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六批)

截止2021年5月31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63件,现将第十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23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浐灞生态区浐河东路6258号水岸东方小区东边,东三环车辆过往噪声大,噪声扰民。

浐灞生态区

经核查,水岸东方小区分三期建设,三期项目的环评手续齐全。该小区与东三环之间种植了两排绿植,小区内部靠近东三环一侧也采取了绿化降噪措施。5月27日,浐灞生态区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在小区东侧靠近东三环一侧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

浐灞生态区采取优化行驶线路分流等措施,要求车辆经过居民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不猛踩油门或刹车;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力度;加强对道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道路及设施完好。

 

23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昆明路原来的西化场现在是一片废墟,覆盖不全,扬尘大。租给收废品的人,卫生环境差。西化厂南围墙外牟家路两侧有将近20米的建筑垃圾,覆盖的防尘网已破损。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问题为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旧址。该公司于1958年建厂,2011年停产宣布破产。目前,该公司厂区已拆迁完毕。5月25日,雁塔区城管局和漳浒寨街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存在建筑垃圾未覆盖,进出车道有浮土、扬尘较大,租给的废品回收站卫生环境差。该公司厂区南围墙外牟家路两侧用于覆盖建筑垃圾的防尘网破损。

5月25日,雁塔区城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内垃圾进行了清运,裸露区域进行了全面覆盖,封堵了擅自开设的非法出入口,将依法取缔废品回收站。该厂区南围墙外牟家路两侧的建筑垃圾破损防尘网已进行更换。

雁塔区城管局对西化厂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23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区太华路太华路小区里面挖管道施工,扬尘大,车辆带泥上路。

未央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问题为太华路小区“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内部自来水管道维修项目。现场检查时,施工场内进行管道开挖,部分区域已完成回填,部分区域黄土存在裸露未覆盖现象。因5月22日降雨,业主车辆进出,导致带泥上路。

5月25日,谭家街办现场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对场内裸露黄土、道路保洁问题立即进行整改。5月26日,谭家街办复查,现场裸露黄土已覆盖到位、道路保洁良好。谭家街办安排专职网格员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各项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禁带泥上路。

谭家街办对区域发展办公室(包社区科室)干部进行约谈。

 

23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翠华北路医药公司家属楼楼下有一家乌江鸭乌江鸡店,早七点到晚12点油烟直排到街面上。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实为乌江鸭香酥鸡熟食店,位于翠华北路市医药公司门面房,2021年5月18日开业,证照齐全。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且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及烟气排口为闭环连接,未设置旁路排口,未发现油烟直排问题。

雁塔区要求该店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开展设备维护清洗工作。5月26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店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浓度限值。

 

23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永宁门外蒙娜丽莎婚纱影楼和柠檬酒店中间排放污水,持续大概2月,污水恶臭味很大。

碑林区

5月18日,碑林区城管局巡查时已发现该处自来水检查井有污水积存的现象,对所属涉水管线进行了排查,未能查明污水积存原因,但对检查井积存的污水进行了抽离。5月25日再次排查发现,蒙娜丽莎婚纱影楼和希岸•宫酒店之间的建行家属院内排污管道与市政管网连接部分堵塞导致污水外溢。

碑林区城管局对建行家属院物业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5月28日,物业公司已雇佣专业人员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清掏下水管道积存的堵塞物。目前,管道已经疏通完毕,外溢污水已清理干净。

碑林区城管局对建行家属院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3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区石化大道东查寨东查村村口爱龙车行斜对面巷子北面第四个大门厂房内,汽车喷漆,气味刺鼻。

未央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问题位于未央区石化大道东查寨东查村,现场检查时为一处空场地,村民搭建有一处临时彩钢棚,无门头标识、无营业执照等手续。场内停放部分车辆,摆放有喷漆材料和简易打磨工具,存在喷漆现象。2021年5月12日,汉城街办巡查时发现该处进行喷漆作业,气味刺鼻,无任何环保设备,无任何证照,工作人员现场下发《限期关闭取缔“散乱污”通知单》,要求限期搬离。5月18日汉城街办复查时,该企业已搬空,现场未发现喷漆现象。

