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四批)



截止2021年5月29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45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21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石井镇关中环线下庄村村南有两家养猪场,气味难闻。

鄠邑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两家养猪场实际位于石井街道栗峪口村,并排列于环山路以北,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两家养殖户粪污存储收集设施齐全,其中一家长期使用除臭剂,场区外未闻到明显臭味;另一家未使用除臭剂等,场区外能闻到一些臭味。

鄠邑区石井街办要求两家养殖户及时清理猪舍粪污,保持圈舍干燥,利用堆肥场和沉淀池粪污处理设施及时对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并对场区周围使用微生物除臭剂,减少臭味对环境的影响。目前,两家养殖户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5月25日,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两家养殖户周围臭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预计6月4日出具,如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进行查处,如显示达标,将继续加强监管。

鄠邑区石井街办纪工委对栗峪口村一组组长进行了约谈。


21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航天九路帝尔工业园内西安云天航空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设,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该项目无任何有机废气处置设施,废气直排,味道刺鼻污染环境。

航空基地

经核查,该公司于2014年10月租赁西安帝尔航空产业园内4号厂房,计划从事航空橡胶生产。因该公司未获得供货生产资质许可,环评手续也未办理完成,项目建设目前停滞。截至2017年12月,该公司日均用电量为6.6度,2018年1月以后用电量为零。2019年5月,因民间借贷纠纷临潼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相关设备,2019年12月法院搬走了查封的设备。

该公司入驻航空基地后,航空基地环保部门多次对其进行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废气直排及刺鼻气味等环境问题。

西安航空基地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


21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沁水路草北小区北隔壁有一个建筑工地,白天晚上施工噪声扰民。之前给12345投诉过很多次,没有起到作用。

浐灞生态区

经核查,该小区北侧建筑工地为草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区)3号安置楼项目,目前处于土方开挖阶段。该项目于2020年8月登记备案,9月办理了垃圾清运手续,于22:3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建筑垃圾清运。2021年,该项目于1月11日-29日,3月3日-31日,4月28日-5月9日,办理手续并进行了建筑垃圾夜间清运作业。5月10日以后,该项目未进行清运登记备案,也未进行涉土施工作业。

2021年,浐灞生态区收到12345平台转来市民投诉该项目施工噪音扰民问题16次。接到投诉后,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办、浐灞城管局多次前往现场查处,对项目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噪音防范意识,做好噪音防治工作;加强噪音源头的管控,减少清运车辆的数量,采取场内冲洗设备设置降尘降噪棚,场内道路两侧设置围挡,场内道路硬化等措施来降低噪音污染,同时在项目现场派驻容貌监督员做好现场的监督管理。投诉问题办结后,接线员对12345投诉群众进行回访,群众表示理解。

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办、区城管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检查督导力度和频次,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处置;涉土清运期间,加强清运车辆驾驶人员教育管理,在途经居民区时规范行驶,不超速、不鸣笛,减少人为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5月25日,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办、城管局约谈了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土方承运单位负责人,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噪音防治工作。


21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立交桥北边辅道违法施工,胡乱开挖,导致扬尘大,垃圾乱堆。

国际港务区

经核查,该处项目为新合街办肖和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建设,相关手续齐全,属合法建设项目。该项目由专业公司设计施工图纸,由监理公司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理,无胡乱开挖情况。5月23日,国际港务区市容环境局检查时,施工现场管道沟正常开挖,管道沟北侧堆积的黄土已进行了覆盖,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扬尘大”问题;因开挖的黄土将用于回填,开挖不产生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垃圾乱堆情况。

国际港务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处施工的监督管理。


21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普化镇普化村二组张向锋养猪场(养猪场在村中间)气味难闻。

蓝田县

经核查,该养猪场于2003年建成,属规模以下养殖,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粪便排入沉淀池中,场区有苍蝇、臭味。


