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三批)

截止2021年5月18日20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90件,现将第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3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周至县北环路安置小区东北角有蓝色铁皮围着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气味难闻,环境脏乱。

周至县

经核查,该处建筑垃圾是由周至县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0月拆迁安置工程搁置产生,部分拆除建筑物未清运,周至县城投公司将该处民房周围用蓝色铁皮围挡封闭;生活垃圾是由于拾荒老人通过铁皮围挡缺口进入该空地堆放废品,随后周边居民日常投掷导致。

周至县对场地内垃圾封闭清运,转运到周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场地进行清扫消杀,因该拆迁空地裸露且遗留问题未解决,遂将该裸露土地采用绿网全覆盖,对场地四周重新砌筑围墙,墙面粉饰,全面封闭。配备专职监督员蹲点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杜绝人为投掷垃圾现象发生。

周至县对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进行约谈。


3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曲江新区西影路兰清苑小区西边建筑工地施工24小时昼夜施工。

曲江新区

经核实,兰清苑小区西边建筑工地为西安科技大学教职工周转用房建设项目。2019年8月,该项目取得规划许可证,2020年4月填报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20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该项目6:00—22:00昼间实施桩基施工,22:30—次日6:00实施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建筑垃圾清运作业按规定进行了报批。

曲江新区分别于5月12日、13日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土方清运企业召开现场会,要求项目单位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机械,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设置定型化降噪屏,洗车台设置隔声降噪棚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综合考虑项目周边居民生活、办公、学生上课时间,加强人为噪声管控,材料运输及进出工地车辆限速禁鸣。


3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鱼化寨北石桥村原村长(刘岩)与张永超(原县长)强占村民集体土地修建造纸厂,造纸厂污水向外排,破坏生态,影响了当地的卫生。

雁塔区

经核查,市民投诉造纸厂位于大寨路和石驿路十字东北角,系广东美洁造纸厂,1999年12月,进入鱼化寨北石桥工业园区建厂。2003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该厂已于2011年北石桥村启动城改工作以后停产。目前该厂房一部分已经作为停车场,一部分出租给附近商户作为仓储。

无。


3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陵区泾园七路蓝晓科技和陕西中兴林产两家厂工作中产生刺鼻的气味污染空气。凌晨2点-4点左右。

高陵区

经查,信访投诉中涉及企业为陕西中兴林产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种树脂工厂。因疫情影响、原料中断等原因,2家企业从2020年至今均未正常生产。间断生产期间,2家企业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废气监测,结果均未超标。2021年5月12日凌晨2时10分和2时55分,生态环境高陵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2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无刺鼻气味,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高陵分局要求企业对厂区废气再次进行监测,企业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5月12日、14日开展了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已于2021年5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种树脂工厂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于2021年5月23日出具,生态环境高陵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南新街鹿苑街办何家村村内众多市民养猪,臭气熏天。

高陵区

5月12日上午,高陵区工作人员走访了解鹿苑街道何家村3组有3户养猪户,家中生猪存栏分别为1头、20头、40头,猪粪通过耕地消纳,存在畜禽养殖粪便臭味问题。该3户属于散养户,无需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但养猪圈舍建在自家屋后地里,周边环境卫生较差。

5月12日,高陵区要求养殖户立即对场外排放粪污进行清理,已于5月13日清理完成。高陵区要求养殖户以后及时清理圈舍外排放的粪便,每周清理2次,做到粪便不堆积、尿液不外流;每周投放1次微生物除臭剂,减少臭味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高陵区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养殖户按时落实上述措施。


3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延路61号陕西石油化工园小区东南边有一个汽车修理厂(陕西众友汽车维修公司)汽车排放黑烟,粉尘,垃圾桶放在小区楼下异味很大。

雁塔区

经查,投诉的陕西众友汽车维修公司位于雁塔区西延路61号陕西石油化工园小区东南、悦公馆西侧。现场检查时,该汽修厂正在维修作业。该汽修企业行业手续显示不具备喷漆资格,只提供一般故障维修及汽车美容服务,现场未发现有冒黑烟、粉尘污染行为。该汽修厂生活垃圾桶放置在场地围墙边,西侧为陕西石油化工园小区住宅楼,垃圾桶为密闭型,无明显气味。

生态环境雁塔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汽修厂内的5台车辆进行了尾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限值。

雁塔区将不定期对汽车维修公司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黑烟、粉尘问题;大雁塔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办要求该汽车维修公司对垃圾桶摆放位置重新选址,规范放置,目前已完成整改。


4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潼区西泉街办椿树村南组三维小学向北200米左右有三个钢筋库房厂,大车进出时产生扬尘很大,工作时装卸噪音也很大,并且造成交通堵塞。

临潼区

群众反映的三家钢筋库实为一家,位于西泉街办椿树村南西组,共占地42亩,钢筋库是租用的场地用来堆放钢材。日常装卸钢筋的车辆较多且载物重,造成了路面损坏,导致扬尘污染和交通堵塞,车辆装卸钢筋时产生较大噪音。

