重型货车及摩托车违规上桥进行严厉整治从噪声源头进行治理建设单位联系市交警支队,于2022年1月底前完成新建电子警察设施设备移交工作;市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意见完善环保措施,计划2022年2月底前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D2SN202112130023

4

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高架桥,离昆明大厦居民楼仅13米左右,车辆过往噪音大。向环保局反映,监测结果80分贝,影响居民休息,请尽快处理。

D2SN202112130035

5

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金辉C园,8号楼负一层变压器噪音扰民。

莲湖区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变压器安装于金辉C园小区8号楼负一层配电室内,共4台(2台公变、2台专变),电压均为10KV,该设备属于小区居民配套设施,保障小区住户日常生活用电。现场检查时,2台变压器正在使用。

前期,投诉人已对变压器噪音问题进行投诉。2021年2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约见了投诉人、物业负责人,对变压器噪声问题进行三方调解,告知投诉人如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前往该小区再次对问题进行调解12月9日,莲湖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红庙坡街办再次就该问题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2021年3月15日,西安市市区供电公司对2台公变进行了降噪处理;8月24日,再次委托专业公司2台公变进行了降噪处理。

属实

12月15日,莲湖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莲湖分局、红庙坡街办召集物业、市区供电公司,与配电室楼上3户业主再次对变压器噪声问题进行协调。物业、市区供电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对变压器噪声问题论证整改。

D2SN202112130024

6

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立交东北角华龙太乙城时光界1号楼商业中心,5楼平台油烟大。

碑林区

经核查,太乙城商业中心地上1-4层为商业综合体,4层以上为独立的两栋住宅和两栋写字楼。投诉反映的5层平台实为1号与8号居民楼之间4楼平台。此区域共有13个排烟口,油烟统一收集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出。12月10日碑林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中心19个(含4楼平台13个)油烟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要求。

属实

该商业中心总经理表示将加强对餐饮经营商户的管理,增加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清洁频次,按照要求进行排烟监测。碑林区城管局太乙路执法中队将加大对该区域餐饮商户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D2SN202112130029

7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阿房路加气站南侧,君合君府小产权房施工工地,基坑内很多土都未覆盖,刮风时扬尘大。工地西侧杨何村村道上,有几家收破烂的夜间焚烧垃圾。

西咸新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工地为君合君府项目,于2013年开挖基坑,同年停工,至今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核查时,该项目工地内黄土基本已覆盖防尘网,较少部分黄土因风吹导致防尘网覆盖不全。

2021年12月14日,沣东新城发展改革局、三桥街办现场核查,杨何村村道上共有2家废品回收点,未发现焚烧垃圾痕迹。12月15日,三桥街办走访杨何村村民及保洁人员,未发现该村村道存在焚烧垃圾现象。

属实

君合君府项目工地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覆盖,基坑周边环境卫生已整治完成。沣东新城住建局将开展辖区工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沣东新城发展改革局、三桥街办对杨何村废品回收点逐户宣传垃圾焚烧的危害,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废品回收点严格按照规范经营。

三桥街道纪工委对杨何村治安办副主任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杨何村村委会副主任进行约谈。

D2SN202112130030

8

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办章曲村,在生产路上有人倒了一公里多的建筑垃圾,之后用铲车推平,影响车辆行驶。生产路北边的耕地里也被倒了建筑垃圾,压坏了村民的麦田,影响庄稼产量。给12345反映,但一直未处理。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生产路为大兆街道章曲村二组、七组生产路,长约1500米。2021年12月15日,大兆街道、长安区城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路面倾倒建筑垃圾厚度约0.3米。道路两侧麦地有车辆驶入痕迹,少部分麦田压坏,未发现建筑垃圾。

经核查,大兆街道章曲村七组一村民承包本村二组土地种植大棚草莓,由于该生产路年久失修,加之今年秋季多雨,道路泥泞不堪坑洼不平,经承包人与章曲村沟通,个人对生产路进行修复。2021年11月12日晚,承包人联系建筑公司拉运建筑垃圾对生产路铺垫路面,并用机械平整路面。11月13日凌晨,长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在章曲村巡查发现,一辆车正在向章曲村生产路上倾倒建筑垃圾,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车辆进行了暂扣。11月19日,长安区城管局对车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万元。因承包人未办理手续情况下倾倒建筑垃圾垫设基础路面,11月24日区城管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10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万元。

