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其离市及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具体政策和程序
滞留在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对于在街道、村(社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村(社区)提交离市申请,村(社区)初审后,由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盖章,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在各片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片区提交《离市申请》,片区牵头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社会事业局办理《离市证明》,由各片区向申请人发放《离市证明》。
三、联系方式
滞留人员若存在生活、居住、就医或离市政策相关问题,可与相关部门、所在片区联系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 服务电话 |
社会事业局 | 029-83620883 |
新筑街道 | 029-83411364 |
新合街道 | 029-83417996 |
小区片区 | 029-83332173 |
西航花园社区 | 029-86308045 |
市场片区 | 029-83339315 |
十大总部项目片区 | 029-83332252 |
机关、集团和支撑服务体系 | 029-83591918 |
工地片区 | 029-83332326 |
企业片区 | 029-83332263 |
集团自建小区片区 | 029-965000 |
相关附件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使用
西安国际港务区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专班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