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第三阶段现场检查的要求,8月14日和8月19日,国际港务区财政局组织检查小组,对承接国际港务区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检查组在承接国际港务区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了部分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各单位总体情况良好,资质符合要求,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工作人员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资料归档整齐有序,资料齐备完整。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资料检查、访谈以及对代理机构的现场检查,结合日常过程监督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认为各机构主要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1.收取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

通过对13个项目汇编资料的检查,个别单位仍存在收取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的情况。同时在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中,退还投标保证金有超出规定时间的情况。

2.代理机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代理机构未积极协助采购人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未能主动提醒采购人对采购内容组织验收。

三、整改意见

根据上述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代理公司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对我区政府采购全过程的服务水平。

西安国际港务区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