11月29日、30日,大兆街办接到12345市民热线投诉相关问题,街办相关部门已阻止其倾倒行为,并要求当事人清运垃圾。

属实

2021年12月16日,大兆街办责令承包人对生产路上大块砖头进行机械刨挖、人工清拣,对路面进行铲平、压实、修复,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整治。大兆街、长安区城管局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严厉打击。12月17日,章曲村村委会召开会议,对承包人倾倒建筑垃圾修缮生产路和压坏集体麦田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D2SN202112130031

9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新建村5组,污水渠从高陵县城经过村里排向渭河,下雨后污水渠满了,流向沟渠两边的地里,淹没了庄稼。

高陵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水渠为高陵区陵雨干沟,起于高陵区鹿苑街道,于临潼区雨金街道入渭河。陵雨干沟始建于1959年,为高陵城区主要的雨水排放通道,非污水渠。2010年,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收水范围为高陵区城区。完成提标改造的高陵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入陵雨干沟。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发现高陵区污水处理厂有超标情况和溢流现象。

2021年高陵区数次出现极端降雨,导致陵雨干沟沿线受到不同程度的雨水灾害,张卜街道新建村受灾情况较为严重,新建村五组共计620余亩农田被淹。张卜街道紧急组织对积水农田进行了排水,持续抽水约1个月,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2021年6月8日,高陵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专题会,研究讨论陵雨干沟综合整治工程。10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向区发改委提交了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征集计划对陵雨干沟(高陵段)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属实

目前,陵雨干沟(高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D2SN202112130034

10

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玲新兴产业园区天工二路东段的陕西凝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废机油当脱模剂。

西咸新区

经核查,陕西凝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废机油桶1个,桶中废机油约5千克。调阅该企业2021年购成品液压油、齿轮油记录,记录完善。调阅废机油产生和使用记录,砂加气车间因设备检修产生290公斤废机油,其中285公斤废机油用于牵引链条设施润滑,剩余5公斤废油渣存于危废间。为保证管片外观颜色一致,表面光滑,达到销售标准,该公司使用的加气混凝土专用脱模剂需满足相关要求,无法使用废机油当脱模剂。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也未发现该公司使用废机油当脱模剂。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30039

11

西安市灞桥区西韩路个别路段坑坑洼洼,卫生环境差,路两边的东唐搅拌站、鑫辉钢厂、中核搅拌站、聚源搅拌站的车辆进出厂地时扬尘大。吕段路整条路坑坑洼洼,有的坑甚至达到五六十公分深,万和煤厂进出车辆扬尘大,环境污染严重。

灞桥区

国际港务区

市交通运输局

经核查,西韩路为210国道灞桥路段,前期存在路面病害现象,2020年市公路管理局已对该路段进行了大中修工程,2020年8月完工。2021年12月又对该道路部分路段进行平整修补作业,目前路面平整无坑槽。

东唐搅拌站和中核搅拌站出入口均安装了固定式三联自动冲洗设备,设备均正常可自动开启冲洗,厂内也配备有洒水车,厂内道路湿润,企业扬尘措施落实到位。鑫辉钢铁有限公司、聚源搅拌站大门口清扫、保洁到位,调阅12月以来两家单位大门监控录像及清洁记录,均严格按照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要求执行,道路保洁及出场车辆冲洗到位。西韩路周边商户、住户密集,各类企业林立,加之相关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存在道路扬尘大、环境卫生差的问题。

吕段路东段因南侧排水池渗水问题一直无法彻底解决,导致道路积水,路面有坑洼,现场未发现存在有深达五六十公分的坑。灞桥街办配合灞桥区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21年9月8日、10月22日、11月27日、12月2日对该路段进行临时性养护及路面修补,并每日定时洒水降尘。

万和煤厂已于2021年12月11日暂停营业,大门口清扫、保洁到位,查看12月1日至12月11日冲洗台位置监控视频及清洁记录,出场车辆经自动冲洗台和人工冲洗两道冲洗后出场,未发现扬尘污染。

属实

市公路管理局督导灞桥公路管理段做好西韩路日常养护工作,通过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加强路面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加派作业人员等方式,全力做好该路段路面扬尘管控工作。

灞桥区交通运输局已经将吕段路大修养护工程列入2022年项目建设计划,目前已委托设计院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办理立项手续计划于2022年7月底完成

