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四批)

截止2021年6月8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6件,现将第二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35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安村镇羊孔寺村一组以复耕为由在农田里、自然沟里面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的区域为安村镇杨孔寺村云鹏砖厂,2019年底已拆除。为使该地块复耕,2021年1月25日,使用黄土回填,有回填手续。6月3日,蓝田县城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回填黄土内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经调查为6月1日回填黄土中掺杂的少量建筑垃圾。

蓝田县城管局要求回填单位清理掺杂的建筑垃圾至正规消纳场,每周将巡查不少于一次,避免再次发生掺杂建筑垃圾情况。建筑垃圾已于6月8日清理完毕。

安村镇纪工委对杨孔寺村支书进行了约谈;蓝田县城管局对回填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5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蓝关街办薛家村戒毒所对面几十米的地里和高速15标段处有人挖沙,破坏生态环境,尘土飞扬,附近水井干涸,居民没有饮用水。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的应为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15标段蓝田南交通枢纽大桥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11日开工建设,相关手续齐全。

该项目征用了蓝关街办薛家村戒毒所对面部分土地,对征地内的施工地块进行开挖、取砂、回填,以确保安全施工。现场检查时,开挖取砂过程中存在洒水降尘不到位,有扬尘现象。

该村共有2处集中供水工程,均利用深井水源,建高位蓄水池,自压供水到户,目前该村供水正常。

蓝田县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拟处罚2万元。蓝田县交运局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减少扬尘污染,该问题已于6月4日整改完毕。同时,将加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蓝田县交运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5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雁南公园一期公园内,在皂河西南方向150米处,有一座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堆成的大山包,上面用黄土覆盖,对环境造成了破坏。

雁塔区

经核查,雁南公园项目于2017年开始建设,在建设初期因园区建设需要,确有部分建筑垃圾堆放,但西沣路城市综合改造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园建设设计要求和《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设过程中的出土、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截至2020年9月,该处垃圾已清运完毕。

西沣路城市综合改造办公室、雁塔区城管局及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对投诉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堆成的大山包”的现象。

雁塔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35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综合市场家有超市北边行道南8排靠近长平路(汽车站车站十字路口) 管道不通,污水到处横流。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问题应为蓝田县绿之圣综合市场排水管网,该处主要是居民自建房,暂无物业服务单位。经走访周围群众,2021年5月31日有排水户将易堵塞杂物流入管道,疏通不及时造成该管道部分堵塞,有少量污水溢出,无污水横流现象。

6月4日,蓝田县城管局对管道进行了疏通。蓝关街办、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对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管道堵塞情况再次发生。

 

35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长坪路车站十字北侧,全优果蔬超市墙外人行道,下水道长期污水横流,气味刺鼻。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问题应为蓝田县绿之圣综合市场排水管网,该处主要是居民自建房,暂无物业服务单位。经走访周围群众,2021年5月31日有排水户将易堵塞杂物流入管道,疏通不及时造成该管道部分堵塞,有少量污水溢出,无污水横流现象。

  6月4日,蓝田县城管局对管道进行了疏通。蓝关街办、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对排水户排水情况进行巡查,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防止管道堵塞情况再次发生。

 

35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枣园路冶金社区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到东边水坑,雨水也排放至坑里。水坑的东边、北边有垃圾堆放,影响环境。

莲湖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水坑位于汉城北路与枣园西路十字西南角,为原汉城壹号售楼部西侧基坑,因开发单位资金问题停工停挖。基坑内水域面积约8000平方米,水体中目前有鱼类、水禽及水生植物,该处水体来源判定为地下水渗出,经排查无其它来源。冶金社区紧邻该基坑西侧,建于五六十年代,院内地势南高北低,社区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社区内无雨水管网,雨水从地表流入污水管网,该社区生活污水、雨水均未排入东侧基坑内。水坑东边有少量生活垃圾,东边偏北土坡上有垃圾,用防尘网覆盖,未进入水域。

枣园街办已将水坑东边堆放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由于水坑东边偏北土坡的垃圾分布在约70度的土坡上,下方为水坑,不具备机械设备作业条件,人工清理存在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清运,开发单位已用防尘网对该处垃圾进行了覆盖,并封闭该处大门,安排门卫24小时值守。该地块预计2022年9月启动建设,以推动该水坑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要求开发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3个月监测该地块基坑内水质情况;枣园街办督促开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每日分三个时段对积水进行抽排,控制水体面积,防止过量抽排积水造成周边地面不均匀下沉;每周清理一次水体漂浮物,保持水质正常无污染;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该基坑,保障基坑现场及周边相邻设施、人员的安全。

 

35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凤城二路跟景云路往东珠江新城小区楼下地铁施工噪音扰民。