针对扬尘、噪音、交通堵塞问题,西泉街办及椿树村村委会现场责令该厂停工,厂区未硬化地面,采用绿网进行全面覆盖,5月17日已完成。要求解除钢材库场地租用合同,钢材库必须在10日内进行清库处理并搬离此地。该厂搬离后,对厂内外破损路面进行修复,预计5月30日前完成修补。由椿树村委会加强监督,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和降尘处理。

西泉街道纪工委对企业包组干部进行了诫勉。


4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1.灞桥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半引路合能十里景秀小区每天17:00到18:00以后有拉土车辆前四后八,尘土裸露,无任何降尘措施。从家中窗户往外看里面都是漫天的黄土。2.半引路西边(三殿村到合能十里景秀中间这段路)每晚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噪音,油烟特别大。3.以上两点问题曾向12345和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反映,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灞桥区

1.经核查,被投诉的点位为三殿村拆迁工地,正在进行建筑垃圾外运和绿化回填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已硬化,每天清运车辆达300余车次,存在清运车辆污染道路情况。

2.经核查,被投诉的夜市摊点为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的第三批临时占道摊群点范围内经营,夜市摊群点离居民区40米,营业时间为17:00至23:00,现场无严重噪音,夜市摊群点商户均装有油烟净化器,无直排,且有人工清洗记录。

3.经核查,灞桥区此前曾接到过投诉,问题1接到投诉后特检大队立即巡查处置并回复电话,回访投诉人已取得理解,案件已办结。问题2为临时性流动摊贩,接到投诉后红旗街办中队执法人员及时对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并按时回复电话,回访投诉人已取得理解,案件已办结。

针对反映问题1,灞桥区城管执法局特检大队执法人员对三殿村拆迁区域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已洒水降尘,正在平整场地,项目预计6月底结束。灞桥区要求特检大队落实三方监管,加大清运车辆检查力度,严禁高尖装运拉运,同时做好对周边道路洒水降尘工作。

针对反映问题2,灞桥区红旗街办城管执法中队现场查看各摊点清洗记录,对清洗不规范的2家商户立即停业整改,同时加强半引路西边夜市摊点巡查频次,督促商户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维护和清洗,并做好记录。

灞桥区城管执法局对特检大队副大队长、四分队队长进行了约谈。


4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四路与科技路西北角高新大都荟里面的众多餐饮门店,中午12:00到2:00之间将餐饮废油倒入5号楼2单元地下室负三层。

雁塔区

经查,投诉位置5号楼2单元为纯住宅用楼,无餐饮门店。现场检查发现该住宅楼负一层住宅专用隔油池有油污外溢,经下水管道流到负三层污水沉淀池,从而产生了油污溢出问题。

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漳浒寨执法中队向高新大都荟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物业于5月12日对该处地面及周边油污进行了彻底清除,并安排专人监管、专人检查,对污水沉淀池底部油污进行定期清理。执法中队将对该投诉位置持续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4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延高铁线路环评报告造假,距环评中经过的灞河湿地公园纺织产业园附近保利林雨溪小区高层住宅只有15米距离,而高铁设计要求至少是30米,推荐间距80米以上,经过候鸟保护区,无任何候鸟保护措施。

灞桥区

经查,西延高铁于2018年12月通过了国家环评批复,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西成客专陕西公司承建。目前,灞桥区未接到该项目的环评备案资料,该项目未开工,项目方也未进驻灞桥区,故无法核实该项目环评是否造假。查阅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中公示环评报告批复,对噪声防治措施的要求是:落实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并优化声屏障的形式、结构、材质、长度和高度设计,确保降噪效果,未体现与住宅的间距要求。此外,按照批复说明“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待项目进驻后,灞桥区将严格要求工程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强“三同时”监管,保障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施工、投运。


4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浐灞生态区韩森东路龙湖香醍六期100号楼三单元一楼花园违规占用公共绿地,造成公共生态绿地缩减,破坏植被和绿化。现已由浐灞生态区自然资源及规划局认定为违章建筑且已经由浐灞生态区城管局于2020年12月下发强制拆除公告,要求强制拆除,恢复公共绿化。此事按照属地原则,应由浐灞生态区商贸园区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但该办公室时至今日仍未执行,造成原属小区业主公共绿地和生态环境的持续破坏。请求督查组予以关注,督导其执行强制拆除程序。

浐灞生态区

龙湖香醍六期位于高楼路与沁水路交汇处东南侧。5月12日,浐灞生态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小区某业主未经规划许可,违规搭建栅栏,属于违法建筑。

经查,该业主曾未经规划许可在小区乱搭乱建一层围墙,并于2020年11月3日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商贸园办于11月12日督促当事人对违建围墙进行了拆除,但是近期该业主再次违规新搭建栅栏。