D2SN202112130043

12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席王街道肖家寨对面正在建一个垃圾焚烧厂,担心启用后会产生致癌物。反映过多次,无人管。

灞桥区

经核查,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项目选址位于灞桥区狄寨街办江村沟,符合西安市政府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选址要求同类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该项目工艺流程先进,焚烧产生的尾气采用六步法净化工艺,达到脱酸、脱硝、吸附残余二噁英及重金属、除尘效果,从源头、过程、末端整个工艺流程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可保证排放达标,不会产生致癌物。项目投产启用后,烟气净化过程实行在线动态监测及环保部门监管监控,可保证烟气数据实时达标排放。经查阅2021年11月监理月报,该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同步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2021年7月6日、10月19日、11月25日,灞桥区先后接到相关投诉,均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要求及时给予解答和回复。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30044

13

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肖家寨对面正在建江村垃圾焚烧厂,过完年就启用了,担心会产生致癌物。

D2SN202112130045

14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江村焚烧厂焚烧生活垃圾,不久后将启用,担心产生二噁英对人体有危害。

D2SN202112130046

15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镇坳和村,每晚有人向以前的砖窑厂里倒建筑垃圾,这两天没倒,之前一直在倒,向区上反映一直无人管。

鄠邑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问题为原渭丰街道坳三村老砖窑厂,2015年停办并进行拆除。由于当时取土制砖留下深坑,且不具备耕种条件,该坑一直荒废。为了解决撂荒地,坳三村决定拟对此地块进行恢复,达到耕种条件。目前该老砖窑厂内堆有大小不一的黄土堆,为坳三村为恢复耕种条件所堆放。渭丰街办工作人员组织机械对所有的土堆进行刨开,并选取多个点位进行开挖,未发现建筑垃圾,现场均为黄土。

2021年11月18日、12月1日,渭丰街办收到群众反映该地块有人乱倒问题后,联合城管等部门在此处老砖窑厂共查处两起非法倾倒黄土行为。

不属实

12月15日,渭丰街办和坳河村委会组织机械对堆积的小土堆进行平整和环境卫生的整治,逐步恢复土地耕种条件。

D2SN202112130047

16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东赵村,秦汉大道昆仑石油对面的10亩耕地里建了一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倒装修垃圾、建筑垃圾,破坏耕地。

临潼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位置属于西泉街办兴王村,现场查看时未发现垃圾中转站,未见大面积建筑、装修垃圾。该处为空场地,但是周边有围挡,地面可见建筑垃圾痕迹。该处曾有非法圈地,用砖渣压实平整土地、堆放集装箱的违法行为。2020年12月,临潼区斜口资规所非法圈占土地村民进行查处,西泉街办将该地堆放的集装箱、建筑垃圾等予以拆除清理,恢复土地原貌,并要求该村民自行拆除围挡。但该村民建拆除工作不力,未按资源规划部门要求及时限整改到位。

属实

截至目前当事人仍不配合调查工作,斜口资源规划所调查核实当事人未经批准非法圈占破坏土地的行为后续依法进行案件办理。

西泉街办将监督当事人对非法圈地进行整改恢复工作,2021年12月20日围挡已拆除;区城管局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巡查该点位周边区域,防止偷拉乱倒建筑垃圾现象发生。

西泉街道党工委对兴王村分管土地工作的支部委员、土地管理科科长给予诫勉谈话,对环保所所长及当时分管土地工作的街办纪工委书记给予提醒谈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对斜口资源规划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D2SN202112130048

17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文路金科世界城底商餐饮违法开业,无公共烟道,油烟直排,飘到业主家里。

西咸新区

经核查,金科世界城项目1期和2期底商商铺未配置公共烟道,共有餐饮门店68家,其中正常经营62家,6家已倒闭2021年10月29日,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联合各部门对金科世界城底商餐饮门店进行联合执法后,产生油烟的31家餐饮门店已经停止营业。金科地产已与其签订补偿调解协议。预计2022年1月15日前可完成该31家餐饮门店的搬离工作。底商餐饮门店中认为自身不产生餐饮油烟的31家,目前已监测完成28家,其中第一批油烟监测合格并通过联合验收的13家餐饮门店已于12月6日开始试营业。第二批监测合格的15家餐饮门店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正在牵头组织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开始试营业。另有3家餐饮门店正在申请第三批油烟监测。经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核实,目前正在经营的13家餐饮门店均不产生餐饮油烟。

