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研判会商预测,2月6日至7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进一步累积,预计空气质量为中度至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2023年2月6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特此通知

西安国际港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