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港务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市纪委监委派出西安国际港务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委农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从2022年9月开始,到2023年10月结束。合同清理范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含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村民或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各类合同。具体包括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及其他合同。重点从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价款执行情况、土地性质和使用规范性等方面全面审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确保管好用好集体资源资产,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合同排查收集阶段,各街道组织辖区村组及农村社区全面梳理排查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合同签订情况,并向区合同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所有合同及合同签订相关的关联资料,上报合同要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对在排查阶段主动上报、并认真整改到位的问题,不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对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瞒报隐匿、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由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合同签订背后存在的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违规使用、破坏、侵占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公开村集体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合同清理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问题投诉和意见建议,工作过程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未执行价款、存在土地违法等与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及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派出纪检监察工委:029-83332030

区委农办:029-83332042

新筑街道纪工委:029-83413061

新合街道纪工委:029-8341663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瞒报漏报合同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市纪委监委派出西安国际港务区纪检监察工委

中共西安国际港务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