属实

沣西新城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推动问题解决,预计12月24日前可完成计划保留的31家餐饮门店的监测和验收工作;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牵头,联合钓台街办和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此处餐饮门店在日常经营中运行维护好油烟净化设施;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联合钓台街办,搭建业主与底商餐饮门店间的对话平台,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向住宅业主做好大气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尽全力化解双方矛盾;针对投诉人认为油烟飘到业主家里的问题,由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安排检测机构,开展入户检测;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强餐饮行业日常监管,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对金科地产陕西区域副总经理和金科世界城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要求切实做好需搬离的餐饮商户的经济补偿工作;沣西新城纪委书记办公会对城市管理与交通局市容管理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城市管理与交通局副局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D2SN202112130052

18

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毗沙村六组东边的隆基乐叶光伏电池厂,夏季生产气味难闻。

经开区

经核查,隆基乐叶光伏电池厂为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2021年12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对隆基乐叶现场检查,该厂因11月25日车间起火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监测条件。修复重建工作大概持续半年左右,待重建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对其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严格按法处理。隆基乐叶作为重点涉气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每月开展1次现场检查或移动执法检查,并于2021年10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隆基乐叶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及厂区无组织废气监测,共监测99个固定污染源样本,84个无组织废气样本,监测结果均达标。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30054

19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中长巷兰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今年下半年开始生产,位于在居民区,生产噪音大,气味很呛,附近有两个幼儿园,担心影响幼儿身体健康。门口堆放了产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厂区外面有一个大桶里存放有绿色废水,连接了管子排往地下。

西咸新区

经核查,兰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泾河新城永乐镇中长巷陕西程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四周均为库房、办公楼等建筑物,院外四周除北侧隔一条村道有永乐镇永丰村6户住户,其余均为生产加工企业,不属于居民区。附近有两个幼儿园均位于兰德新材料西北方向,分别为安琪儿圆梦幼儿园(直线距离约400米)和大风车幼儿园(直线距离约491米,已于2021年6月30日停止办学)。

12月14日,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已建成部分设备,新申请架设的变压器于2021年10月中旬建成通电,开始对已建成部分设备进行通电试机。目前该项目未建成,未投入运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噪声和呛人气味问题。厂房东墙外安装有一个容积为3.5方的塑料水桶,用于碳化炉冷却塔补水,由于碳化炉未建成,冷却塔和塑料水桶除在安装完成时进行过一次漏水测试,并未投入使用,水桶和冷却塔北侧埋入地下管子为自来水进水管。12月15日,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开启设备进行试机,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厂界噪音、北侧居民区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乐镇政府对部分周围群众和环境保护目标永乐镇骨科医院、艺术培训学校、永乐法庭、安琪儿圆梦幼儿园等就噪声和呛人气味问题进行走访调查,新城生态环境局对陕西程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院内中铁五局项目部、北侧住户、大风车幼儿园等就噪声和呛人气味问题进行走访,均反馈没有噪声和呛人气味环境问题。

不属实

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好该项目建设环评“三同时”监管,严格要求企业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方能投产,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D2SN202112130057

20

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碧桂园凤凰城天悦小区,小区自建锅炉房供热,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浐灞生态区

经核查,投诉应为碧桂园‧凤凰城D地块建设项目的供热中心该供热中心布置于地下一层独立空间,由24组燃气冷凝热水机组提供热源,由秦华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行该小区项目于2017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30060

21

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科创路1号的迷你国度光子猫电竟酒店,在该店内东南角隔出来一个三四平米的小房子,放了一台大型空调外机、空气能加热系统和一个一吨的大水罐,刚好在居民家卧室下面,噪音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多次沟通,未得到有效解决。

雁塔区

经查,光子猫电竞酒店位于迷你国度商住公寓3楼南侧,在其8010号房间东南角设备间内放置有中央空调外机1台,小空调外机1台,空气能热水系统1组及配套的2吨保温储水罐1个、供水电机1台。其中,中央空调外机在酒店有人留宿时开启;小空调用于制冷;空气能热水系统用于酒店日常热水供应,间歇性启动。经现场检查,该设备间加装有隔音棉、减震垫,更换了水泵电机,现场有轻微噪声。

2021年12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在投诉涉及的设备全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投诉人室内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要求光子猫电竞酒店继续完善对设备间的降噪整改工作,并对空气能热水系统进行优化在完成整改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空调外机、空气能热水系统检查维护,并进行噪声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D2SN202112130063