5月25日,汉城街办联合区交通局对该处进行清理取缔,对临时搭建彩钢棚进行强制拆除。汉城街办每周将开展不少于2次巡查,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

 

23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凤城三路与仪凤巷交汇处颐和郡小区8号楼底商排油烟气管道噪声大扰民。

未央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噪声为该小区8号楼南侧西安北味轩铁锅炖餐饮有限公司二楼楼顶1台油烟风机产生。5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商户的油烟风机正在运行并产生噪声。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间排放限值。

该店承诺夜间22:00以后停止后厨作业,并关闭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噪声排放。未央区大明宫街办将加强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普化镇全家岭村全战宏养猪场气味难闻,苍蝇非常多,污染环境。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普化镇全岭村,2010年建成投产,属规模以下养殖,有营业执照。该养猪场粪污采取干湿分离,干粪堆放在猪场旁边,污水排入沉淀池中,检查时场区有苍蝇、有臭味。

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养殖户立即清理猪场内堆放的粪便、清运沉淀池内的污水,并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消杀和灭蝇。5月26日,堆积的粪便及沉淀池内污水已清理完毕。蓝田县普化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养殖户对产生的粪污及时进行清理还田,做到日产日清,粪便不堆积、尿液不外流,并做好场区灭蝇及消毒、除臭工作,及时清理沉淀池内沉淀物。

 

24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陵区泾园八路和旅游大道西南角有一个陕西金豫伞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每天晚上10点、11点左右排放废气,味道刺鼻。夜间该企业污染设施未使用,废气直排。

高陵区

经核查,该公司主要生产防水材料,建有一条防水材料生产线。2016年8月12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7月3日通过竣工验收。

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台账,2021年1-4月共计生产29天,生产时间均在白天,夜间不生产。该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向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提交停机报告,于4月28日8时至6月20日8时停机;2020年4月安装了用电工况自动监控设备,自安装以来,未发现用电工况自动监控设备异常报警情况。2020-2021年,该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4次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2021年5月6日、24日、25日,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进行了3次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均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

无。

 

24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东二环就掌灯小区别墅区一排向长乐公园林地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碑林区

经核查,该小区有一排别墅雨水排放管道位于长乐公园的北侧围墙中段,出口位于长乐公园北侧围墙上,共7个排水口,用于排放别墅院内的雨水。

碑林区城管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向小区物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5月26日,物业公司对雨水排放管道进行了拆除并封堵,计划在现有排水管道下方架空设置一根密封管道,作为雨水专用收集管道,再接入小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最终纳入市政雨水排放管网。

碑林区城管局对该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4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尚勤路51号新一大厦楼下多家餐饮商铺油烟大,气味难闻。

新城区

经核查,新一大厦楼下共有餐饮门店12家,其中8家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油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排放浓度限值;2家餐饮店不产生油烟;1家餐饮店以蒸制为主,烤肉使用环保烤肉炉;1家餐饮店未正式营业,目前处于关门状态。

中山门街办将加强餐饮门店的日常检查,要求餐饮店的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集烟罩及时清洗,保持后厨干净无明显油渍,做好日常清洗记录。同时,要求操作间必须密闭到位,废油脂及时清运处置。新城区城管局将加大新一大厦周边餐饮门店管控力度,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24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莲湖区东郭家口村垃圾台北,有一汽车修理厂喷漆,气味难闻。

莲湖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汽车修理厂位于莲湖区东郭家口村内垃圾台北的无名场地内。该汽修厂2021年4月27日开始承接维修业务,业务量较小,无营业执照和汽修经营备案。现场检查时,正在经营,有修车痕迹,有烤漆房但未使用。

莲湖区工信交通局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汽修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经营,限期搬离。5月26日,莲湖区工信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红庙坡街办现场督促该汽修厂对有关设施进行拆除,预计6月3日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莲湖区相关单位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莲湖区工信交通局对汽修办工作人员和汽修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4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莲湖区丰庆路39号御溪望城小区5号楼北侧墙外,两家餐饮店油烟管道密封不好,油烟直排到小区,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

