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八批)

截止2021年5月23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52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3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延堡街道东三爻东村夜间施工到1、2点,噪声扰民。

曲江新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施工项目为东三爻村整村拆迁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拆迁完毕,处于物料拉运收尾阶段,群众投诉的应为进出现场车辆拉运物料作业时产生的噪音。该项目拉运物料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5月17日,曲江新区管委会、区生态委办、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对东三爻拆迁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项目单位高度重视群众投诉问题,进一步减少噪声扰民行为,要求其停工整改,调整物料拉运作业时间,将项目工程计划、完工时间等信息及时通过小区物业告知周边群众。

5月19日,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组织项目单位召开现场专题会,要求项目单位综合考虑周边居民生活作息时间,适当延长项目总工期,1周内集中2—3天时间统一进行物料拉运作业,其他时间禁止物料拉运,减少噪音扰民行为;安排2名专职人员,加强对该项目的夜间巡查力度,禁止夜间进行建筑物破除作业;主动与群众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曲江新区城管执法局将督导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禁止进出场车辆随意鸣笛,车辆行驶时轻踩油门,减速慢行,减少噪音污染。

 

13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太路沣河二期工地,正在施工扬尘大。拉土车冲洗不干净,带泥上路,周边道路浮尘厚。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应为沣河治理二期项目工地是由高新区市政配套公司承建的潏河1.76公里,(河头桥-入沣口段)河道治理及飘桥项目。近期,该项目涉及的潏河两岸基本农田正在复耕,存在扬尘问题。由于复耕需要,原洗车台已于5月14日拆除,造成进出农耕设备无法冲洗,存在带泥上路、周边道路浮尘厚等问题。

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责令并督促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求施工范围内及时用防尘网覆盖裸土区域,对于已经复耕区域设立“耕种区”标识;施工便道做到及时洒水降尘,避免车辆行驶造成的扬尘;对复耕车辆及填土车辆进行及时清理,对门前道路进行及时清扫冲洗。截止5月17日,现场已全部整改到位。

5月17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向项目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5月21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项目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拟处罚5万元。

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4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细柳街办328乡道与105县道十字西南角有一个垃圾转运场,气味难闻。

高新区

经核查,该垃圾转运场为陕西乾疆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垃圾转运场地,该公司属于资源化利用企业,场内有建筑垃圾原料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骨料。该垃圾转运场地已于2020年4月初拆除,停止了垃圾转运业务。高新区现场排查时,未闻到难闻气味,厂区内也未发现有生活垃圾等其他垃圾。目前企业已停止运营,正在拆除。排查周边1公里范围,暂未发现有垃圾存在造成气味难闻的现象。

高新区对其将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洁力度,并加大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月19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垃圾转运场下风向(西南风)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14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228号浐灞半岛A4区碧水澜庭2号楼下有一个化粪池,内部结构未处理好,导致臭气散发出来了,气味难闻。

浐灞生态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化粪池位于该小区2号楼北侧停车场区域,属混凝土预制成品化粪池,埋于地下约2米处,容积200立方米,有3个化粪池井道,通向浐河东路市政排污管网。据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介绍,自2021年3月起,在阴天低气压环境下,2号楼下化粪池周边场地有明显异味。

5月18日,浐灞生态区属地金融园区管理办联合物业服务公司副总、业主代表2名,对2号楼北侧化粪池场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该化粪池井盖完整,化粪池及污水管道运行正常,排水通畅,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

浐灞生态区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化粪池清掏频次,要求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开发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对化粪池周边有可能逸散臭味的化粪池排入市政管接口进行全面探查,聘请专业人员对小区内、外涉及管网进行全面排查。

 

14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陆家寨、荣家寨安置小区工地,施工单位中建八局违法夜间施工,噪声严重扰民。据现场了解,该项目自开工以来从未办过夜间施工手续,也未见公示。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不作为。

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工地为雁塔区城改回迁安置项目“陆荣花园”,由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该项目自开工以来,未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提出夜间施工申请。2021年5月17日,雁塔区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监控设备,发现5月15日凌晨,该项目1—4号楼分包单位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夜间施工手续情况下,私自组织夜间施工作业。

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接到该项目相关投诉案件共2条,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夜间施工备案手续,在取得夜间作业证明后,提前24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后,方可进行施工。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该工地的检查巡查力度,防止再次出现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5月18日,依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向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中建八局西北建设有限公司对天津昌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14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影路王家村、铁炉庙村工地违法夜间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工地内大量建筑垃圾未覆盖。

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地,自2020年7月开始拆迁,截止2021年3月底,村民自建房屋拆迁工程基本结束,少量集体土地上的建筑还未拆除,大部分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目前项目地块正在办理前期建设手续,未开工建设。该工地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使用大型机械,产生噪音问题。现场核查时,部分区域白天有机械设备清理修整地坪,产生机械噪声,个别区域因地面平整作业未及时覆盖的问题,未发现有夜间施工迹象。

5月17日下午,大雁塔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工地存在的扬尘问题现场进行督导整改,目前,裸露部分已全部覆盖到位。大雁塔街道办事处将强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拆迁地块的包抓责任;区城管执法局将安排执法队员加大全时段巡查频次促其减少扬尘和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向企业下发违法通知单,处以贰万元罚款。

 

14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南二环太白南路广电小区内部老旧小区改造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满地,破坏了小区原有绿化。

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广电社区为雁塔区老旧型社区,2020年9月该小区开始改造施工,计划2021年5月底结束施工。近日,由于施工单位清掏绿化带内垃圾时未及时清理,导致小区垃圾满地问题。同时,对原有绿化进行拆除改造,栽种了新的绿化苗木,部分新栽绿植存在枯萎现象。