蓝田县普化镇政府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同时对场区进行彻底打扫、消杀和灭蝇。5月25日,该养殖户已完成沉淀池清理。

普化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养殖户对产生的粪污及时清理还田利用,做到日产日清,粪便不堆积、尿液不外流;做好场区日常灭蝇及消毒、除臭工作,及时清理沉淀池。



22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曲江新区新开门南路168号雅居乐小区 1.1号楼6单元正对面商业街四层芝味花园餐厅(强森医院楼上)在距离单元楼10米的位置建了一个卫生间,排泄物直通到雨水管道。2.餐厅在阳台营业,噪音扰民。 3.排风机噪音大,影响家中孩子学习。

曲江新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芝味花园餐厅位于雅居乐御宾府12栋1单元3层商铺,于2021年2月20日开始营业。

投诉的卫生间位于芝味花园餐厅南侧,为可移动式卫生间,尚未投入使用,未发现污染问题。5月19日芝味花园餐厅已为可移动式卫生间增设了排水管,并将可移动式卫生间排水管接入楼下三楼卫生间排水管。调查还发现,5月10日芝味花园餐厅将餐桌餐椅搬至阳台营业;排风机应为芝味花园餐厅油烟净化设备风机,开启时有噪声。

曲江新区对该餐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餐厅立即将可移动式卫生间及排水管拆除;立即将阳台上的餐桌餐椅搬离,并停止阳台营业。目前,该餐厅已整改到位。

该餐厅已于5月26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的改造,将风机由原来的11KW降低为5.5KW,安装到厨房内,以减少风机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曲江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昼间监测结果达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限值;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夜间监测结果因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差值过小,故不能判定该排风机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2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区太华北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北角有个四海唐人街,最近每天晚上广场音响大,唱歌声音大,每天持续到22点左右,影响人休息。

未央区

经核查,四海唐人街商场噪声源为商场一层西侧音乐喷泉、个别商户广告宣传及室外演出使用的音响。

5月21日,未央区城管局对该商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降低音乐喷泉音量,禁止周边商户使用喇叭进行广告宣传;降低室外演出音量,21:00前停止所有室外演出活动。同时,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街道将加大日常巡查,严查21:00后室外演出或其它产生较大噪声的活动。

5月23日晚,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现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值。


22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市红会医院(碑林区友谊东路555号)将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直接排放, 医疗垃圾未进行集中处理而是直接卖给收废品的。

碑林区

经核查,西安市红会医院现有1号、3号、4号、5号、6号共五栋楼房,原2号楼已于2015年拆除。1、3、4号楼污水经过院内管网统一收集后排放至位于医院西南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1号排污口)。该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设计处理能力850M³/日,平均处理水量520M³/日,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每季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污水进行监测,2021年1月、5月两次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均达标排放;5、6号楼因建设年代早,院内管网一直未进行改造,未接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经集水池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西安市红会医院设置医废暂存间1间,面积约80平方米。该院与西安卫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合同,并由其负责转运、处置。院内有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有内部交接单、台账等记录。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每天上午10时左右到该院进行转运,有转移联单等交接资料。经核对相关收集台账、转移联单,今年以来,该院产生、收集的医废入暂存间数量和卫达公司实际转运量吻合。

5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院3个排污口的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5月21日监测报告显示,3个排污口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已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院尽快对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该院5、6号楼污水未收集至污水站集中处理问题,市生态环境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西安市红会医院及时采取应急措施,5月18日、19日夜间,分别对5号楼和6号楼的排污口进行了封堵,并将污水用提升泵沿临时铺设的管线提升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市生态环境碑林分局将会同碑林区卫健局,督促该院尽快启动院内管网改造工程,确保10月底前完成,实现污水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对该院院长、分管副院长2人进行了约谈;该院对时任基建科科长、总务科科长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对环境监察大队时任中队长给予诫勉谈话,对该中队监管人员1人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65697564,邮政信箱:西安市第0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