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陕政教督办函〔2020〕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要求各省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现就做好我省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内容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内容,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3类人群。问卷根据被调查对象不同,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2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