5月17日上午,雁塔区现场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对垃圾进行清理,5月18日上午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施工方立即开展集中排查,更换枯死苗木,并加强养护,保证苗木成活率。雁塔区电子城街办每周不定期检查3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对项目监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广电小区物业经理、广交社区书记4人进行了约谈。

 

14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1、新城区韩森路金茂紫廷门口道路施工扬尘大。2、金茂紫廷和天马小区对面商铺广告牌光污染。3、天马小区南秦川厂部分厂房租给其它小企业下午和晚上产生异味。

新城区

5月18日,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发现,金茂紫廷和天马小区门口工地正在进行地下管道改造施工,现场有黄土裸露未覆盖情况,存在扬尘污染;金茂紫廷和天马小区对面4家商铺有自带点亮光源的牌匾,未按08:00—22:00开关电源。

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新城区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时,该区域有1家涉气工业企业和3家汽车维修门店,污染物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1家工业企业为陕西宏业电工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成立于2002年3月,产品为水性浸渍漆和水乳浸渍漆,2018年安装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有活性炭和设备日常巡检维护记录;3家从事钣金喷漆作业的汽车维修门店,均有相关证照,均按要求建有密闭打磨间和喷漆房,安装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监管时设施均运行正常,活性炭更换符合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于2020年3月、4月和11月,曾三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陕西宏业电工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了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限值;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8月、10月、11月,曾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别对3家汽车维修门店进行了废气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限值。

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处地下管道改造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8日,施工单位已对现场实施了严密覆盖,雾炮机喷雾正常开启,严格落实降尘措施。

5月18日,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和《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分别对4家商户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4家商户在每日22时前关闭门头广告电源,并加强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家商户已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了改正。

5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和陕西宏业电工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了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限值。5月18日,新城区相关部门现场走访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北门10户商户和天马小区、盛紫庭小区10户常住业主,均反映未闻到过异味。

 

14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105线道西安宏安驾肇至三星快速干道两侧泥土较厚,扬尘大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为县乡道路,渣土车、重型砂石车辆过往较多,进行道路冲洗时易造成两侧泥土堆积,存在两侧泥土厚,扬尘大的问题。

高新区立即安排保洁员铲除、清扫道路两边泥土。同时,加强该路段清扫保洁,每日清扫3次,洒水降尘不少于6次,确保路面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和两侧的泥土形成。

细柳街办对园林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兴隆街办对园林景观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4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办三兆村雁翔路南段杜陵邑万亩生态林过度开发原来的植被被破坏;改变了杜陵邑遗址公园的地理原貌,侵犯文物保护;未批先建开发过度。

曲江新区

雁塔区万亩生态林自2009年10月起划入曲江新区二期规划范围,更名为西安曲江杜陵生态林。2005年至2019年,各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由86公顷增加到205公顷,严重影响了遗址风貌格局,甚至威胁遗存本体安全;“万亩都市森林项目”实施后,杜陵区域大规模栽植乔木,其发达的根系对地下遗址造成潜在破坏,对陪葬墓格局和背景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陵区道路和绿化与陵园历史环境风貌极不协调。2020 年初,曲江新区按照《杜陵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了《杜陵考古遗址公园本始门区域环境整治方案》,并报省文物局备案,方案主要包括本始门区域的遗址保护和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

杜邑遗址公园按照《杜陵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要求,清除了杜陵陪葬墓周围区域垃圾,并将保护范围内违建拆除,对现状苗圃、林木植被的移植补种抽梳,保留了杏树、梨树等果树,松树,木槿等生态林原有树木。同时,在该区域范围种植草皮,彻底解决了三兆村北部遍地垃圾破坏杜陵遗址风貌等问题。

建设杜邑遗址公园主要是为了减少杜陵环境整治范围内威胁遗址本体安全的潜在安全隐患,修复遭到破坏的遗址环境,保证环境整治范围内各遗址点的安全和遗址环境协调,从而使杜陵遗址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得到保护和延续,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行为。

杜陵邑遗址公园于2020年5月开始建设,2020年8月对外开放。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及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该项目在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内。

杜陵邑遗址公园的地理原貌上原为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杂草、枯树等,曲江新区在环境整治提升及生态修复过程中对其进行清理、平整、移栽,同时植树绿化,保留了原来的树木,未从本质上改变杜陵邑遗址公园的地理原貌。

杜陵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未来3-5 年,曲江新区将严格按照《杜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结合文物遗址保护需要,加大杜陵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及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并参与历史文化遗产建设。

 

14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昆明路与汉城南路丈八北路交界处高架桥上,每晚车辆行驶噪音很大。因为施工导致昆明大厦05户型多家墙体开裂。

市住建局

 

市公安局

经核查,昆明路高架及西南二环立交于2020年10月份建成通车,由于交通流量大及新建高架立交的相关配套设施安装不到位,车辆交通噪音给周边群众造成了影响。昆明路高架快速干道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4a类标准,按照环评及设计要求设置了3.5米声屏障、减速标志标线、货车禁止上桥标志等降噪措施。通车后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昆明路沿线噪声进行了24小时监测,结果达标。

市住建局曾对昆明大厦进行走访,查看了户内出现的裂缝情况,大部分裂缝出现在二次结构与混凝土结构之间,部分裂缝在门洞口斜角处,但对地下室结构进行查看后,并未发现裂缝。因此,市民反映的裂缝属于二次结构开裂问题,非昆明路沿线施工引起。

2021年5月21日,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于19:00和22:30对投诉群众住宅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市住建局将成立昆明大厦噪音扰民问题工作专班,加强环境监测,采取在高架桥各上桥口增加货车上桥监控抓拍设备,目前正在安装,进一步查找问题成因;市公安局持续严查汽车、货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夜间超载、走禁行、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减轻噪声排放。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65697564,邮政信箱:西安市第0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