莲湖区

经核查,该小区5号楼北侧楼体设立有餐饮专用烟道,有6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管道连接至专用烟道。

2021年3月,皇城根美食城对油烟排放监测时在烟道侧方打开一块监测专用口,用于监测油烟排放浓度,监测完后因密闭不到位,导致部分油烟外泄。5月28日,西关街办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实行)》标准限值。

莲湖区城管局依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该餐饮店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拟处罚5千元。莲湖区西关街办将加大对该处餐饮店的检查力度,加强管理,引导商家合法经营。

5月25日,该餐饮店饮店联系专人将监测口管道进行密封,防止油烟外漏,现已整改到位。

莲湖区西关街办对1名治污减霾专职网格员进行了约谈。

 

24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大兆街办高家寨村南新街西头,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原黑作坊排放污水形成的约1000平米黑臭水体,气味难闻。

长安区

经核查,大兆街办高寨子村南街西为头簸箕型沟壑,为自然形成,内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污水。沟壑周边安装有围栏、路口安装有限高杆(部分破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来源于该村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和外来人员偷倒,生活垃圾约18方、建筑垃圾约200方。

“原黑作坊”应为西安市长安区祥兆豆制品加工店,大兆街办已于2021年1月份进行清理取缔,取缔前所产生的污水集中拉运处理,沟内污水为村内雨水汇集排入,因垃圾和水体混合,导致水体发黑散发异味。

该处污水已由吸污车抽取至章曲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已清运至大兆街办垃圾压缩站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已运至西安永联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利用;围栏、限高杆已修复并悬挂禁倒标识。大兆街办将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明确专人每日巡查,安装摄像头,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大兆街办对街办主任助理进行了约谈;对街办市容办主任、市容办1名干部、章曲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通报;对城管执法中队分队长进行了诫勉;对高寨子村巡查员王增元予以开除。

 

 

246

受理编号27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市周至县厚畛子镇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黑河景区违法建设宾馆,污染水源,破坏生态。

周至县

经核查,投诉反映应为周至县厚畛子林场建设的水苑山庄和厚畛子林场环保宣教中心。2011年,国营周至县厚畛子林场按照“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设计要求建设水苑山庄和厚畛子林场环保宣教中心,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2018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建排查整治工作中,该项目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资料齐全,手续合规,得以保留。该项目生活污水配套建设了生化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区绿植灌溉,未排放至黑河。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对出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标准。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和秦保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排污痕迹和生态破坏现象。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日常巡查也未发现向河道排污情况。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和秦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24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鄠邑区渭丰镇元南村村委会东边50米路北有一个豆腐作坊,门口搭的白色简易房,后面是豆腐作坊,厂房后面挖了一特别大的化粪池坑,下午生产豆腐的时候将废水排入大坑,特别臭,里面的水都是黑的,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之前在12369微信平台投诉过,改善了一个礼拜,之后又死灰复燃。

鄠邑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豆腐作坊为欣煜轩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17年8月,主要从事豆制品、面制品加工销售。该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已于2021年1月7日到期。渭丰街办于2021年1月4日向该厂下发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催办通知单》。

该厂建有两个沉淀池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2021年1月,因产能增加,两个沉淀池无法容纳污水,在厂后耕地内挖了一个占地15㎡的土坑,将沉淀池内的污水排放至坑内。

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接到12369微信平台转来群众对该厂的投诉后,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将废水排放到土坑,已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23日,该厂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5月24日,鄠邑区投资工信局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

5月24日,鄠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企业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该企业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立案调查。鄠邑区市场监管局、渭丰街办对该厂进行查封,并要求该厂恢复开挖的土坑。

5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就该厂渗坑排放问题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该厂将产生的废水按时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食品家工厂渗坑排放的违法行为拟处罚10万元。。

鄠邑区疾控中心对该村饮用水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村饮用水未污染。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村饮用水质再次进行监测,监测结果9天后出具,如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进行查处。鄠邑区市场监管局和渭丰街办将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

渭丰街道党工委对元凤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给予了通报批评。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65697564,邮政信箱:西安市0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