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粮粮发〔2022〕131 号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宝鸡、咸阳、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粮农集团,省储备粮管理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保供稳市作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我省粮食安全,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陕粮粮发〔2022〕76号)有关规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程序认定陕西粮农集团等27家企业为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现予以公布。

公布的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平时按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粮食应急状态下,要服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粮油的应急加工和销售,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切实做好粮油供应配送工作,确保粮油供应充足、质量良好、价格稳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具备应急保障能力、不履行应急保障义务的企业,经核实后,取消其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资格。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研究出台支持粮油应急保障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助力企业持续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附件:第一批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doc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