22

1.西安市机动车限号政策,只限行不限购,导致机动车尾气污染未减轻反而加重。2.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被卫达公司独家垄断经营,该公司能力不足。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

 

由于西安市道路等公共通行资源跟不上机动车保有量的发展水平,导致交通拥堵,存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我市“不限购”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市商务局制定了《西安市促进重点消费百日行动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对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使用环节给予一定的补助,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西安市发改委从不同产业维度对西安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行了规划,在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有力促进和带动了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经核查,卫达公司全称为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2003年,卫达公司中标对全市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焚烧处置,自行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特许经营期从项目正式运营日(2004年11月)起满二十年止,特许经营权的任何部分不得授予第三方。由于新冠疫情导致各类隔离点等激增导致西安市疫情垃圾和各隔离点医疗垃圾激增,卫达公司现有收运处置能力无法满足现阶段医废处理需求。

属实

市公安局将继续对机动车开展尾号限行;西安市发改委联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不断就限购政策进行研究储备,依法、依规研判相关地方性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西安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增加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单位2家、应急处置厂2家,有效应对了疫情防控期间医废及涉疫垃圾的安全处置督促卫达公司加大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购买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加大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投入等措施,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将继续督促卫达公司配足配够人员及车辆,补齐短板,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逐步提升能力同时加快项目建设,尽早投运,及早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将积极研究今后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促进医疗废物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D2SN202112130065

23

南北六号路石佛寺路段,渣土车流量大,经过时道路扬尘特别大。

鄠邑区

经核查,近期鄠邑区开展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在整治中南北六号路沿线街道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渣土车辆途径石佛寺段流量大,导致道路扬尘较大。

属实

2021年12月15日,鄠邑区交通运输局安排鄠邑区大王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在投诉反映路段加强巡查检查,要求运输车辆合法合规装载,严禁抛洒遗漏;鄠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安排渭丰养护公司对该路段持续加强道路保洁清扫。

鄠邑区交通运输局对渭丰养护公司经理进行通报批评

D2SN202112130068

24

西安市周至县富仁镇新农村村民反映,黑河渠生活垃圾堆成山,村干部将黑河渠南边约100米处农田里的沙子挖掉卖钱,并将生活垃圾倒在挖沙造成的坑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曾反映过,但是一直未得到处理。

周至县

经核查,投诉地位于黑河终南镇双明村段左岸100米处,土地性质为河滩地。由于该地为终南镇双明村未开荒的空地,距离双明村生活区较远,平时无人看管,周边群众自建民房盗采形成沙坑,富仁镇新农村村民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此处。2021年9月22日终南镇市场监管所收到周至县城管局相关通知该地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9月23日已完成整改并回复。整改完成后,双明村对该地监管不力,附近群众又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形成垃圾堆140余方。

12月19日第三方公司对该点位下游地区终南镇寨子村进行了水质采样与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12月15日,周至县城管局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骆峪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在该处设立垃圾箱,并在通往该地的唯一道路口安装路障,防止群众使用三轮车转运垃圾,安排专人对该地进行看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终南镇纪委对双明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D2SN202112130070

25

斗门街办八一村村道鱼斗路段,雨污从道路两边排水渠溢出来;鱼斗路东头靠近壳牌加油站的地方,雨污积水成坑。

西咸新区

经核查,投诉“排水渠”为斗门街道鱼斗路东段两侧的排水渠,用于收集雨水、沿街商铺和八一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汇入市政管道,最终流入西安市第六污水处理厂。经斗门街办调查,2021年7、8月汛期期间,由于降雨量大,加之长期未清理排水渠,导致该段排水渠堵塞,为防止雨水倒灌鱼斗路东段八一社区居民家中,八一社区两委会应急处置揭开该段排水渠部分石板,将雨污排入道路两侧洼地。之后由于未及时疏通排水渠,导致形成该处雨污积水。

属实

2021年12月17日斗门街办完成了外溢雨污积水的抽排工作,计划12月25日前完成该处洼地回填工作;12月16日开始对鱼斗路八一社区段两侧约2公里的排水渠进行清淤,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斗门街办将切实加强各社区日常监管,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斗门街道纪工委对八一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和八一社区包村干部进行约谈。

D2SN202112130071

26

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洪庆沟村,村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在村道上,对环境污染较大。