市轨道交通集团

经核查,投诉的工地为西安地铁8号线杨家庄车站项目,位于凤城二路与景云路十字,车站沿凤城二路东西向布置。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距珠江新城香槟小镇北区5号楼约20米。5月28日至30日进行主体结构顶板及侧墙混凝浇筑,共浇筑混凝土985立方。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在未取得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的情况下,于5月29日晚进行主体结构连续浇筑施工作业,且施工现场作业未采取措施有效降噪,现场管理不到位。

 

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依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0万元;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工序,尽量调整至白天施工,择优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场内施工道路铺设棉毡,龙门吊夜间运行时,采用警示灯代替警示音的方式降低噪声。

市轨道交通集团对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约谈;中铁二十局项目部对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现场负责人分别处罚5千元,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对安全环保部部长处罚3千元,并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36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樱花二路和茅坡路中间的万科二期西门对面的小竹签烤肉和天山印象烧烤店,占道经营,油烟大,噪声扰民。

长安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两家店铺位于万科棉花公寓商业广场一楼。小竹签烤肉使用环保烧烤炉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有完整的清洗记录。天山印象烧烤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近期天气炎热,晚市顾客增多,两家商铺在门口增设桌椅占道摆放,室外烧烤有油烟产生,顾客就餐时声音大。

6月6日,长安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餐饮店进行油烟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天山印象烧烤店油烟排放浓度超过《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小竹签烤肉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排放标准。

公安长安分局对占道经营的两家店铺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其噪声扰民。长安区住建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部管理,督促2家餐饮店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必须进店经营。同时,长安区住建局、公安长安分局、郭杜街办将加大巡查力度,引导商户规范经营。

6月7日,长安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向天山印象烧烤店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拟处罚5千元,并要求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后续将每周对此区域餐饮门店油烟检查两次,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定期清理。

长安区住建局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该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郭杜街办对书香路社区1名干部进行了通报。

 

36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香积大街赤兰桥村村东边有渣土车沿途抛洒,扬尘严重,无降尘措施。

长安区

经核查,香积大街赤兰桥村村东道路为文苑南路,周边只有南雷村北雷村赤兰桥村安置社区项目一处工地。调阅长安区城管局近期夜间巡查记录,香积大街未发现渣土车沿途抛洒及扬尘现象,南雷村北雷村赤兰桥村安置社区项目6月3日、4日夜间未审批也未出土施工。长安区城管局6月4日、5日检查时,该工地未出土施工,也未见渣土车抛洒及扬尘现象。交警长安大队分别在6月4日、5日对香积大街和赤兰桥村东的文苑南路进行巡逻、核查(该路段无监控),未发现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通行,走访周边群众,反馈也未见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经过。

长安区将加大该路段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36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草堂镇宋村盘道北1公里再向东500米有家黑塑料加工厂,气味刺鼻,向外排放污水。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点位位于草堂街办草庙村,现场有16个活动板房,板房内3台加工设备前期已进行断电。现场无人居住,无生产经营痕迹,未发现刺鼻气味和污水外排情况。该厂前期已断水、断电,配电柜于2020年9月7日被查封,现场封条无拆封痕迹;板房内外堆放有饮料瓶、塑料托盘、家用生活废塑料包装物和PVC橡胶管等废弃物。

草堂街办要求该场地负责人对现场存留的废旧塑料品、相关设备等进行清运,现已清运完毕。同时,草堂街办将举一反三、强化管理,组织街办网格员、村组干部等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废弃厂房、工业企业、餐饮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使用环保设备及排污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草堂街办对宋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约谈。

 

36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北商贸中心南边拆迁,导致永乐路路面上形成了一个大坑,坑里面污水外溢,臭气熏天,异味大。

新城区

经核查,西北商贸中心南边拆迁工地在近期开挖过程中,操作不当将位于拆迁工地南侧的干教中心家属院污水管道挖断,导致污水在拆迁工地内大坑聚集,积水坑面积约50平米,形成时间约一周。前期,施工单位有抽排污水,但近期抽水泵损坏未及时修理,造成水坑面积变大,有异味。

6月4日,长乐西路街办要求施工方立即抽拉水坑污水,减少水坑造成污染。同时加快100余米污水管道新建管井与原管道井对接,且开挖过程中保障好干教中心家属院北围墙安全,预计6月16日可整改到位。期间,长乐西路街办将联合市政部门加强对污水管网和工地的巡查检查。

长乐西路街办对工地现场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36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市碑林区皇甫路常春藤小区东区二号楼外有一阳台,阳台长期有人从高空抛洒垃圾、重物,堆满垃圾,气味难闻。

碑林区

公安碑林分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地面有抛洒垃圾、阳台上也未见有堆积垃圾,随机对2号楼某住户进行询问了解,该住户称自己经常发现有高空抛物现象,但时间都不固定,还砸坏过自己在一楼放置的泡沫箱,去年曾给物业打电话反映过一次,但没有报过警,自己未曾发现有难闻的味道。随后,对该小区部分住户进行走访征集高空抛洒垃圾线索,但业主均不清楚是谁抛洒垃圾。

