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0元补贴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园区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自然人):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0元补贴资金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自然人)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报区发展改革局。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0元补贴资金的通知》

(联系人:李 鹏 联系方式:83332158)

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