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截止2021年5月22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45件,现将第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2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安北客站东八百米(奥达文景观园与长乐东苑AB小区间)修建一条快速进站通道,噪声大,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经开区

经核查,该项目为北客站枢纽工程一期二标段,北侧距离奥达文景观园直线距离200米左右,南侧距离长乐东苑直线距离100米左右,为“十四运”重点工程,于2020年6月1日施工,计划2021年6月30日通车。目前该项目高架主体已完工,处于地面道路路基处理阶段,夜间施工主要为挖掘机出土作业产生的噪音。

经开区生态委办公室每天夜间安排3名执法人员,加强对该项目夜间施工巡查频次。要求该项目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合理优化施工工序,加强施工噪音管控措施,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降低噪音对群众生活影响。

经开区生态委办公室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2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北凤城八路与太华北路立交桥车辆通过时,噪声污染严重,大桥的东西南北方向没有隔音措施。

市城管执法局

经核查,凤城八路太华路立交桥周边共经过三个小区,分别是东南角谭家花苑小区、西北角天和新府小区、西南角西核渭滨小区,其中立交东南角、西北角设置了隔音屏202米,西南角无隔音屏设施。

针对桥梁西南角无隔音屏设施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已联系第三方监测机构,计划5月26日起对该处噪音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减少桥梁交通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2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鄠邑区渼陂湖水系修复工程一期工地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严重污染地下水。

鄠邑区

经核查,该处建筑垃圾用于渼陂湖水系修复工程一期揽胜台项目堆筑,属于陂头村拆迁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现象。揽胜台项目建设是为消纳陂头村拆迁建筑垃圾及剩余土方,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施工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及评审,2016年获得环评批复。该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将处理后的建筑垃圾与土进行 1:2 混合后进行堆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工以来,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湖区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齐全,不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染地下水情况。

 

12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潏河上游的自然水引入皂河,导致潏河下方的水质不达标。造成皂河沿线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引入的自然水流入污水管网,给第九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增加负荷。

长安区

经核查,引潏入皂的水量很小,估算引水量不到潏河流量的十分之一,未影响下游水质。皂河景观用水引入皂河后,始终在皂河内流淌,且水位低于污水排放口,未发现流入污水管网,未给第九污水处理厂增加负荷。

经分析潏河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原因:一是上游施工导致潏河下游水质浑浊,渠底沉积泥沙;二是潏河沿河现有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1个,其中2个正在扩容或提标改造,无法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潏河沿线的农村生活污水未达到100%收集处理。

长安区水务局决定将引潏入皂水源关闭,仅保留大峪灌区景观水供给;加快潏河沿河农村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工作,力争尽早投入使用;加大对河道的日常监管,加强涉水施工项目的监管,发现违法排放的企业予以重罚,确保对水质的影响降至最低;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封堵,将污水拉运处理。

5月17日,监测结果显示,潏河出境断面水质已明显好转。

 

12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东一路63号新城区教育局家属院小区内部老旧小区改造,将小区内多棵大树被砍伐,一直没有恢复绿化,破坏小区生态环境。

新城区

经核查,该家属院确有5棵梧桐树被砍伐。因树龄较大,树干中空,入土较浅,并倚靠围墙和楼体,存在安全隐患。4月2日新城区校舍设备管理中心向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经批复同意后,对该家属院1号楼、4号楼前的共计5棵梧桐树进行了砍伐。

按照《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城区校舍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在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对该小区15棵乔木的补栽,同时完成待绿化区域25平方米的绿化。

 

12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春临四路与公田一路交叉口(曲江与航天城交接的地方)拉土车每晚经过春临路噪音扰民、周边工地很多,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市民无法提供具体是哪个工地)。

曲江新区

 

航天基地

经核查,春临四路与公田一路交叉口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和曲江新区的交界处,此处共有10个项目工地。自2021年4月1日起,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三环路全段禁止通行,导致该路段夜间渣土车车流量过大,车辆噪音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了困扰。西安市交警部门在该区域持续严查货车、工程运输车等车辆夜间走禁行、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西交警部门在该处共查处渣土车重点违法行为141例,走禁行、鸣笛等相关违法行为1190例。

2021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航天基地分局收到2起该区域的夜间施工噪声投诉,经核查涉及的工地均在投诉期办理了夜间施工备案手续,并已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交警部门在该区域增加了夜间执勤警力,有针对性的对居民小区集中路段的过往渣土车辆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优化渣土清运审批,尽量减少春临四路、公田一路渣土车辆通行数量,降低渣土车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减少该区域周边工地的夜间施工审批备案天数,由1周3天改为1周2天。

 

12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鹿苑街办何家村三组、四组村民房中有很多散乱污企业,粉尘大,噪声大,没有环保治理措施,污染严重,还有部分市民在家中搞养殖,臭气熏天。

高陵区

5月17日,高陵区对何家村三组、四组居民家中存在的疑似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1户疑似散乱污企业、9户养殖户。

该企业为生产木制家具的个体户,系3组村民惠某某在家中从事生产,有营业执照。该加工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及噪音,装有布袋除尘器,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噪音检测等相关手续。