临潼区

经核查,洪庆沟村位于浅山山区,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基础建设滞后,目前通过户改厕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目前全村已完成户改厕,所有的厕所粪便不外排,全部资源化利用。排在村道上的生活污水为日常生活所排污水,成分简单

属实

斜口街办将修建道路两侧排水明渠,做好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和宣传引导工作,指导村民对废水进行再次利用,杜绝出现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将协调区水务局,共同对该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待该村被列入临潼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后,彻底解决村子生活污水乱排现象。

D2SN202112130072

27

西安市高新区秦渡街道办南谷子卫村村民反映,村庄以南距离村子200米左右的14亩耕地上和村西边两条路上被人倒了建筑垃圾,堆积的建筑垃圾比地高出一米。另外,村西边的河里也倒了建筑垃圾且破坏了水利设施。从去年投诉至今,一直未解决。

高新区

经核查,南谷子卫村一组村南有一块约14亩的土坑,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2013年11月将该地承包给本村一名村民。因地势低洼无法耕种,承包人于2020年11月对坑体进行了回填拟复耕。目前该宗地现状为空地,地面存在零星石块,地里长满荒草,现场随机抽取4个点位挖掘约1.5米深,其中2个点位有少量建筑垃圾。2021年1月6日,高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车辆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规倾倒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罚1万元。随后执法十大队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严查未经审批非法消纳建筑垃圾现象,期间未发现再有违规倾倒现象。高新区城管局4月9日对承包人进行正式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

全村马路上均未发现倾倒垃圾现象,生产路1、生产路2与村道相平,比耕地略高。投诉反映的倾倒地点实际为原南谷子卫村西道路(教育路)边的水渠,现场土地平整,已复绿栽种树木。投诉所述破坏的水利设施为该村二组路西边的一口村集体修建的灌溉井井口,目前已修缮。

2021年3月、7月,秦渡街办分别接到相关投诉,调查后将同上的调查结果回复群众。

属实

秦渡街办要求城管十大队加强对该处及周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渣土车无证清运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秦渡街办将督促承包人对整块地进行下挖80厘米查看,对不符合复耕的进行清理,确保符合复耕要求,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将联系第三方公司对该宗地是否存在破坏耕地情况及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高新城管支队给予执法十大队负责人记过处分;秦渡街办党工委对南谷子卫村村支部书记、一组组长、二组组长进行约谈。

D2SN202112130074

28

2020年3月至12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小苏村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已经储备的近50亩土地里(原盟盛混凝土搅拌站)倾倒大量渣土、污泥和建筑垃圾。望上级领导尽快查明事实,对给国家和村民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责任。

西咸新区

经核查,小苏村原盟盛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及周边发现堆有渣土等建筑垃圾,约4800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70亩,未发现污泥。现场建筑垃圾主要来源有两个:一是原新能源垃圾处理责任有限公司2009年搬离及原盟盛混凝土搅拌站2018年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约43000立方米;二是盟盛混凝土搅拌站拆除后偷倒在此处的建筑垃圾,约5000立方米。该场地未被收储,三桥街道纪工委在核查中未发现小苏村主任在该场地“倾倒大量的渣土、污泥和建筑垃圾”的问题。

2020年9月2日,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曾接到在该场地乱倒垃圾的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扣乱倒车辆一辆,并处罚1万元。

属实

沣东新城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小苏村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整改到位。三桥街办已对场内建筑垃圾完成覆盖,2021年12月17日开始清运偷倒的5000余立方米建筑垃圾,预计12月23日前完成,剩余垃圾计划在小苏村拆迁时一并清运,预计2022年3月底前完成。

沣东新城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定点值守、机动巡查、逐点巩固、集中整治的工作方式,加大对小苏村片区的巡查力度,防止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做好运输线路审批工作,加强对夜间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监管力度。三桥街办将持续开展村容环境卫生大排查工作,利用无人机等科技设备对各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管控情况进行严密排查。

三桥街道纪工委对小苏村第二村民小组组长、沣东新城城管二大队一名巡查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小苏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X2SN202112130005

29

2020年3月至12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小苏村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已经储备的近50亩土地里(原盟盛混凝土搅拌站)倾倒大量渣土,污泥和建筑垃圾。望上级领导尽快查明事实,对环保造成的损失追究其责任。

X2SN202112130013

30

2020年3月至12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小苏村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已经储备的近50亩土地里(原盟盛混凝土搅拌站)倾倒大量渣土、污泥和建筑垃圾。望上级领导尽快查明事实,追究其责任。