6月4日,公安碑林分局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物业公司称该小区二号楼确实存在高空抛物情况,今年3月份接到过业主反映有高空抛物问题,物业公司也组织人员在小区、楼道、电梯等部位张贴了宣传页,还入户开展严禁抛物宣传工作。目前再没有接到业主反映,因不清楚为哪一户,也没有发生伤人伤物情况,一直没有给派出所报过警。公安碑林分局在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上对2021年以来关于“常春藤小区东区二号楼高空抛物”的报警信息进行查询,尚未有该警情。

公安碑林分局立即开展入户法制宣传,同时责令物业公司进行逐家逐户宣传,完善安防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高空抛物现象,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6月4日,该物业公司已逐家逐户开展宣传,同时已联系安防商家,尽快安装监控摄像头。目前,已购买了摄像头,正在安装之中。公安碑林分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小区完善安防设施的检查力度,确保小区高空抛物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公安碑林分局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经理处以行政警告。

 

36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曲江龙邸在地下车库停车场设置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

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应为该小区2个车库出口处的地面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点(11号楼别墅区域北侧车库出口和7号楼西侧区域车库出口)。因夏天天气炎热,存在生活垃圾散发的气味,未发现臭气熏天现象。目前,11号楼别墅区域北侧车库出口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点已取消,垃圾分类桶全部撤离,区域环境卫生良好,无明显异味。7号楼西侧区域车库出口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点将重新选址,现仅作为过渡使用,区域环境卫生良好,无明显异味。

曲江新区社区卫健局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增加了小区生活垃圾临时中转点的巡查、清理频次,确保垃圾桶干净整洁,并每日定时开展消杀,垃圾日产日清,有效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的气味。

 

36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朱雀大街北段沃尔沃俱乐部东边10米,有个废品回收站,机器加工废品噪音大。

碑林区

经核查,投诉的废品回收站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回收、销售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源等,营业时间为早8点至晚8点。该站有1台塑料泡沫压缩机、1台纸板压缩打包机。

该回收站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只作为仓储使用,搬运及整理物品时产生噪声。

6月6日,碑林区经贸局要求该回收站避免夜间搬运货物,限期6月底前搬离两台机器,目前机器已断电贴封条。碑林区经贸局将督促该回收站落实上述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碑林区经贸局对该回收站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6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桑军大道北延伸段新城悦隽公园里小区北边空地有人倾到建筑垃圾影响环境。

高陵区

经核查,投诉的小区北侧为吉利C地块市政规划道路项目,项目近期未施工,覆盖良好;东北侧为荒地;西北侧为新城悦隽公园施工项目部,围墙内有一小堆建筑垃圾,为施工单位撤场时遗留。该小区其余已征地范围内均是麦田,未发现建筑垃圾。

6月6日,经开区城管局要求物业公司高考结束后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6月8日晚上已完成清理。经开区城管局、住建局将安排专人加大巡查力度,杜绝非法堆放垃圾,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经开区城管局对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6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太乙路立交东北角太乙路一号太乙城时光界小区3号楼一单元3楼北边阳台上,在建空调冷却塔噪音大,距离小区住户距离不足6米。

碑林区

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因商业经营需要,正在裙楼楼顶安装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尚未投运,该机组距离南侧居民住户不足6米。噪声主要是安装作业时产生的。

6月7日,碑林区城管、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棚改和太乙路街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空调机组距离居民楼较近问题。决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函》,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和太乙路街办督促建设单位拆除空调主机在建部分,物业公司对空调主机重新选址建设,建设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

6月7日,建设单位开始拆除工作,预计6月20日拆除完毕。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和太乙路街办将督促拆除工作按期完成。

 

36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华胥镇拾旗寨村灞河边(轩辕小学西边的路往南走1公里左右)在可耕地里倒入建筑垃圾,上面用生土覆盖。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的为西北家具工业园4期拟征地,面积172亩。按照蓝田县国土局要求,占用耕地部分,需复耕种植粮、棉、油等作物。华胥镇政府按照要求进行复耕时,因该地块中20亩属于河滩地,土较薄,考虑农作物成活率,在土较薄的地块覆盖了黄土。6月4日,蓝田县现场检查时,该处河滩地已用黄土平整,黄土层下无建筑垃圾。

华胥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防止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37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栎阳街办栎阳村北街河道向外排放污水和垃圾。

临潼区

经核查,投诉的为泾惠渠五支渠泄洪渠,由泾惠渠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6月3日,航空基地清河公司清河段实施清河治理工程,在区域内开坝放水,导致清河水倒灌至泾惠渠五支渠泄洪渠,水位下降后裹挟在清河水中的垃圾及杂物沉积在该处。

