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我区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全区各级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 (文物督发〔2020〕39号)规定和西安市文物局《关于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市文物发〔2021〕 27号)要求,现将我区贯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西安国际港务区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逐一登记造册,明确管护单位责任。同时,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责任落实的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二、区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协同做好保护工作,

三、各街道、各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签订的《文物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保护台账,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西安国际港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及时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同时各相关单位在项目用地开发规划建设时,要加强土地供应前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地下文物考古勘探土地平整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履行文物审批程序。

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如有变动,请各街道、各文物保护单位及时书面报西安国际港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西安国际港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政府网站上更新。 (联系电话: 83332252)

附件:西安国际港务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汇总表.xlsx

填表单位: 西安国际港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 029-8333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