X2SN202112130020

31

2018年9月,西安市灞桥区在没有履行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下,迫使百姓签了拆迁协议。现在居民居住的地方环境脏乱差,居民房屋周围堆满了拆迁垃圾和生活垃圾,导致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居住隐患。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一直无人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灞桥区

因该投诉未反映具体地址和征地拆迁项目,为避免因时间久远而造成投诉人模糊,灞桥区要求七个街道办对各自辖区2018年8月、9月、10月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了细致的核查。经核查,灞桥区2018年8-10月无正在签订协议中的拆迁项目。对于“拆迁垃圾和生活垃圾,导致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居住隐患”的问题,由于反映时间跨度较大、线索模糊,当年的拆迁项目均已完成收尾或建设,问题无法查实。灞桥区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项目中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合法拆迁;要求拆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及时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不属实

  无。

X2SN202112130011

32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新城闽泰建材港,垃圾成堆,塑料纸满天飞,臭气冲天,存在火灾隐患,几家废品收购站随意在院内堆放废品。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无人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西咸新区

经核查,闽泰建材港由陕西闽泰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因存在纠纷,2011年建成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其设立的市场管理办管理能力薄弱,导致商户将商铺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堆放在市场内,同时有商户倾倒生活垃圾。该市场内垃圾堆放于自西向东第三条场内道路中。该市场内现有2户废品收购站,主要废品为纸箱、包装袋等。因经营者收购和转运时在店外称重,导致大量废品在门店外堆积,同时占用了消防通道,存在火灾隐患。

经调阅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记录,仅于2021年4月17日接到过反映该市场内有门店从事铝合金门加工、噪音扰民的投诉问题,且已于4月26日对投诉人进行了答复,未接到过此信访问题的相关投诉。

属实

2021年12月13日,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向陕西闽泰投资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12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12月13日,堆积的垃圾已清理完毕。

泾河新城指导帮扶两家废品收购站立即对占用的门店外通道进行清理,并要求其合理规划门店内的经营区域,将收购、转运、称重等环节在店内完成,不得出店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决定将店内废品售卖清理完毕后不再进行废品收购业务,目前已将废品收购场所清理完毕;另一家废品回收店已对收购场所进行了整改,将门店外废品清理完毕。

在该市场门口东侧设置生活垃圾暂存点,每天早上7点到8点由环卫部门垃圾转运车统一转运;在市场西南角闲置楼房内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由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高庄执法大队负责协调不定期清运。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牵头,高庄镇政府配合,与该市场内商户逐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告知商户必须定点投放垃圾,做好门店周边环境卫生清洁。泾河新城发展改革局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日常监管,确保其规范经营;该市场管理办做好市场内商户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义务。

X2SN202112130012

33

1.西安市这几年环保工作感觉在搞形式主义,十四运场馆建设、火车站改造、高速公路修建等工程,各种黄土裸露现象都视而不见。而一般工地开工检查却没完没了,是大项目没污染还是不敢检查,工地刚一作业就说覆盖不到位,到底覆盖多少算合格,有没有标准。2.环保洒水工作,天晴在洒水,下雨也洒水,高温洒水,快结冰也洒水,甚至路边的喷雾装置也在洒水,空气不好的真实原因找不到反而用洒水来代替。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经核查,市住建局在督导在建工地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上,实行全方位、全覆盖检查(包括十四运场馆建设、火车站改造、高速公路修建等工程),建立扬尘治理长效督导检查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截至11月底,市、区县住建部门共检查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3万,责令整改5000余起处罚近500家(次)。为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2017年5月,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印发了《建设工地防尘密目网覆盖标准》。

各区县和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晴天和高温洒水”是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需求,适时开展道路冲洒水作业“下雨洒水”主要是通过雨水浸泡后使路面附着的泥沙松软,利用高压冲洗车能够快速有效的清除道路两侧顽固污垢“快结冰也洒水”问题,市城管局明确要求在气温低于3℃及以下时禁止道路冲洒水,并在每年降温前下发通知进行强调,严格执行。“甚至路边的喷雾装置也在洒水”问题,西安市地方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了施工工地部分需要喷雾抑尘的情况。除了上述洒水抑尘措施外,市住建局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20条》等多个文件,细化了工作措施。

