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101号国际港务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权利人: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西安国际港务区灞河东路(北段)93号
登记楼幢:16幢(地下车库)
公告编号:GW2022003
西安国际港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