6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泾惠渠五支渠泄洪渠及泄洪渠-清河入河口上下游处的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泾惠渠管理局已对该泄洪渠内的垃圾及杂物清理完毕。栎阳街办将加强辖区巡查监管力度,加强与泾惠渠管理局沟通对接,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37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永松路100号水晶酒店6:00至24:00装修,噪音大。

雁塔区

经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现场核查和走访调查,目前该酒店无装修行为,不存在装修施工噪音扰民情况。

该酒店负责人承诺将加强噪声管控,防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37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友谊西路277号友谊医院夜间施工,噪音大。

碑林区

经核查,投诉的为友谊医院住院楼项目,2020年5月开始施工,同年11月主体结构封顶,12月进入装饰装修阶段。2021年3月,该项目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主要施工内容为外墙保温板、真石漆及变更等所有外墙工序,工期3个月,目前进入收尾阶段。

5月30日凌晨,该建设公司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违规进行场内转用建筑材料和外立面施工作业。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碑林区住建局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碑林区相关区级部门、街办将加强夜间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该建设公司立案调查,拟处罚5万元。

 

37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碑林区测绘路丰润广场,广场地下商铺油烟大。

碑林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应为丰润广场二楼美食城。美食城共有28家餐饮店铺,均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通过美食城烟道统一收集,经油烟净化器集中净化后,由裙楼顶设置的两处排放口排放,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

6月6日,碑林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美食城2个油烟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

6月6日,碑林区城管局要求丰润广场重新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当日已清洗完毕。碑林区城管局将加大对丰润广场餐饮店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碑林区城管局对丰润广场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约谈。

 

37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大街夏家什字小区南区5号楼四单元1楼103小酌一杯餐饮店,1楼厨房装大功率油烟机,7楼楼顶装大功率油烟机,西侧装油烟管道,噪音大、油烟大。

莲湖区

经核查,该餐饮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有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有独立排烟管道直通楼顶,油烟净化器、风机使用过程中存在噪声。现场检查时,集气罩存在油污大问题。

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店厨房风机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北院门街办已督促该店对集烟罩进行清理,由于集烟罩比较老旧,该店决定更换集烟罩。6月7日,北院门街办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油烟进行监测,6月15日出具油烟监测报告,将依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向该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于6月15日完成厨房风机噪声整改,拟处罚1万元。6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对该店西侧管道、7楼顶油烟机噪声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结果计划6月10日出具,届时将依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并将加大对该店的检查力度,加强督导,确保该店按期完成整改。

北院门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商户经营者进行了约谈。

 

37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韦曲街道航创路山水香堤百贵园社区,旁边一墙之隔是陕煤小区,位置在神舟三路与航创路十字东南角,每天都在夜间通宵施工,噪声扰民。

航天基地

经核查,投诉的工地为西安蓝山水岸住宅项目(北区),2018年3月进场施工,计划2021年8月竣工。2020年4月、9月、12月,因需要进行大方量筏板或连续混凝土浇筑,该项目均按要求办理了夜间施工备案登记并进行了公示,之后再未涉及夜间浇筑施工。目前,该项目主体全部封顶,处于室外绿化、室外管网和道路等施工阶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基地分局多次例行检查中未发现该项目违规夜间施工行为,也未收到关于该项目夜间施工的投诉。5月20日、5月21日、5月25日,该项目登记备案渣土外运3次,清运过程中工程机械和车辆行驶产生噪音。6月4日、6月5日晚,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基地分局对该项目2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现场施工及噪声污染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基地分局责令该施工单位按照《西安市建筑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严格履行夜间作业审批备案制,科学合理安排施工。

航天基地将减少该区域周边工地的夜间施工审批备案天数,由1周3天改为1周2天;结合高、中考期间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对于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项目严肃查处;由航天基地城管局安排专人在渣土清运项目蹲守,督促清运单位司机不鸣笛、不狠踩油门,禁止人员聚集喧哗等行为。

 

37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神舟六路航天基地HT01-28-3-1储备地块,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施工过程中,未使用焊烟净化器,烟气大,污染环境。

航天基地

经核查,该项目分为南、北区两部分。3月25日,项目南区进入主体施工建设。自5月10日,该项目开始有焊接工艺的钢构作业,航天基地铁腕治霾专职网格员5月17日、25日、31日共检查3次,检查时未发现不使用焊烟净化器以及烟气大情况,之前也未收到关于该问题的投诉。6月5日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在外墙龙骨焊接作业时未正常使用烟尘收集处理设施。

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基地分局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向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6月5日,该施工单位增购了15台移动式焊烟吸收器,安排2人专门负责在电焊作业时对各焊接作业点进行巡查,确保焊接作业时焊烟吸收器正常开机运行,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焊烟吸收器及时跟随作业面移动。

航天基地生态委办公室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