5月12日,浐灞城管局联合商贸园办对违建业主进行约谈,劝导当事业主自行拆除违法栅栏,因其拒不自行拆除,5月13日,城管局联合商贸园办对该处违法建设予以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4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312省道(华胥段往东)施工作业尘土漫天。

蓝田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实为312国道(华胥段往东)路面春融期预防性养护,计划工期5月6日至15日,主要是对路段路面进行同步碎石封层预防性养护施工,采用专业设备将碎石及沥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施工时碎石撒布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问题。

现场已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作业,完善除尘设施。

增加人员及清扫设备对已施工路段路面两侧脱落的碎石进行清扫回收,增加洒水车、除尘雾炮等设备对已施工路段进行除尘作业,抑制扬尘。从施工原材料、施工技术、除尘措施等方面完善扬尘治理措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三桥公路管理段加强监管巡查,督促防尘措施落实,防止扬尘问题产生。


4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篮田县曳湖镇固经村在公路撒石子扬尘大。

蓝田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实为蓝田县曳湖镇固经村路面春融期预防性养护,计划工期5月6日至15日,主要是对路段路面进行同步碎石封层预防性养护施工,采用专业设备将碎石及沥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施工时碎石撒布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问题。

现场已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作业,完善除尘设施。

增加人员及清扫设备对已施工路段路面两侧脱落的碎石进行清扫回收,增加洒水车、除尘雾炮等设备对已施工路段进行除尘作业,抑制扬尘。从施工原材料、施工技术、除尘措施等方面完善扬尘治理措施,由西安公路管理局三桥公路管理段加强监管巡查,督促防尘措施落实,防止扬尘问题产生。


4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312国道1471段前期修路,现在已经修好,但是路面上遗留了很多土,没有清理,产生扬尘大。

蓝田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作业路面为春融期预防性养护路段,主要是对路面进行同步碎石封层预防性养护施工,采用专业设备将碎石及沥青同步撒布在路面上,现场核查时暂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路面遗留了很多土,没有清理,产生扬尘大”的问题。

由西安公路管理局蓝田公路管理段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坚持每天湿法清扫,防止扬尘问题产生。


48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鱼斗路西口往南到日化南苑小区的路上堆了很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灰尘大,下雨路泥泞。

高新区

经核查,投诉点位属非正式通行道路,为已废弃的沣惠三干渠上所建商业步行街拆除后遗留的地面,暂时为日化南苑小区居民通行的道路。该路段大部分为原商业步行街瓷片硬化地面,其余未硬化部分已用碎石铺设降尘,故所反映灰尘大问题属实。路边时有日化南苑小区居民偷倒生活垃圾和装修建筑垃圾现象。

目前,该问题点位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鱼化寨街办在该点位的临时通行道路全段安装围挡,安排有专人巡查看守;针对道路灰尘大问题,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同时加快日化南苑小区附近市政道路(鱼化一路)建设进度,预计工期2个月,待该道路建成通车后,可将所投诉的临时道路彻底封闭,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49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高新区秦渡镇牛东村村东果园有人倾倒建筑垃圾。

高新区

经核查,被投诉的为秦渡街道牛东村老窑厂地,现由牛三村某群众承包种植核桃树,2021年1月有人在地里偷倒了约700方建筑垃圾。经与该种植户了解,因建筑垃圾偷倒行为影响核桃树生长,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群众要求对偷倒垃圾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对行为人要求经济赔偿。同时该种植户提出现场的建筑垃圾作为赔偿依据,必须在赔偿完成后清运。

秦渡街道城管十大队对该问题立案调查,已锁定乱倒车队,现场的垃圾为肖姓男子联系运输公司车辆分别于2021年1月4日和7日运输至此倾倒。城管大队于5月15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确定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等,将依法处罚。通过与种植户联系,其要求先行赔付其经济损失再进行清理工作。

高新区将督促车队与种植户就赔付损失达成共识;组织有清运资质的公司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并监督垃圾走向,限5月28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并对现场进行复耕。

对牛东村支部书记、驻村指导员、城管十大队管理岗3人进行约谈。


50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鄠邑区河堤路以南新西宝高速以北是保东村的耕地,从去年开始村里有人从可耕地里非法挖沙,倒建筑垃圾,导致村民无法种地,污染周边环境。

鄠邑区

5月1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鄠邑区保东村区域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查,该域内现场无沙坑、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2020年9月6日,刘某某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破坏保安村二组土地进行偷挖砂石,破坏面积共4.5亩。经查渭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地为一般农田。渭丰资源规划所于2020年10月20日向该市民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1月11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7万余元。

渭丰街办于2021年4月对该点位破坏的耕地进行恢复,该土地承包人计划在此处种植风景树木。此后,鄠邑区将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防止出现非法挖沙,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65697564,邮政信箱:西安市第0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