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五上”企业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国际港务区2023年“五上”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均在国际港务区,截至2022年9月末,尚未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申报类型及标准

申报类型

标准

备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及以上

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

批发业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及以上

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零售业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及以上

住宿业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及以上

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餐饮业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及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及以上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

及以上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建筑业法人单位

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


房地产开发业法人单位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类型

资料要求

规模以上工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利润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纸质版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和单位公章;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5.新开业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利润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纸质版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和单位公章;

4.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5.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规模以上服务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利润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纸质版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和单位公章。

资质内建筑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截至申报时间上一个月的《利润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房地产开发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年度申报:企业无注册时间要求

第一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2年10月24号前提交资料至发展改革局。(9月30号前已经达到标准的企业必须在第一批申报)

第二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2年11月24号前提交资料至发展改革局。(年度入库的截止时间,错过将再等一年才可入库)

月度申报:2022年10月以后新注册、新开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于2023年3月-12月,每月15日前提交资料。

五、相关事项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表详见附件。

2.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统计中心各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建筑业:赵 晶 83332445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周小霞 曹晨颖 83332443

服务业:贾强斌 任 凡 83332443

房地产业:吴 超 83332443

附件:《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docx

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