不属实

  无。

X2SN202112130016

34

西安市雁塔区长鸣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约100米处)的位置上,正在建设一座垃圾处理站,开工已达3年多,有关部门已回复取消该项目,但该项目依旧在进行,该项目周边有杜陵、植物园、雁鸣湖、学校、国家粮食储备库、商品房,建成后将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恳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曲江新区

经核查,投诉的项目为曲江新区城市服务站,主要为提高曲江新区可回收物利用率,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无害化,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建设。2021年7月1日,曲江新区管委会将“一站两中心”中市民关注的垃圾压缩站建设取消,建设内容主要为可回收物分拣及拆分中心等。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拆分和可回收物分拣,转运处理量合计130吨/天。2021年11月,曲江新区启动了城市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完成基坑土方开挖。

属实

曲江新区将按照计划开展建设工作,严格监督项目建设全过程,确保项目建成后规范运行。同时,做好与周边单位、居民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相关宣传及解释工作。

X2SN202112130017

35

西安市雁塔区长鸣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约100米处)的位置上,正在建设一座垃圾处理站,开工已达3年多,有关部门已回复取消该项目,但该项目依旧在进行。该项目周边有杜陵、植物园、雁鸣湖、学校、国家粮食储备库、商品房,建成后将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恳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X2SN202112130018

36

西安市雁塔区长鸣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约100米处)的位置上,正在建设一座垃圾处理站,已达3年多时间。该项目周边有杜陵、植物园、雁鸣湖、学校、国家粮食储备库、商品房等,建成后将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均未得到解决,恳请督察组调查处理。(附800余人签名)

X2SN202112130028

37

西安电力医院污水处理站常年排放不达标污水。2017年至今,工作人员采集污水样本时,用自来水代替污水进行检测,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相关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也未向社会公布结果。希望督察组明察暗访,真正了解内情,彻底解决市民担心的水质污染问题。(2019年12月,华商报对此医院的医疗废水直排到城市市政管网情况进行过报道)

新城区

经核查,西安电力医院从2017年6月至今,先后与两家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了合同,对医疗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两家公司均有检测资质。该院定期进行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除2019年12月因污水处理设施老化导致COD超标外,其他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根据两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性监测原始单据显示,污水采样时有《水和废水采样记录表》,符合采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2017年至今对该院开展了11次检查,除2019年发现加药器故障导致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外,未发现该院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闲置的问题。

2019年3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检查时发现该院加药器发生故障导致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对该院处罚10万元;2019年12月,华商报报道该院医疗废水直排市政管网,市环境监理处和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对该院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采样检测COD超标,市环境监理处对该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5万元。12月30日,对该院COD超标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对污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这两次处罚均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019年,电力中心医院针对该院污处设施老化导致不时发生问题,决定新建污水处理站,2020年10月11日完成竣工环境验收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旧的污水处理站停止运行。

接到此次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前往该院进行检查,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加药机处于加药状态,加药记录和运行记录完善。12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院医疗污水总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严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做到达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故障等突发现象,需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备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将加大对该医院的监管力度。

X2SN202112130019

38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原东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2020年在南石村9个鱼池、38亩水稻田下倾倒垃圾,表面用黄土覆盖,导致原土地无法耕种。2021年5月9日向上级反映,直到5月12日只清除了2个鱼池的垃圾。2021年12月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检查时,村干部未如实汇报。现再次反映,希望得到解决。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9个鱼池、38亩水稻田”实为8处鱼池,共占地32.35亩。2020年10月,在农家乐整治黄土回填复垦过程中,两位村民在其租用的8处鱼池中倾倒了2288立方米脏土及建筑垃圾。

2021年5月10日长安区接到此投诉,5月11日滦镇街道连夜开展垃圾清运工作,11月12日完成清运工作,共清运8处鱼池内垃圾和黄土5578立方米;11月20日完成黄土回填11月21日完成翻耕捡拾和复耕复种。滦镇街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村今后需进行黄土回填的项目,由街办分管领导、办所主任,各村专职书记、村三委会主要干部对回填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保证黄土质量,确保回填过程不掺杂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回填高度符合标准,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大对东祥村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强与街办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全力遏制建筑垃圾违法乱倒等行为发生。当时已对有关企业进行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月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未到现场检查。

属实

12月15日,长安区工作人员再次赴现场核查,现场土地平整无杂物,无建筑垃圾,已完成复耕复种,问题已整改到位。

X2SN20211213002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