9户养殖户中有2户由于猪粪便清理不及时,存在臭味大问题。其余养殖户能够及时清理粪便,无明显臭味。

高陵区已要求该木制家具生产个体户将生产设备进行封存,限期5月28日前完成设备搬离工作。鹿苑街办安排专人对企业封存设备、搬离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不出现私自生产现象发生。

针对养殖臭味问题,高陵区督促2户养殖户完成了对圈舍外堆积粪便和圈舍的清理、消毒,要求每周清理2次粪便,进行还田资源化利用,做到粪便不堆积、尿液不外流。同时,要求其每周投放1次微生物除臭剂,减少臭味对环境的影响。高陵区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该养殖户定期清理粪便,降低臭味。

 

12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市街办郝邢村王庄组村组长计存利将土地承包给外村,然后承包者将建筑垃圾倒入可耕地里,共计6亩多。

临潼区

经核查,该承包地原为一处深坑,2019年9月21日,郝邢村王庄组将该承包地租赁给大刘村村民郭某某,由其自行复耕,承包期10年。2021年3月27日晚,新市街办大刘村村民姚某某、栎阳街办栎阳村村民张某某非法占用,在该处偷倒建筑垃圾、渣土。3月28日晚,新市街办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阻止了非法倾倒行为,并将该问题至移交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北田资源规划所。

经资源规划临潼分局现场勘测,该地块约3.9亩,土地类型为耕地,现场核查时,倾倒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已被推平。姚某某、张某某非法占用土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5月10日,资源规划临潼分局依法对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清理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清理建筑垃圾及渣土,恢复土地原状。

5月18日,新市街办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整改措施,要求立即整改,北田资源规划所加快查处。郝邢村、大刘村协商制定了清运复耕方案,由当事人负责建筑垃圾清运,郝邢村负责土地复耕,新市街办全程监管。预计6月10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恢复到可耕地状态。

5月12日,北田资源规划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共计52080元,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

 

13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红庙坡纬二十五街永福路希望小学停车场幸福家园小区旁边拆迁以后遗留了一个大坑,市政污水直接排放到拆迁废弃的大坑里,没有进入到污水管网排放。

莲湖区

经核查,该地块为莲湖区红庙坡村拆迁地块,原规划用于红庙坡村回迁,后因投资主体退出闲置至今。地块东边为红庙坡村一组红东花园二期小区,小区门口规划路(永福路)建有二层小院,住户为外来务工者。因该地块长期未开发,附近小区车辆没地方停车,社区在该地块纬二十五街围墙开口设立了停车场,周边人员从停车场进入该地块种植瓜果蔬菜。由于该二层小院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周边人员灌溉瓜果蔬菜时私自引用该二层小院生活污水,造成了生活污水进入该地块内大坑,并非市政管网的污水直接排放。经走访周边群众,生活污水外排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现场核查,无其它污水来源。

大兴新区管委会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前期曾接到群众反映该问题,于5月初已对种植区域进行了推平、掩埋,现场全部绿网覆盖。

5月20日,大兴新区管委会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已将二层小院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大兴新区管委会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对项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2人进行约谈。

 

13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陵区西京水泥厂对面众城卓越厂24小时拌料,扬尘大。

高陵区

经核查,群众投诉的应为西安众城卓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从事二灰石生产。该公司于4月29日20:00-22:00违规对已安装设备进行了调试,未采取抑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5月6日予以立案查处,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按照程序进行。

5月17日,高陵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立项手续,但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

5月18日上午,高陵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其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进行任何生产。明确鹿苑街办对该企业进行不定期巡查,监督其在手续完善前保持停工停产状态。如该企业继续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将按照《高陵区2021年“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采取取缔措施,并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对其顶格处罚。

 

13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潼区铁炉街办周边商铺和住户将生活污水直排排放清水河内。

临潼区

经核查,铁炉街办位于铁炉村,该街办周边生活污水经道路两侧排水渠流向斜韩村的清水沟,未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为解决污水排放问题,2020年11月20日,该街办已完成主街道污水管网铺设,其他管网铺设纳入铁炉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实施,计划铺设管网15300米,现已完成3500米。待铁炉村生活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污水即可进入排污管道,流向下游污水处理厂。

铁炉街办将加强与临潼区水务局对接,全力配合,加快推进铁炉村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完成街道污水与铁炉村污水并网,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街道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13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嘉城小区南侧的米旗加工厂24小时生产噪音扰民。去年7月份开始投诉,处理无果,经开环保局不作为。

经开区

5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米旗北侧厂界夜间噪音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类标准。为降低噪音扰民,米旗厂当晚开始停用并拆除噪音较大的新风机。

2020年7月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米旗厂冷却塔噪音问题。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实地调查,要求该厂采取降噪措施,该厂先后进行了3次整改。因其厂房外设备较多,且距北侧世融•嘉城小区仅一墙之隔,冷却塔、压缩机等噪音设备距离居民楼约20米,彻底降噪难度较大。经开分局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四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世融•嘉城小区与该厂界及投诉人住宅分别进行了夜间噪音监测,结果均达标。

