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六批)

截止2021年6月10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6件,现将第二十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39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科技西路西安市职工大学(铁道校区)西边的门口四通搬家、西安泰安仓库的后边的有一家收集废旧机油仓库,平时不开门。

西安市高新区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经核查,投诉的仓库位于科技西路与云水六路十字的西安市职工大学(铁道校区)西侧院内。该院内有5个仓库,分别为石膏板建材仓库(占2个仓库)、伟星PVC管材、阀门仓库、陆方消防设备仓库。6月5日,西安市高新区联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相关部门和街办现场逐一排查,均未发现有仓库存放废机油情况。

为进一步压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高新区联合沣东新城对业主进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要求业主加强库房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仓库使用,不得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出租库房。高新区将联合沣东新城开展规划重叠区域企业的巡查检查工作。

 

39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路顺豪快捷酒店门口清洁工清扫路面白色石灰,扬尘大。

碑林区

经核查,长安路顺豪快捷酒店北侧开成大厦5、6层装修,5月31日凌晨该大厦将部分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在路边,之后虽将装修垃圾运走,但没有将遗落在地面的白色石灰清理干净,造成地面灰土大。

5月31日晨,该路段保洁员发现石灰后立即开始清扫,并联系洒水车对路面进行了冲洗。但在清扫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洒水降尘措施,造成扬尘大。

市城管局组织全市城管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技术规范》和相关道路保洁的作业标准及作业方式,由保洁公司对一线环卫保洁人员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杜绝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过程当中造成扬尘污染。同时,严格落实“白天湿扫,夜间冲洗”作业要求,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碑林区要求保洁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保洁员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街办综合保障中心将协调有关职能科室,加大对建筑、装修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阻绝抛洒现象发生。

长安路街办对保洁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保洁员及班组长进行批评教育。

 

39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互推诿扯皮,对市民投诉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都说不归自己管理,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都说归对方管,难道西安市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就没有人管了,法律法规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那个部门主管,是那个部门不作为。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谁来负责,政府之间的相互扯皮让老百姓买单这合适吗,建议督察组能严查此事,严格问责这些不负责的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管局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西安市列为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四个试点城市之一。西安市委、市政府及时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2017年4月印发了《西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称“市《实施方案》”),明确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括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内的八项行政处罚职能划入市城管局。市《实施方案》出台后,因环境保护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权专业性相对较强等原因,市级建筑施工噪声有关职能和编制、人员等保持现状,但部分区、开发区陆续采取不同形式将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能调整至辖区城管部门。

在日常工作中,为防止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空白,对部分区、开发区已由城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的,相关区县、开发区接到投诉后,交由城管部门办理;其他区县、开发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的,相关区县、开发区在接到投诉后,交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此种情况客观上造成了群众投诉时,无法准确判断监管部门,误认为生态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

西安市政府已明确要求依据现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的划分,履行好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督促各区县、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管部门按照现有工作分工,继续做到无缝衔接,两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履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职责认真处理好群众投诉问题。

市级生态环境、城管、公安及住建等部门加强协作和联合执法,在渣土清运车辆管理、建筑主体浇筑施工报备公示、施工降噪设备和措施落实、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违法行为曝光以及周边群众解释等方面,共同回应群众诉求、管控好建筑施工噪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群众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杜绝群众投诉无人受理、无人处理现象。

 

39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南路98号长延居小区1号楼有一家欢乐迪KTV,噪音扰民。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居民楼下不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欢乐迪KTV是由哪个部门审批建在居民楼下。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的“欢乐迪KTV”位于长安南路于丈八东路十字西南角长延居1号楼三层,此建筑为商住楼,该KTV于2012年7月2日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书》。原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依据经营者申报的前置材料,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并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7月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在该地址设立娱乐场所的意见。原西安市雁塔区文化体育局依法依规予以审批,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事实依据充分,适用法律及政策得当,不存在违法违规审批情况。

2021年6月5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对欢乐迪KTV现场检查时,该KTV噪声来源主要为音响设备通过楼体结构传播产生。

经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多次沟通协调欢乐迪KTV负责人,同意将疑似噪声源两个包间(距离诉求人距离最近)设备拆除,重新封装隔音。6月3日,2个包间设备已全部拆除。雁塔区要求该KTV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相关规定落实营业时间,定期查看噪音防护设施,减少噪声排放。

6月8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涉及敏感点居民室内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功能区A类房间标准限值。

雁塔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对欢乐迪KTV负责人进行约谈。

备注: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西安市的生态环境信访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其中19件因涉密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