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西安市第三批次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内企业: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将于2020年10月组织开展2020年度西安市第三批次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请区内大数据企业根据《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申报,于2020年9月25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报送经发局,由经发局初审汇总、统一报市大数据局进行复审认定工作。

联系人:李志翊 18049058271 邮箱: 335010305@qq.com

附件1: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3: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doc

西安国际港务区经济发展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