5月13日,米旗厂已将新风机管道截断,采购了排风扇消音器;向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递交了整改报告,并开始招标专业降噪公司,细化降噪方案,继续推进深度治理。

 

13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鸣犊镇鸣犊街办黎明村将引镇的污水倒入龙渠沟,进入浐河会影响到居民饮用水。之前的龙渠沟没有污水,现在什么都种不了了。

长安区

经核查,鸣犊街道黎明村龙渠沟沿线无工业企业废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排入,投诉人反映的“引镇的污水”为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排入龙渠沟后汇入浐河。长安区引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来自引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现引镇污水处理厂正处于技术改造阶段,为确保污水处理程序正常运行,厂区已启用应急设备及新建生化池等设施。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现场检查时,引镇污水处理厂新建生化池及应急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水口出水、龙渠沟水质均清澈无异常。

附近村庄生活用水均由水站集中供水,居民生活饮用水未受到污染。长安区农业农村局调查发现,龙渠沟黎明村上段沟底两侧有多种植物生长,沟渠上小麦生长正常。龙渠沟与清水河交汇处一级阶地两侧未种植农作物,但杂草生长正常;二级阶地小麦生长正常;龙渠沟黎明村下段植物生长正常,二级阶地小麦生长正常。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引镇污水处理厂排口处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数值均低于《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

长安区将加快引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技改施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提标改造期间应急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排放达标;加强对龙渠沟的日常巡查检查,杜绝沿线违法排污行为。

 

13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区西航社区91-2-5号住户反映3号、1号两租住户,9号临时住户、11号住户经常白天深夜将化工品、农药等往下水道倾倒,气味顺管道、窗户、楼道飘入居民家中。

经开区

经开区对投诉小区91号楼下水管道逐一开盖检查,发现下水管道中水量极少,水色澄清,未闻到有化工品、农药等类似的异味。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住户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汇总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

经开区对周边居民及物业进行走访,均表示并未发现倾倒现象,未闻到过类似化工品、农药的味道。

 

13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1.南稍门中贸街中贸广场2楼酒吧、3楼跳舞培训机构,未做降噪措施,每晚噪音扰民。2.中贸广场12号楼北侧门口每晚商贩占道经营,噪音大。3.中贸广场(四民巷)有个垃圾废品回收站,每晚运输酒瓶,垃圾晚上噪音大。

碑林区

经核查,中贸广场购物中心为一座6层和一座4层商厦,中间以连廊连接,内部经营商户以餐饮、酒吧、购物店等为主,周边噪声叠加。因6号楼2楼靠西侧有2家酒吧,均未设置外置音响设备,外立面窗户使用双层玻璃隔音;A座3层靠东侧为舞蹈培训机构,该机构无窗户、地板、墙面均为木质结构;中贸广场12号楼北侧门口有经审批设置的20个摊群点,近期巡查中发现周边存在零星流动摊贩,碑林区城管局已对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废品回收站夜间收运废酒瓶,确有噪音扰民问题。

5月19日晚23时至凌晨1时,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中贸广场商业街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中贸广场12号楼南侧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贸广场12号楼东南角和12号楼3层住宅,不符合限值要求。

对酒吧门外商场内部回廊餐椅外摆现象,碑林区城管局督促商户规范经营,要求其降低音响音量,撤掉外摆餐椅,落实店内经营并在营业时关闭靠近居民楼的门窗;督促舞蹈培训机构合理安排课程时间。碑林区将加大巡查频次,延长管控时间,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安排人员全程值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废品回收站调整作业时间,落实降噪措施;要求摊群点经营户,缩短夜间经营时间,规范经营行为,减少噪音产生。

5月14日,长安路街道执法中队对废品回收站法人进行了约谈。

 

13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西沣路潏河桥东南角长安福海老年公寓牌匾底下有一个暗道,最近一直在排墨绿色的废水,气味发臭。

长安区

5月13日,长安区现场排查发现投诉点位确有一暗渠正在排水。该暗渠为潏河桥南西沣路沿线排水渠,主要收集道路沿线雨水和滦镇街道高桥农村污水处理站出水。长安区城管局检查发现,高桥农村污水处理站距潏河排水口约七十米,主要收集处理高桥沿街居民生活污水,目前该站点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沿街个别商户(居民)将生活污水违规排入雨水管网,雨量较大时雨水管网内积存的生活污水混合雨水通过暗渠排入潏河。

5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暗渠进入潏河出水口进行了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

长安区常宁新区管委会将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出水达标;要求高桥农村污水处理站将出水总排口进行改造,做到雨污分离,预计5月底完成;长安区城管局及滦镇街办将加大对排水管渠沿线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偷排、乱排现象及时制止,杜绝沿街商户(居民)将生活污水倒入雨水管网中。

长安区城管局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违规向雨水管网倾倒生活污水的4家商户,分别处罚200元。

长安区对滦镇街道网格办主任通报批评;对滦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包片班长和滦镇街道巡防队队长予以开除,滦镇中队一分队队长诫勉谈话。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65697564,邮政信箱:西安市第0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